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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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

老子

作者:李存山 注译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34828423

定价:16.0

出版时间:2008-01-01

出版社:中州古籍出版社

老子 内容简介

中国文化经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自秦以后形成“儒道互补”的格局。儒家传统与道家传统都源远流长,不仅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历史,而且继续影响着我们的现在和将来。儒家传统与道家传统的延续,都离不开其具有原创性的经典。儒家的经典是《五经》、《四书》,道家以及道教的经典则是《老子》、《庄子》和《列子》等书。《老子》又称《道德经》,是道家学派的开山之作,也是道教所尊奉的“**经典”。其影响又不仅在于道家和道教,它是中国文化在世界历史的“轴心时期”产生的一部伟大经典,它是中华民族的,也是中华民族所贡献于世界的。

老子 目录

导言
 一、老子其人:“其犹龙邪”?
 二、《老子》其书:成书年代的争论
 三、简帛研究:仍有争议的问题
 四、“道德之意”:老子的基本思想
凡例
上篇
 一章
 二章
 三章
 四章
 五章
 六章
 七章
 八章
 九章
 十章
 十一章
 十二章
 十三章
 十四章
 十五章
 十六章
 十七章
 十八章
 十九章
 二十章
 二十一章
 二十二章
 二十三章
 二十四章
 二十五章
 二十六章
 二十七章
 二十八章
 二十九章
 三十章
 三十一章
 三十二章
 三十三章
 三十四章
 三十五章
 三十六章
 三十七章
下篇
 三十八章
 三十九章
 四十章
 四十一章
 四十二章
 四十三章
 四十四章
 四十五章
 四十六章
 四十七章
 四十八章
 四十九章 
 五十章
 五十一章
 五十二章
 五十三章
 五十四章
 五十五章
 五十六章
 五十七章
 五十八章
 五十九章
 六十章
 六十一章
 六十二章
 六十三章
 六十四章
 六十五章
 六十六章
 六十七章
 六十八章
 六十九章
 七十章
 七十一章
 七十二章
 七十三章
 七十四章
 七十五章
 七十六章
 七十七章
 七十八章
 七十九章
 八十章
 八十一章
附录
 一、《史记·老子列传》注译
 二、郭店楚墓竹简本《老子》释文
 三、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乙本释文
主要参考书目

老子 节选

上篇
 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注释]
 “道”,《说文》云:“道,所行道也。”“道”字的本义是道路,其引申义是道理、规律、原则。“道可道”的**个“道”字,即是指人们一般所说的道理、规律、原则。第二个“道”字的意思是言说,如《论语•宪问》中“夫子自道也”的“道”。作为老子哲学的*高范畴的“道”,不是人们一般所说的道理、规律、原则,而是“常道”,即恒常之“道”。《韩非子•解老》篇云:“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唯夫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常。”老予的恒常之“道”,不仅“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而且如《老子》二十五章所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它在天地产生之前就已混然存在了。恒常之“道”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源和总根据,即世界的本原。老予认为,恒常之“道”是不可“道”,即不可言说的。
“常道”之“常”,以及后面的“常名”、“常无”、“常有”等“常”字,马王堆帛书本写为“恒”,注家认为“常”是为避汉孝文帝刘恒讳而改。《庄子•天下》篇述老子之学为“建之以常无有”,《韩非子•解老》篇引《老子》日“道之可道,非常道也”,且对“常”多有解释和发挥。《说文》云:“恒,常也。“恒”与“常”义同而通用,今保留诸传本“常”字之旧,以下“恒”、“常”的异文不另加注。
“名可名”,**个“名”是指名词概念;第二个“名”是名的动词用法,即用名词概念来称谓、表达。“常名”是用来指称“常道”的。老子认为,“常名”不可用名词概念来表达。《老子》二十五章云:“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强为之名日大。”恒常之“道”在老子的思想中本是一种不可言说、不可用名词概念来表达的“意”(意思或思想),但这种“意”只有见诸文字才能成为后人可读的《老子》书,所以只好“字之日道,强为之名日大”,“言道德之意”而“强”为之“著书”(《史记•老子列传》)。《老子》书的文字是“言”,老子想要表达的思想是“意”。《易传•系辞上》云:“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老子》书,不能把其中的“言”读死,而要读活,体会其“言”外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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