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山东教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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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山东教门史

民国山东教门史

作者:梁家贵 著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010075440

定价:38.0

出版时间:2008-12-01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窃谓该县岁比不登,今年春禾失获,秋稼无收,除死伤外,流亡者不下数万人。
自近岁连遭荒歉,流尢满道,饥寒亡命假息萑苻。
饥寒交迫、生活无望的民众有的抗捐抢粮,有的“人心思变”,鲁西南地区就时“有饥民随从附和,或纠领数十人、百十人,借仇教为名在单县边境一带游弋”。教门既能给人以精神慰藉,又有助于人们互助,同时具有较严密的组织形式,因此吸引了大批的民众纷纷参加,遂乘势活跃起来。山东地方官在奏请对山东民间秘密结社(含教门)的举事进行剿灭的同时,也分析了其中的原因:“自江、皖阻饥,流民入滕、峄者不下数万口,昼丐夜掠,合境绎骚然,其志在求食而已。”
(二)苛捐杂税。经过义和团运动的冲击和八国侵华战争的破坏后,清王朝被迫实行“新政”以图自保。然而,此时的清王朝已是“帑项奇绌”、“库储一空如洗”,要推行新政,不得不增加赋税。这对于遭受自然灾害打击的民众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1909年6月18日的《民呼报》曾报道:
自举新政以来,捐款加繁,其重复者,因劝学所或警费不足,如猪肉鸡鸭铺捐、砖瓦捐、烟酒捐、铺房*小之应免者,复令起捐。
1910年莱阳、海阳负担的捐税就有:户口捐、文庙捐、油坊捐、染坊捐、丝麻黄烟捐、牲畜捐、丁税、契纸税、钉牲口蹄捐、瞎子捐、戏捐、庙捐等。与此同时,清王朝还要偿付巨额赔款,进一步加重了民众的负担。对此,清统治者也已经认识到:“近年以来民生已极凋敝,加以各省摊派赔款,益复不支。剜肉补疮,生计日蹙……各省督抚因举办地方要政,又复多方筹款,几同竭泽而渔。”
 更为严重的是,地方官吏乘机增加赋税、中饱私囊,使本已沉重的赋税再放大数倍乃至数十倍。“此次新案赔款,山东摊派银八十万两。……何必又借赔款为名,处处张贴告示,添设厘捐,剥削商民”,民不堪负,“以致上年潍县罢市,今年长山县之周村镇罢市,使商民骚然,不安其业”。很显然,民间秘密结社(含教门)为民众举行斗争提供了很好的组织形式,如1905年3月8日,四川犍为县观音店民众就在红灯教组织下为反对清王朝捐款勒索,据龟头寨起义,山东莱阳曲诗文为“反对‘新政’,抗不纳捐”,也采用“拜盟立会”形式组织民众,教门等民间秘密结社借此发展起来。
(三)官兵掳掠。面对诸如抗捐、抢粮乃至起事等蜂起的“民变”,清王朝没有采取减免赋税、惩处贪官污吏、积极赈灾,从而疏导民众、化解矛盾等有效的解决方法,而是以暴易暴,用武力严厉镇压各地的“民变”,实际上,大厦将倾的清王朝为了苟安也只能这样做了。然而,更为恶劣的是,一些官兵趁火打劫,民众更加痛苦不堪,从而使矛盾更加激化。1910年,莱阳发生大规模的抗捐抗税斗争后,清王朝惊恐万状,急调清兵前往镇压。这些清兵烧杀奸淫、无恶不作,清军将领为邀功请赏,非但纵容清兵的行为,甚至还与地方官员、劣绅勾结在一起,对民众进行疯狂敲诈。在京的山东士绅得知莱阳事件真相后,集体上书清廷,在申述民众抗捐抗税的根由后,痛斥了清兵、地方官与劣绅勾结在一起荼毒生灵的滔天罪行:
戮其强壮,杀其幼稚,淫其妇女,掠其财富,然后纵火尽焚其室庐。……计杀死之可知者一千六百余人,而妇女之羞忿自尽、老弱之无家可归自缢投井者不可数计,焚毁房屋共千余家之多,血流被道,哭声盈野,合境之人无不痛心疾首。……道员杨耀林与总兵李安堂等人以纵杀可以邀功,掳掠可以致富,遂建议分扎四乡,以搜剿曲党为名,于是今日至东乡纵火,明日至西乡拿人,数十里内村落无一幸免者。其所掠之妇女则于附近州县卖之,所掠之衣物则载至烟台各当店售之。而驻扎防兵与劣绅王墀等以承办粮草为名,设立公所总局,逼令附城四十里乡民运送供给,虽允付官价,借扣留不发,有违异者以曲党坐之;且冒名阖县绅商朦禀抚臣,称军律整严,秋毫无犯;又逼各社长出具曲士文谋反是实甘结。
  《申报》、《东方杂志》等媒体也先后对莱阳事件真相予以披露,全国舆论哗然,纷纷加以谴责,清王朝一些较为开明的官员甚至将所谓“盗贼”与清兵进行比较,提出了“民之畏官军更甚盗贼”的惊世骇俗之结论:
(贼首)遂教贼部分其众,申以约束,所至张贴伪谕,除一二大户外,余皆安堵无恐;复出所掠资财分给贫者,检其丁壮与同逆,以故贼势张甚……而冒军尾贼行,所至骚扰尤甚,又妄指良懦为窝主,擅为抄掠,辱及妇女,遂使民之畏官军更甚盗贼。
清统治者的残暴行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变”得以产生的原因,压迫、剥削、饥饿没有消除,反抗事件的不断发生乃至愈演愈烈也就是必然的了。在死亡线上拼命挣扎的民众为了生存不得不铤而走险。据史料记载,1911年6月至10月,武定、惠民、东昌、临清、新泰、莱芜、肥城、东平、兖州、宁阳、费县、沂水、济宁、濮州、范县、观城、郓城、巨野等十八个县,以及兖、沂二府属地,日照、寿张、阳谷、滕县、葛州、兰山、郯城各州县,均有教门等民间结社活动。
(四)教会、教民倒算。义和团运动后,清王朝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列强不仅从中国索取了巨额赔款,而且获得了在内地建教堂及传教的权利。义和团运动中遭受打击、惶惶不可终日的教民扬眉吐气。各地清朝官员因前车之鉴更加畏惧洋人,在裁夺民教纠纷时,更是袒教抑民。两种因素的刺激,使教民数量激增、气焰日张。据后来人们回忆:
义和团失败后,教民纷纷回府。教民更为猖狂,谁也管不了。百姓敢怒不敢言,神甫来了还要下跪迎。……被义和团杀的家人,村里要给他们出殡,如为教民王泰出了殡。几年后,有些拳民也回村来,给教民磕头、赔罪,说好话,才算安住下来了。
民教矛盾的日益激化,导致冲突此起彼伏,引发乡村骚乱,极大地加剧了辛亥革命前十年间社会的震荡。
此外,清王朝文化控制的弱化、皇帝崇拜和政治迷信的动摇,也为辛亥革命前十年间山东教门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辛亥革命前十年间山东教门的主要活动
20世纪初,慈禧太后曾向一个官僚表示,她是非常害怕清王朝这只“纸老虎被拆穿”的,而辛亥革命前十年间山东教门的诸种活动,是全国风起云涌的“民变”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1902-1911年间,除学潮和爱国革命运动外,各地“民变”多达1131次,22省无处不有,不能不使得清王朝惊惧异常,以至哀号“应接不暇”、“失所之民,穷而思乱,止无可止,防不胜防。沸羹之势将成,曲突之谋已晚”。这一切极大地冲击了清王朝的统治秩序,严重削弱了清王朝基层统治的基础,恰恰戳穿了清王朝这只被“精心粉饰涂抹的纸老虎”,有力地配合和支持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预示着一场大规模的革命风暴的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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