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通史-(全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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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通史-(全三册)

中华通史-(全三册)

作者:章嵚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06071338

定价:180.0

出版时间:2014-03-01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第五章 本时代之法制
  本时代法制之一(建官及理财)
  (附)人才之任用与培养
  (附)农工商之待遇
  本时代法制之二(制兵及用法)
  (附)兵士之征调
  (附)法典之编纂
 第六章 本时代之文化上
  本时代文化之一(学艺)
  本时代文化之二(美术)
  (附)音乐
 第七章 本时代之文化下
  本时代文化之三(宗教)
  本时代文化之四(风俗)

下册目录
第二篇 蒙古入主国民移转时代(元明)
 **章 元(民国纪元前六百三十三年至前五百四十四年)
  元统一以来三十年间盛势之一(大事之设施及权奸之除戮)(民国纪元前六百三十三年至前六百零五年)
  元统一以来三十年间盛势之二(东南海之征伐及藩祸之克平)(民国纪元前六百三十三年至前六百零五年)
  元衰六十年间乱端之一(继嗣之纷纭及权臣之迭出)(民国纪元前六百零五年至前五百七十九年)
  元衰六十年间乱端之二(末途之失政及中夏之沦胥)(民国纪元前五百七十九年至前五百四十四年)
 第二章 明上(民国纪元前五百六十年至前四百八十八年)
  明兴七十余年间由分而合之一(东南之戡定及统一之肇基)(民国纪元前五百六十年至前五百十四年)
  明兴七十余年间由分而合之二(功臣之诛戮及藩国之分封)(民国纪元前五百四十四年至前五百十四年)
  明兴七十余年间由分而合之三(永乐之称兵及四隅之底定)(民国纪元前五百十三年至前四百八十八年)
 第三章 明下(民国纪元前四百八十七年至前二百六十九年)
  明中世百九十余年间变故纷更之一(藩祸之再兴及王振诸人之用事)(民国纪元前四百八十七年至前四百四十八年)
  明中世百九十余年间变故纷更之二(宦官之继起及成化、弘治两代之行兵)(民国纪元前四百四十七年至前四百零七年)
  明中世百九十余年间变故纷更之三(宦权兵祸之迭乘及嘉靖一朝之纷乱)(民国纪元前四百零六年至前三百四十六年)
  明中世百九十余年间变故纷更之四(江陵柄国后之大势及党论之初兴)(民国纪元前三百四十五年至前二百九十二年)
  明末四十年间对清失势之一(客魏之用事及三案之纷争)(民国纪元前二百九十二年至前二百八十四年)
  明末四十年间对清失势之二(流寇之残局及三王之迭覆)(民国纪元前二百八十四年至前二百六十八年以后)
 第四章 本时代之法制
  本时代法制之一(建官及理财)
  (附)人才之任用与培养
  (附)农工商之待遇
  本时代法制之二(制兵及用法)
  (附 )兵士之征调
  (附)法典之编纂
 第五章 本时代之文化上
  本时代文化之一(学艺)
  本时代文化之二(美术)
  (附)音乐
 第六章 本时代之文化下
  本时代文化之三(宗教)
  本时代文化之四(风俗)
丁编 近世史
**篇 满洲入主民国胚胎时代(清)
 **章 清上(民国纪元前二百六十八年至前一百十七年)
  清兴百五十年间盛势之一(顺治之统一及康熙之武威)(民国纪元前二百六十八年至前一百九十年)
  清兴百五十年间盛势之二(雍正之法治及乾隆之升平)(民国纪元前一百八十九年至前一百十七年)
 第二章 清中(民国纪元前一百十六年至前三十八年)
  清中世八十年间由盛而衰之一(嘉道间之乱事及鸦片之战争)(民国纪元前一百十六年至前六十二年)
  清中世八十年间由盛而衰之二(英法之交侵及太平天国之大难)(民国纪元前六十二年至前三十八年)
 第三章 清下(民国纪元前三十七年至前一年)
  清末三十七年间由衰而亡之一(外患之迭乘及朝臣之失策)(民国纪元前三十七年至前四年)
  清末三十七年间由衰而亡之二(内忧之继起及民国之勃兴)(民国纪元前十四年至前一年)
 第四章 本时代之法制
  本时代法制之一(建官及理财)
  (附)人才之任用与培养
  (附)农工商之待遇
  本时代法制之二(制兵及用法)
  (附)兵之征调
  (附)法典之编纂
 第五章 本时代之文化上
  本时代文化之一(学艺)
  本时代文化之二(美术)
  (附)音乐
 第六章 本时代之文化下
  本时代文化之三(宗教)
  本时代文化之四(风俗)
  校读后记
  附 录
  国史之研究
  **节读史之要义
  第二节正史之研究
  第三节编年史之研究
  第四节纪事本末之研究
  第五节别史杂史之研究
  第六节国史上民族之研究
后 记

中华通史-(全三册) 节选

编首解题
  ** 史者何谓也?
  史之由来远矣!吾人今日处夫数千年以降,将欲仰溯数千年以上之陈迹,稽其原委,而说明之,讵曰简易?兹者递求缘起,自近及远,约有三端:一为成文之始,二为成事之始,三为成象之始。奚言乎成文之始也?古者师说相传,包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少昊、颛顼、帝喾之书,谓之《五典》,周之初世,《三坟》《五典》尚有存者,是古史流传,并不限于唐虞以降。自周衰书佚,古籍无征,仅有《尧典》诸篇,为虞史之所成,尚绵延而未替,故原史书之所自起,仍不得不推本于包牺。盖当包牺之世,书契初成,文字既有见端,史籍于兹孕育。文之必由包牺始者,一也。奚言乎成事之始也?往古人民,当榛莽甫辟之初,赋性颛愚,罔殊物类,后稍进化,乃号初民,其时非无事实可征,但无术以成书,亦共任其荒落。今试一冥念彼时情势,则一切发达变迁之程级,固历历其可明。故原史实之所自来,舍邃古之初民,此外末由征信。事之必由初民始者,又一也。奚言乎成象之始也?由初民之始而进溯之,距有史之时期历年尚早,茫茫大陆,部落未分,人迹仅存,尚无所谓事实。俗士妄谈盘古以为洪荒,西儒分析地层拟之弘积,然事虽不著,而象已先呈,历史概状之萌,实由于是。象之必自初民以前始者,又其一也。是故有象而后有事,有事而后有文,象之始事之始固皆为史之始,而文之始则真为史书之始。试变言之,谓象之始,事之始,文之始,皆为史之始可也;再变言之,谓象之始者事之始,事之始者文之始,文之始者史之始,亦无不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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