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实用法律知识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作者:李旭东,汪力主编 开 本:21cm 书号ISBN:9787562173762 定价:35.0 出版时间:2017-05-01 出版社: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 内容简介
本书由三部分组成。**部分“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对农村基层组织、农村民事法律和农民工劳动、农村经济等农村实体和程序法律问题进行解答。第二部分“怎样处理房屋土地纠纷”, 回答了农村房屋与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农村农业用地以及农村其他土地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第三部分“如何处理婚姻家庭纠纷”, 主要包括婚姻、继承、收养、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法律问题。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 目录
上篇 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一、农村基层组织法律问题
1.村民自治中村民享有哪些权利?
2.村民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是怎样的?
3.法律对村民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有什么规定?
4.哪些人享有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5.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流程是什么?
6.什么情况下构成违法选举?
7.如何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8.村务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二、农村民事法律和农民工劳动法律问题
1.儿子在学校被打伤谁负责?
2.见义勇为受伤能否获得赔偿?
3.狗咬伤人,其主人一定要赔偿吗?
4.房屋上的落石伤人谁负责任?
5.照片被擅自用做广告,可以要求赔偿吗?
6.自愿为他人修理房屋,受益人应偿付相关的费用吗?
7.酒醉后摔成植物人,劝酒者应承担责任吗?
8.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的损失由谁赔偿?
9.装修队的工人在施工时受伤,被装修的单位有责任赔偿吗?
10.什么是工伤保险?农民工受伤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或视同工伤?
11.工伤应当如何认定?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应当如何鉴定?
12.职工工伤治疗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3.什么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14.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危险作业吗?
15.在非法成立的公司打工发生伤亡怎么获得赔偿?
16.法定休假日加班可以要求单位加倍支付工资吗?
17.工厂效益不好,可以用发产品代替发工资吗?
18.他人代领工资后携款出走,损失应该由谁负责?
19.患病请假期间单位有权停发工资吗?
20.企业破产了,职工破产前应当领取的工资由谁支付?
21.建筑企业将农民工的工资发给“包工头”是否违法?
22.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应当如何发放?
23.用人单位有权强迫职工加班吗?
24.因受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25.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26.妇女在劳动关系中享有哪些权益?
27.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内容有哪些?
……
中篇 怎样处理房屋土地纠纷
下篇 如何处理婚姻家庭纠纷
附:本书参考法律法规一览表及主要参考文献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 节选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 二、农村民事法律和农民工劳动法律问题 1.儿子在学校被打伤谁负责? 小民(13岁)是村民郭梅的儿子,在镇上的中学念初一。一天在学校,儿子小民被同学小强打伤,郭梅十分气愤,找到学校讨要说法,学校不置可否,学校是否该承担责任呢?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案例中小民被同学小强打伤,小强的父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13岁属于未成年人的范畴,并且学校的责任也是就其过错承担的终局性责任,之后不得向小强的父母追偿。 2.见义勇为受伤能否获得赔偿? 村民赵某是村办的猪肉加工厂的工人,某日下班回家,经过油菜地时发现歹徒甲、乙欺侮同村的女青年田某,赵某前去解救,与甲、乙发生搏斗,田某趁机得以逃脱,但赵某被甲、乙砍了几刀,身负重伤。甲、乙迅速逃离现场,公安机关一直未能将两人抓获。赵某花去医药费1万元,可否获得赔偿?向谁要求呢? 我国《民法通则》第109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42条规定:“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客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案例中赵某为了维护田某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侵权人逃跑,不能确定侵权人,根据法律的规定,赔偿权利人赵某可以请求受益人田某在受益的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3。狗咬伤人,其主人一定要赔偿吗? 田七是蔡家村的村民,养了一只大狼狗看家护院。孙三在外闲逛,看到邻居田七的狗横卧在大门口,一时兴起,捡了一块石头砸狗,狗跳起追孙三,孙三躲至路人王吉身后,结果狗咬伤了王吉。狗的主人田七需要对王吉进行赔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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