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后美日欧盟与台湾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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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后美日欧盟与台湾关系研究

冷战后美日欧盟与台湾关系研究

作者:郭建平主编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801959713

定价:68.0

出版时间:2009-04-01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冷战后美日欧盟与台湾关系研究 节选

上篇 冷战后的美国与台湾
  **章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美国与台湾
美国是台湾问题形成的关键因素。美国人早就发现台湾资源丰富,战略位置重要。19世纪中期就曾派人考察,寻找占领或通商的可能性,但当时美国力量有限,只得作罢。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认为台湾在经济和战略上对美国具有“潜在的重要意义”,并不情愿将台湾交还中国。但出于拉住蒋介石、削弱苏联和日本的影响、增强其在亚洲存在的战略需要,美国在《开罗宣言》中,同意将日本从中国窃取的台湾归还中国。《波茨坦公告》再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战后,美国支持当时的中国政府根据《开罗宣言》及盟国问的协议,从日本手中收复了台湾。可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台湾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事实上已经归还了中国。对此,美国政府也是确认的。1950年1月5日,总统杜鲁门就台湾问题发表声明,确认联合国大会于1949年12月8日通过的决议所重申的对中国的原则:尊重中国领土完整;要求一切国家避免在中国领土内获得势力范围或建立由外力控制的政权,或谋求特权。声明重申《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关于台湾归还中国的规定,明确表示“过去四年来,美国及其他盟国亦承认中国对该岛行使主权。”同日,美国国务卿艾奇逊举行记者招待会,解释杜鲁门的声明。他说:“中国人治理台湾已有四年,美国和任何一个盟国都没有对这一占领的权威性提出疑问。当台湾成为中国的一个省的时候,没有人对此提出过律师的疑问。这是被认为符合过去的承诺的。”
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发,台湾局势动荡。美驻台北总领事馆建议,以尚未签署对日和约,台湾目前在法律上还是日本一部分为由,用联合国名义进行干预。这成为“台湾地位未定论”和“联合国托管方案”的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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