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理论与实践-2017第2卷
检察理论与实践-2017第2卷作者:本书编委会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10219818 定价:40.0 出版时间:2017-09-01 出版社:中国检察 |
检察理论与实践-2017第2卷 内容简介
《检察理论与实践(2017年 第2卷)》主要内容包括特稿,工作指导,改革前沿,调查研究,问题研讨,检察长论坛,制度完善,案例分析。
检察理论与实践-2017第2卷 目录
特稿关于新形势下广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调研报告
工作指导
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创新发展
改革前沿
检察官权力清单厘定问题研究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语境下案件集中管理的深化
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问题研究
——以梧州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例
调查研究
广西检察机关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情况分析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调查报告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情况调研报告
——以梧州市检察机关为例
涉枪犯罪的控制与预防
——以桂林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枪犯罪案件为样本
问题研讨
新媒体时代深化检务公开的路径选择
基于六西格玛管理法的涉检信访工作流程改造与实证研究
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情况调查研究
——以玉林市检察机关为样本
基层检察机关实施司法救助情况分析报告
——以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为例
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职能优势、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检察长论坛
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面临的挑战及调适路径
关于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考
职务犯罪侦查大数据应用与前瞻
冤假错案之防范
——以检察机关为分析视角
制度完善
关于审查逮捕阶段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思考
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构建
桂滇黔接边区域检务协作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以西林县为视角
司法体制改革视野下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优化
案例分析
生理性醉酒后假想防卫过当罪过形式的认定
审查起诉环节被害人拒绝司法鉴定问题研究
——以曾某交通肇事案为例
毒品犯罪中特情引诱问题研究
——以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为例
检察理论与实践-2017第2卷 节选
《检察理论与实践(2017年 第2卷)》: 五、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基本情况意见建议 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做出坚持不懈的努力。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建议今后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两个规定”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有了新的规定,更好地维护了律师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与司法机关的对抗制衡力。在此次专项检查中也发现一些检察院还存在不够重视、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现象。因此,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干警要认真学习、正确理解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两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找出相应的对策,调整侦查方法,特别是注重初查效果,及时固定关键证据,确保案件立得稳、办得牢、诉得出。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因理解原因以外不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两个规定”的情形,应当由主管部门通过教育、学习、处罚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切实增强广大检察干警贯彻执行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的司法理念。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要结合专项检查工作所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谋划和部署深入开展全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针对当前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和律师代表反应强烈的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等问题,以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严重;不认真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接受吃请、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规范的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司法的各项制度机制,带动和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是紧紧抓住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针对我区少数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存在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条件扩大适用、不许可会见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出会见特别重大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及时审查决定是否许可,并及时答复。在侦查终结前,应当许可辩护律师至少会见一次犯罪嫌疑人。结合司法实践复杂性及程序多样性,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听取律师意见的程序及标准,健全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等重大程序性决定告知制度等。 四是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全面提升我区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司法规范化建设。要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电子检务工程,积极建立健全统一接待律师的案件管理大厅和律师阅卷室,重点解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没有配备记录律师意见的法律文书和检察工作文书等现实问题,着力推进和保障阅卷场所、电子化阅卷、阅卷预约平台等配套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其他服务律师执业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将检察业务在网上全流程运行,以信息化规范司法办案、畅通律师接待渠道、明确律师接待流程,形成部门之间的互动,*大限度地保障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五是完善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配套措施。一方面要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开展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依托综合性检务接待中心等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细化检务公开的内容、对象、时机、方式和要求,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增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使律师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另一方面还需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强化对律师行业的管理,净化律师从业环境,树立职业共同体共同维护法律尊严的良好形象。 ……
法律 法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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