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华夏治理秩序史-第二卷(全二册)
封建-华夏治理秩序史-第二卷(全二册)作者:姚中秋 著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44340656 定价:98.0 出版时间:2012-02-01 出版社:海南出版社 |
封建-华夏治理秩序史-第二卷(全二册) 本书特色
秦晖: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姚中秋先生学史出身,入世弘道,则于经济政治无不博览,厚积而发,乃出大作,以弘扬中华文化、实现宪政理想为志,诚可贵也。夫今人有学西而以刺孔成名者,有号儒而以颂秦进身者,不知真儒崇周仇秦,其来久矣。近世引西学以排秦制,立宪政以扬仁义,乃其本旨,岂刀笔吏“胡服骑射”之所谓事功可比哉!是大作虽有可商,而其志可嘉,其识可钦也。人未必皆崇基督,而路德维新耶教之功,所被不止耶徒。人未必皆宗孔门,而中秋先生重彰真儒之作,所泽亦不止儒林也。 李强: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姚中秋先生的著作《华夏治理秩序史》借鉴西方社会科学之精神,依据中国古典经史文献,探求传统中国社会的秩序结构,从而对中国治理秩序史作出颇具独创性的诠释。这部著作必将对中国学者以新的视角思考中国的历史与制度产生重要影响。 易中天: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我与姚中秋先生素不相识,只打过两回笔墨官司。他的观点,我三分认同,七分反对。但我赞成重写中国史,也认为需要他这样的一家之言。学术研究的意义,本在争鸣和启智,并无关乎对错。因此,我愿向读者诸君推荐此书。
封建-华夏治理秩序史-第二卷(全二册) 内容简介
深入周代经典封建制度内部,依据占典经、史,重构封建制的治理架构及其运作机理之完整图景。澄清封建制,对于准确地认知华夏治理之道和华夏历史,对于完整地把握中国文明之深层结构,具有决定性意义。因为,封建制乃是华夏历史之开端,在此一开端中,一定*为直接、真切地体现着这群人关于生命、生活、治理的认知、想象和希望。唯有通过解析封建制,借以理解封建制下人们的生活、治理,进入那个时代人们的精神世界,我们才能较有把握地谈论中国人的精神,体认华夏治理之道,以及理解中国文明之基本性质。
封建-华夏治理秩序史-第二卷(全二册) 目录
序论封建制**章 契约性君臣关系
一、君臣关系的性质
二、策名委质
三、策命礼
四、周王继嗣之礼
第二章 契约或血缘
一、继承或者封建
二、宗者,尊也
三、合族之道
四、夫妇之道
第三章 君臣以义而合
一、臣对君的义务
二、君臣权利一义务之相互性
三、忠信伦理
封建-华夏治理秩序史-第二卷(全二册) 节选
这里记载仪式参加者的入席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准备即位的康王是从宾阶入席的。也就是说,在被策命之前,他被视同“宾”客。那么,主人是谁?就是即将策命他的公卿。第二句话再度显示了王室公卿与诸侯是两类不同的臣。第三句话记载三位共同策命康王的公卿之入席方式,及即将用于策命周王的王权的象征:太保捧大圭,这似乎是王权的主要象征。孔释“同”、“瑁”为两物,似不确,两者实为一物,因其功能为查验诸侯所执之圭头与瑁是否符合,故缀“同”于冒之前。这也许就是周王与诸侯之间存在君臣关系之*为重要的信物。太史手持策命书,故与康王同行。关于“御王册命”,正义引郑玄注云:“御犹向也。王此时正立宾阶上少东,太史东面于殡西南而读策书,以命王嗣位之事。”然后,太史宣读了策命书: 曰:皇后凭玉几,道扬末命。命汝嗣训,临君周邦。率循大卞,燮和天下。用答扬文、武之光训。 孔安国传:册命之辞。大君,成王。言凭玉几所道,称扬终命,所以感动康王。命汝继嗣其道,言任重,因以托戒。用是道临君周国,率群臣循大法。言用和道和天下,用对扬圣祖文武之大教。叙成王意。 此为策命之辞。策命中*为关键是中间两句,“命汝嗣训,临君周邦”,这表明,成王君臣已经同意将王位授予康王。请注意这里的“命”字。从根本上说,周王之君位,乃是被人为地建立的,而非依据血缘自然地继承的。这句话就是康王治理权的法理来源。孔释“率循”为率群臣循大法,似乎不确。“率”与“循”意思相同,“率循大卞,燮和天下”乃是对康王如何治理提出的规范性要求:康王必须遵循先王之道,信守固有法度,以实现天下之合“和”。孔传专门提出“和道”,已经揭示了周王治理天下之大道,这明显地上承帝尧“合和万国”之道。太史宣读策命书毕,康王表态: 王再拜,兴,答曰:眇眇予末小子,其能而乱四方,以敬忌天威。 孔安国传:言微微我浅末小子,其能如父祖治四方,以敬忌天威德乎?谦辞,托不能。 康王唯一的实质性表示是,他将“敬忌天威”,这是向*高的神灵宣誓。理论上,任何人接受策命都是需要起誓的。只是,周王在人间拥有*高的权柄,不可能向他的臣宣誓。周王只向天一上帝宣誓。经由这样的宣誓,他也就把自己纳入到礼制规则体系之中。由此,臣才可以放心地与他建立君臣关系。接下来,康王接受同瑁: 乃受同瑁,王三宿,三祭,三咤(郑玄注:徐行前日肃,却行曰咤。王徐行前三祭,又三却,复本位。)。上宗曰:飨!(孔安国传:祭必受福,赞王曰:飨福酒)太保受同,降,盥,以异同、秉璋,以酢(传:太保以盥手洗异同,实酒、秉璋以酢祭。半圭曰璋,臣所奉。王已祭,太保又祭。报祭曰酢)。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受同,祭,哜,宅。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降,收。 这里所记的仪式比较繁复,经学家众说纷纭。但大体上可以推测,同瑁就是一个物件,它在周王继嗣过程中,具有十分关键的意义。康王首先表示敬畏上天,才得以接受同瑁。随后,康王、太保甚至太宗,似乎都手执同瑁,祭拜刚刚去世的成王。经学家似乎都把后面的“同”解释为酒爵,可能不准确,它恐怕就是“同瑁”。这份文书的记录者大约正是为了将酒爵意义上的同与同瑁区别开来,才特意说“异同”,这才是酒爵意义上的“同”。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太保与康王在拜、答拜的时候,手中没有同瑁。同时似乎也手执同瑁进行祭拜的仪式,两者是交叉进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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