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整中债权人利益衡平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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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整中债权人利益衡平制度研究

公司重整中债权人利益衡平制度研究

作者:李震东著

开 本:21cm

书号ISBN:9787562060161

定价:34.0

出版时间:2015-08-01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二、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章  债权人在破产重整制度中的地位
  **节  债权人利益的衡平保护:历史的回归
    一、美国立法的变迁
    二、欧洲国家立法的特征
    三、亚洲代表性立法的考察
    四、经济变迁与债权人利益保护范式
  第二节  破产重整制度对债权人保护的优势
    一、破产重整制度的固有价值
    二、破产重整与民商法其他制度的比较优势
    三、三位一体的综合比较优势
  第三节  债权人利益衡平保护的意涵
    一、利益博弈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
    二、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原则
  小结
第二章  债权人的权利与限制
  **节  债权人重整申请权
    一、我国债权人申请权的现状与问题:以案例为样本的分析
    二、比较法上的解决思路
    三、完善我国债权人申请权的基本构想
  第二节  债权人重整程序转换权
    一、程序转换的范围与债权人程序转换权
    二、决定程序转换的基本因素
    三、完善我国程序转换权的思路
  第三节  债权人表决与受偿机制
    一、分组表决与债权分类
    二、各类债权的受偿顺位
    三、司法实践疑难问题产生的思考
  第四节  债权人权利限制:自动停止制度
    一、我国自动停止制度现状与瑕疵
    二、域外立法的经验借鉴
    三、完善我国自动停止制度的路径
  第五节  与债权人利益相关的其他问题
    一、债权人应成为重整计划的制定主体
    二、对新融资债权人的特别保障
  小结
第三章  利益衡平的管理人运作机制
  **节  利益兼顾的管理人运作要素
    一、管理人基本品格的要求
    二、合理的管理人产生与更换制度
    三、利益与共的继续营业机制
  第二节  债权人视角下的管理人权利
    一、经营权与聘任权
    二、对待履行合同的处理
    三、监督权
    四、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权
    五、撤销权与追回权
    六、特别追回权
    七、补缴出资请求权
    八、重整人事权
    九、融资的权利
  第三节  利益平衡机制的管理人义务
    一、注意义务与诚信义务
    二、接受监督的义务
    三、管理人义务违反之后果
  第四节  利益相关的管理人制度完善
    一、授予管理人重整程序转换的建议权
    二、授予管理人在紧急状态下的委托权
    三、规范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四、有条件授予管理人取代债务人的权利
  小结
第四章  债务人及其关联方的合理规制
  **节  自行管理之必要规制
    一、自行管理权的取得
    二、自行管理的条件
    三、财产的合理使用与处分
    四、自行管理的撤销
  第二节  制定完善重整计划草案之要求
    一、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的协商机制
    二、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原则及其细化
  第三节  关联企业合并重整制度之构建
    一、立法缺失及司法困惑
    二、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的比较法范例
    三、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的制度优势
    四、我国关联企业合并重整制度的建构思路
  第四节  出资人与高管权利限制与调整
    一、出资人权益的限制
    二、出资人组表决机制的完善
    三、高管转让股权的条件
  小结
第五章  积极的司法运作机制
  **节  司法干预的利弊剖析
    一、司法干预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可能性
    二、司法干预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双重性
    三、司法干预原则的正当性
  第二节  积极的中立协调者与裁判者
    一、程序主导权
    二、重整事务的决定权
    三、监督权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公司重整中债权人利益衡平制度研究 作者简介

李震东,广东省清远市人。法学博士。参加工作至今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先后发表论文十余篇,并参编民商事审判专著三本。主要研究方向为破产审判理论及实务研究,曾参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案的审理,并先后参与了广东法院系统审理的多家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及大型民企的破产清算及重整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现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二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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