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哲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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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哲学的规定

论哲学的规定

作者:孙周兴,高松译

开 本:24cm

书号ISBN:9787100116541

定价:70.0

出版时间:2015-12-01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论哲学的规定 本书特色

本书包括海德格尔早期弗莱堡时期的*早两个讲座,**个讲座(1919年战时补救学期讲座)《哲学观念与世界观问题》被认为是海氏思想的真正开端,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第二个讲座《现象学与先验价值哲学》(1919年)则是海氏对当时主流哲学的一个考察。

论哲学的规定 内容简介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德国 哲学家,20世纪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之一。  为了让中文世界更完整、更深入地理解海德格尔思想,经过反复酝酿而出版了本套《海德格尔文集》,其中收入海德格尔的代表性著作30卷,其中前16卷为海德格尔生前出版的*部著作,其余14卷为海德格尔的重要讲座稿和手稿。可以说,本套文集基本呈现了海德格尔哲学的总体面貌。  本卷《论哲学的规定》包括海德格尔早期弗莱堡时期的早期两个讲座,*一个讲座(1919年战时补救学期讲座)《哲学观念与世界观问题》被认为是海氏思想的真正开端,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第二个讲座《现象学与先验价值哲学》(1919年)则是海氏对当时主流哲学新康德主义的一个考察。

论哲学的规定 节选

  有待追踪的科学观念的意义特征也包括如下内容:借助于真正方法论上的认识态度的赢获,我们超出和离开我们自己,并且必须在方法论上让自己留在那个领域里,那个对于有待奠基的科学的*本己难题来说永远格格不入的领域。这样一种对直接生命之质朴意识的修正性侵犯、翻转、甚至消除,并不是偶然的,诸如基于一种任意选择的规划,或者讲座课的材料分配,或者一个所谓的哲学“立场”——毋宁说,它倒是证明自己是一种必然性,建基于问题本身的实事性之本质,为科学题域的特殊本性所要求。所以,对于直接的生命意识而言,科学观念——以及它的真正实在化的每个部分——意味着一种以某种方式对生命意识的改造和介入;它造成一种向新的意识立场的转变,因而也造成一种向本己的精神生命的运动形式的转变。诚然,只有在作为原始科学(Urwissenschaft)的哲学中,科学观念向着自然的生命意识的这样一种侵入才能在原始的、彻底的意义上出现,但是,在派生的意义上并且以某种规模——与特殊的认识目标及其方法机制相应——它却出现在每一门真正的科学中。  ……

论哲学的规定 作者简介

译者孙周兴,1963年9月生,浙江绍兴人。1992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博士学位;1996年起任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2001年在德国从事洪堡基金项目研究;2002年起任同济大学教授。现任同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同济大学学报》主编等,兼任中国美术学院教授、德国《海德格尔年鉴》编委等。迄今已出版专著五种,译著三十余种。主要著作有《语言存在论》(1994);《我们时代的思想姿态》(2001年)、《后哲学的哲学问题》等;主要译作有《海德格尔选集》(两卷)、《在通向语言的途中》、《林中路》、《路标》、《荷尔德林诗的阐释》、《世界现象学》、《尼采》(两卷)、《演讲与论文集》、《权力意志》等。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晚期尼采哲学研究》等。主编《海德格尔选集》被评为1997年中国十大好书。多次获省级科研奖励。

译者高松博士为同济大学人文学院讲师,专业从事现象学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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