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家礼与人文关怀

首页 > 图书 > 人文社科类图书/2020-05-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朱子家礼与人文关怀

朱子家礼与人文关怀

获第32届华东优秀教育图书奖(三等奖)

作者:郑春

开 本:16

书号ISBN:978-7-5334-5508-8

定价:20.00

出版时间:2010-12

出版社:福建教育出版社

礼与《家礼》

第一节 关于中国“礼”的解读

“礼”字最初含义是用来祭祀的器物。祭祀有一定的仪式,祭祀之器与祭祀之仪相配合,后来祭祀的仪式也成为礼。周公制礼,确立祭祀仪式,也把政治制度和一般行为准则融入其中。经过上述三个阶段的演变,“礼”字就具有人文的含义,且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突出了“礼”的地位。到了南宋,朱熹对礼则赋予天理的内涵,认为“礼谓之‘天理之节文’者,盖天下皆有当然之理。今复礼,便是天理。但此理无形无影,故作此礼文,画出一个天理与人看,教有规矩可以凭据,故谓之‘天理之节文’。”(《朱子语类》卷四十二)

自古以来,中国是法治与礼治兼容并施的国家,因为礼与国法具有共源、并行的关系或特点。它们都是由中国初民社会的原始习俗嬗变而来的,共同孕育于我们祖先的生活母体,在漫长的岁月里并行变迁,共同支持,在一定的范围内发挥各自的功能维系社会的秩序,且一直影响着华夏民族的繁衍生息与文明进步。

明理执礼是儒家所一贯倡导并践行不已的事业,因而形成了中国人的文化自觉性。儒家治国安邦的重要理念,就是通过礼来体现的。在中国古代,礼被非常突出地用于别等级、序人伦,通过礼制、礼仪、礼器等礼治内容和手段,为来维护和协调人伦、等级关系,从而达到社会的稳定和统治的牢固。而民众生活于礼仪之邦,从小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与人礼尚往来,行为理性,循规蹈矩,不以违法乱纪、满足私欲为能事,而是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为涵养,故能维系多种族于一体又共同繁荣、进步,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尊重。于是,中外学者无不把中国的儒家之礼,当做中华文明的精髓。

礼是古代有德者的一切正当的行为的方式汇集下来的,是伴随中国阶级、国家的形成而形成的,是为了协调权力和财富分配中的矛盾关系而出现的,在夏商周有很大的发展,逐步达到成熟期,且在周公姬旦治理社会时期得到总结、提炼与补充,形成若干条文规定,并注入德的精神内涵,借助国家的力量,在国家意志的支配和影响下加以广泛应用,使之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统摄人们的行为。于是,礼便成为义理可以作为行为规范的规矩,是古代中国人文精神的集中表现,是中国文化的一大表征。

“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礼的主要内容包含在儒家重要典籍《周礼》、《仪礼》、《礼记》和《家礼》中。礼不仅仅有庄重的仪式表现,更有丰富的精神内涵。理是礼的基础,礼是德的化身,德是符合万物之理的理念和准则。对于礼的本质与作用,先儒有深刻的研究与阐述。当然,我们可以分而言之。

其一,礼是人类自别于禽兽的标志。能思维、能语言、能利用工具劳动,这些都不足以区分人与动物。有责任感的圣人出来,依照人类心智的发展规律,缘人情而制定礼,并举行仪式活动,用来教化芸芸众生,规范人的行为,要人们自觉地与禽兽相区别。从个体而言,人与禽兽皆属动物,但动物只可以驯化,不可以用礼来教化,故人的进化已进入高等阶段,与动物虽然有动物属性,却有心智高低的区别,人成为万灵之物后,就难与其它动物为伍。对牛弹琴,看是文明之举,却混淆了人与动物的区分,衣冠禽兽,就是人没有去除兽性,而被人指责。故《礼记》中强调“冠者,礼之始也。”“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

 2/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社科图书 人文历史

在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