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 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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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规划教材

国际贸易实务 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规划教材

作者:李青阳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12307544

定价:30.5

出版时间:2010-09-01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国际贸易实务 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规划教材 本书特色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本基于国际货物进出口工作过程、由任务驱动的工学结合的教材。
本教材增加了国际贸易综合技能训练项目,它是以典型的出口项目为载体,具体包括:根据往来函电缮制销售合同、落实信用证、根据信用证缮制结汇单证三个工作任务,使学生通过在仿真环境中具有完成具体工作任务,完成实际进出口项目和任务的综合职业能力。同时使学生系统地了解我国规范出口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含form a)、保险单、指示提单、记名提单、多式联运单据、汇票、swift格式信用证、报关单等基本单证。其他单证样本作为关联性知识穿插在相关的教学内容中,以便学生有更直观的认识。

国际贸易实务 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规划教材 内容简介

本书为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规划教材。本书依照教育部、商务部*新制定的国际商务专业教学大纲与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确立学生的学习目标和职业能力的培养目标,介绍实际外贸业务中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辅以说明解决问题的方法、技巧。在体系安排上,本书基于国际贸易过程、以进出口业务流程为主线,形成一个清晰的逻辑框架,突出教材的工学结合特点。教材基于贸易过程的三个步骤,形成10个学习型项目,33个工作任务。
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材,也可作为从事外经贸工作人员的学习教材,还可供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国际商务专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外销员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人员参考。

国际贸易实务 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规划教材 目录

前言
模块一 专业基础准备
 项目一 进出口贸易业务初步认识
  任务一 明确国际贸易实务研究的对象和内容
  任务二 明确国际货物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
  任务三 认识外贸业务人员应该具备的素质
模块二 拟定合同条款
 项目二 拟定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
  任务一 拟定商品的品名条款
  任务二 拟定商品的品质条款
  任务三 拟定商品的数量条款
  任务四 拟定商品的包装条款
 项目三 选择国际贸易术语和拟定价格条款
  任务一 选择贸易术语
  任务二 明确作价原则和选择作价方法

国际贸易实务 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规划教材 节选

《国际贸易实务》为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规划教材。《国际贸易实务》依照教育部、商务部*新制定的国际商务专业教学大纲与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确立学生的学习目标和职业能力的培养目标,介绍实际外贸业务中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辅以说明解决问题的方法、技巧。在体系安排上,《国际贸易实务》基于国际贸易过程、以进出口业务流程为主线,形成一个清晰的逻辑框架,突出教材的工学结合特点。教材基于贸易过程的三个步骤,形成10个学习型项目,33个工作任务。《国际贸易实务》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材,也可作为从事外经贸工作人员的学习教材,还可供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国际商务专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外销员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人员参考。

国际贸易实务 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规划教材 相关资料

插图:1.英国的法律的规定英国法从违反合同的条款或规定情况把违约分为:违反要件:一般是指违反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与商品有直接关系的如品质、数量、交货期条款),受害方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违反担保:通常是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如付款时间),受害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但无权主张解除合同。受害方有权把卖方的违反要件当作违反担保来处理,但不能把违反担保视为违反要件来处理。2.美国的法律的规定美国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后果出发把违约分:重大违约:一方当事人违约而使另一方当事人的主要利益未得到满足,或者说使另一方当事人不能从合同中取得主要利益。受害方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轻微违约:指一方当事人违约,虽然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到损害,但仍然可从该合同中取得主要利益,受害方只能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主张解除合同。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把违约区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所谓根本性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性违反合同”这种根本违反合同是由于当事人的主观行为造成的,以至于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如卖方完全不交付货物,或买方无理拒收货物、拒绝付款。如果由于当事人不能预知,而且处于相同情况的另外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也不能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那么就不够成根本性违约。《公约》规定:如果是根本性违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损害赔偿。如果是非根本性则不能解除,只能要求损害赔偿。4.我国法律的规定目前,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其仍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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