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选举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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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选举制度研究

加拿大选举制度研究

作者:陈书笋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62050643

定价:30.0

出版时间:2013-11-01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加拿大选举制度研究 内容简介

  《上海政法学院学术文库:加拿大选举制度研究》以加拿大选举制度作为研究内容,但是并不限于对选举制度内容的考察,而是从加拿大选举制度的逻辑起点开始,延伸到加拿大选举制度的背景,再到加拿大选举制度的类型,从而对加拿大选举制度的概况有了一个初步的把握。在此基础上,《上海政法学院学术文库:加拿大选举制度研究》从加拿大选举制度的发展进程,到加拿大选举制度的现有制度设计,再到加拿大选举制度的改革,对加拿大选举制度进行了阶梯式研究。*后,在总结加拿大选举制度特点及发展前景的基础上,提出了加拿大选举制度对我国选举制度发展和完善的借鉴之处。

加拿大选举制度研究 目录

学术文库·总序
学术文库·行政法学丛书·总序

前言
本书重要名称、名词术语对照表

**章 加拿大选举制度概述
**节 加拿大选举制度的逻辑起点——人民主权
一、人民主权概述
二、人民主权的实现
三、“人民”的概念和加拿大选民
第二节 加拿大选举制度的背景
一、自然地理与行政区划
二、人口与种族
三、务实、保守的政治文化
四、多元的社会文化
第三节 加拿大选举制度的类型
一、选举制度的类型
二、加拿大选举制度的类型——简单多数制

第二章 加拿大选举制度的历史演变
**节 英属北美时期(1758~1867年)
一、立法院和责任政府的组建
二、选举权处境危险
三、选举制度的发展与联邦的建立
第二节 从特权到权利时期(1867~1920年)
一、各省互不相同的选举法(1867~1885年)
二、麦克唐纳将选举资格决定权收归联邦(1885~1898年)
三、劳里埃将选举资格决定权下放至各省(1898~1920年)
四、妇女选举权的演进
第三节 现代化时期(1920~1982年)
一、选民名册的演进
二、选举权实现途径的改善
三、少数族裔、少数教派及原住民的选举权
第四节 宪章 时期(1982年至今)
一、选举管理与选举权的发展
二、选区边界与议席的再分配
三、选举经费的改革

第三章 加拿大选举制度的内容及运行
**节 选举制度的内容设计
一、选民及候选人的资格
二、选区划分
三、选举程序与规则
四、首席选举官、选举官员
第二节 选举经费制度
一、政治捐赠的主体和限额
二、限制选举经费开支
三、公共财政补贴
第三节 选举制度运行中的重要角色——政党
一、加拿大政党的构成
二、加拿大政党制度的特征
三、加拿大政党政治在选举框架下的实际运作

第四章 加拿大提升选举民主的尝试
**节 选举制度的设计——对民主的影响
一、多数代表制对民主政治的影响
二、比例代表制对民主政治的影响
三、混合制对民主政治的影响
四、三种选举制度对民主政治影响的比较
第二节 选举制度的困境——对民主的扭曲
一、加拿大选举实践对简单多数制规则的偏离
二、加拿大选举实践中选票与席位不成比例
三、加拿大历届联邦选举实践中个案对民主的扭曲
第三节 选举制度的改革——举步维艰
一、加拿大选举制度改革的进程
二、加拿大选举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三、加拿大选举制度改革难见成效的原因

第五章 加、英、美议会选举制度的比较
**节 加、英、美政治体制概要
一、英国政治体制概要
二、美国政治体制概要
三、加拿大政治体制概要
第二节 加、英、美议会选举架构比较
一、英国议会选举架构
二、美国国会选举架构
三、加拿大与英、美议会选举架构的比较
第三节 加、英、关议会选举程序比较
一、英国议会选举程序
二、美国议会选举程序
三、加拿大与英美议会选举程序的比较

第六章 结论
一、加拿大选举制度的特点
二、加拿大选举制度的发展趋势
三、加拿大选举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参考文献
后记

加拿大选举制度研究 节选

  (三)选举原则  选举原则是不同国家选举制度所共同拥有的基本特征,它是在民主政治长期发展的过程中,为多数国家所普遍认可和接受的一系列理念,这些理念一般反映在法律条文中,或体现在选举实践中。虽然选举原则在各国的实践形式不尽相同,但仍有诸多相同之处。目前,多数民主政治国家所普遍接受的选举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普遍选举权利原则  普遍选举权利原则是指选举权利不受种族、性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家庭出身等因素的限制,而被绝大多数公民所普遍享有,被排除在外的仅仅是少数公民。正如布坎南(JamesMcgill Buchanan)所言:“虽然对于一个百万富翁的儿子和平民的儿子来说,他们在选举中获胜当选的可能性不同,但选举制度毕竟意味着普通人民也有了竞选当政的机会。”(z]在近代宪政史上,公民的选举权利曾经受到各种各样的不合理限制,普遍选举权利原则的实现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同各种不合理限制进行不断抗争的漫长过程,也可以说这个过程是逐步消除种族限制、财产限制、性别限制的过程。凯尔森(Hans Kelsen)曾指出,“选举权应是普遍的,是民主的本性。尽可能少的人才应排除在外,取得这种权利的*低年龄也应尽可能低。将妇女或属于某种职业的人,例如,军人或教士排除在外,是与普选权的民主观念不相容的。”(3)在西方国家实践民主政治的早期,对选举权利的不合理限制有很多,但是,选举权利保障制度的总的发展趋势就是逐步取消与选举无关的限制标准,不断扩大享有选举权利的公民的范围。法国著名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Alexisde Tocqueville)曾说:“当一个国家开始规定选举资格的时候,就可以预见总有一天要全部取消已做的规定,只是到来的时问有早有晚而已。这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不变规律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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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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