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占筮学:读筮占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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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占筮学:读筮占技术研究

周易占筮学:读筮占技术研究

作者:章秋农著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101124156

定价:68.0

出版时间:2017-08-01

出版社:中华书局


二、《易》筮
《说文》:“筮,《易》卦用蓍也。”段注:“《曲礼》曰:‘龟为卜,策为筮。’策者,蓍也。《周礼`筮人》注云:‘问蓍曰筮,其占《易》。’……从竹者,蓍如筭也,筭以竹为之;从巫者,事近于巫也。九筮之名:巫更、巫咸、巫式、巫目、巫易、巫比、巫祠、巫参、巫环。字皆作巫。”巫掌筮,故九筮之名皆冠“巫”字。孙诒让《周礼正义》引宋代刘敞、薛季宣等人之说,谓“巫更”以下皆古之精于筮者九人之名 。盖《易》筮之专家也。
高亨曰:“考筮之工具,*初当用竹……盖古之筮用竹,巫掌之,故‘筮’从竹、从巫。可见*初之筮,当用竹而非用蓍。” 笔者是特别的赞成。但高氏又曰:
其后分用蓍草……《说文》:“蓍,蒿属,生十岁百茎,《易》以为数。天子蓍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从草,耆声。”
这节文字不大好懂。九尺、七尺云者,是指长成的长度呢,还是蓍的品种呢?想来当是指长度,即天子用的当生长至九尺之长度,说明蓍草是可以长得很长的一种草。但既能长到九尺或更长,则三尺时必很嫩,一干就软得了不得,是不能用的。
而《易纬`乾坤凿度`乾凿度》则记载说:
圣人设卦,以用蓍生,圣人度以虚实,英草与天齐休。《万形经》曰:“蓍生地于殷(殷中土也)凋殒一千岁,一百岁方生四十九茎,足承天地数。五百岁形渐干实,七百岁无枝叶也,九百岁色紫如铁,一千岁上有紫气,下有灵龙神龟伏于下。”《轩辕本经》曰:“紫蓍之下,五龙十朋伏隐。天生灵菥,圣人采之,而用四十九,运天地之数,万源由也。”
自从看了《说文》和纬书的文字后,把我吓坏了,哪儿还敢去弄这奇异的神草!所以说来惭愧,我现在连《易》筮的专门工具——蓍草究竟是木本或草本都搞不清,也识不得。我为什么特别赞成高亨先生“古之筮用竹”的说法呢?因为我想当然地一直用四十九根小竹条占筮的。若按植物学上说的“蓍,菊科,多年生草本”,那么用这草的茎老是在手上“挂”“揲”“扐”,姑且不说是多么的不方便,它也吃不消;而*主要的,恐怕它并不是古书上所说的灵草呢。用竹则不但有“从竹”的根据,还有《楚辞`离骚》“索藑茅以筳篿兮,命灵氛为余占之”一句之王逸注文可为旁证:“藑茅,灵草也。筳,小折竹也。楚人名结草折竹以卜曰篿。”
《易》筮之法,肯定由简而繁,而更趋神秘。其后,随着《易》筮拥有之群众增加,为便于掌握而使之通俗化、普遍化,则又由繁趋简。但简不废繁,因繁容易显示出郑重性、神秘性,故其*后,乃繁简并存。
(一)《系辞传》所载古筮法
《周易》*古之筮法,已无可考。《系辞传》所载筮法为保留古代筮法专门技术的唯一珍贵文献,从而为历代《易》学者所遵循,并视为*正规之筮法。
《系辞传上》: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衍”者,演也。筮为推演天地之数而得,故称“大衍”。而这“大衍之数”为什么是五十?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周易正义》引马融之说:“马季长云:《易》有太极,谓北辰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北辰居位不动,其余四十九,转运而用也。” 依马说,即“五十”由以下数相加而得:
1(太极)+2(两仪)+2(日月)+4(四时)+5(五行)+12(十二月)+24(二十四节气)= 50
此外,《汉书`律历志》、京房、荀爽、崔憬、姚信、朱熹均各有说,读者可自去查阅《周易集解》《周易正义》《周易本义》等书,此不具论。不过各家共同的特点是想尽办法凑成“五十”而已。今人金景芳先生由《系辞传》“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以为大衍之数实为五十有五,今本的大衍之数五十,当是传写脱“有五”二字 。按金说卓然杰出,确然可信,于理于文全无扞格,则诸旧说不攻自破,无用赘言矣。天数五者,即天数五个奇:一、三、五、七、九,其和二十五。地数五者,即地数五个偶:二、四、六、八、十,其和三十。二十五加三十,等于五十五,故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亦即大衍之数也。
“易”者,象也。我以为亦可言:“易”者,数也。以现象言,则为象;若以本质言,则为数。象实生于数。数之大别有三:一为天之数,一为地之数,一为人之数。为便于思考,我把天之数理解为时间之数,以象言,天行、天运,时间之象也;把地之数理解为空间之数,以象言,地位、地方、地盘,空间之象也。人之数,即为当事人与时间之数、空间之数发生特定关系之部分,此亦一数也;以象言,则为人与天数、地数发生关系时所生之种种现象。举一简单例子:冬天某月某日,某人于某处淋雨一小时,第二天起,某人即感冒发烧在家卧床休息,三天后痊愈。此即三数结合而生之象,故言象生于数。而人无时无地不与天数、地数有关,岂不大伤脑筋?答曰:非也。人与天数、地数之关系,固有一般的关系和特殊的关系两种,即正常与不正常的区别。人所关心者为特殊之关系;至于一般之关系,全在意料之中,是无须关心的。但特殊与一般亦相对而言,如一人在家正常生活,与天地之数关系一般;明天外出旅行,稍稍特殊矣。然正常之旅行,其关系仍可称一般;如车船出事故,则为特殊矣。车船出事故,同乘者无恙而己独伤,或同乘者皆亡而己独存,则更特殊矣。然细细思之,无不是天数、地数、人数三数结合之产物,所以我国谓事之必然发生不可避免者曰“天数”或“气数”。“天数”者非仅天之数,实包三数言之,即自然之数或必然之数的代称,“气数”亦然。
笔者正是以三数结合的观点来理解《易》筮的。人之参与“筮”,即是以数来推知即将发生之特殊关系;或已经发生特殊关系,而以数来推求解决之方法。以数推演而得象,这个象即是一种“启示”,或能触发人之智慧,采取应变行动。大衍之数五十有五,只是一个象征之数(不管是“五十五”或“五十”,与筮得的结果无关,因为反正只用四十九),“其用四十有九”,则是由筮法决定非此数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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