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企业发展年度报告
2014-中国企业发展年度报告作者:王方华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313113337 定价:68.0 出版时间:2014-06-01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
2014-中国企业发展年度报告 内容简介
《中国企业发展年度报告(2014)》重点阐述了2013年中国企业发展总体概况;聚焦讨论了2013中国企业发展的几个热点问题,包括并购潮、地方债、互联网金融、企业跨界、中国楼市等;列举了2013中国企业新闻摘要。 《中国企业发展年度报告(2014)》读者对象为企业家、企业高管,全球商学院的教师、学生,以及对企业管理感兴趣的其他人士。
2014-中国企业发展年度报告 目录
**篇 2014年中国企业发展报告总论第二篇 热点聚焦
“双11”背后的搏杀
“地方债”沉重的经济压力
“乌龙指”暴露的监管缺陷
“并购潮”带来的战略思考
“攻坚战”提出的深刻问题
互联网企业强势进军金融业
民营企业发展的艰难、曲折与希望
企业跨界扩张的豪情、张扬与忧虑
抑制“三公”消费下的中国餐饮业
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热点
“钱荒”背后的中国银行业众生相
潮涨潮落的中国楼市与房地产企业发展
第三篇 2013年中国企业新闻摘要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后记
2014-中国企业发展年度报告 节选
作为全球*大的工程承包公司之一,中国中冶本身的核心业务为专业设计和建设冶金工程承包。在巩固、发展传统工程承包业务的同时,公司也开始拓展其他业务领域,包括资源开发、装备制造及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因受钢铁行业宏观调控影响,中冶公司近年来大力推进业务多元化,希望以此提高非冶金工程业务的收入比例,增加资源开发及房地产开发等非工程承包业务对公司业绩的贡献。然而,一方面,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和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引发上游对冶金工程需求下降,主业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另一方面,海外项目拓展并不顺利,中国中冶澳洲项目成本高企,使得其盈利能力大幅削弱。在内外压力并施的过程中,中国中冶2012年巨额亏损69.52亿元,成为仅次于中国远洋的亏损榜“探花”。在其披露的《2012年度业绩报告》中显示,在四个主营业务构成中,中国中冶2012年只有房地产业务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实际增长。其中,工程承包业务收入1750亿元、装备制造业收入113亿元、资源开发业务收入28亿元,同比下降分别为3.13%、20.55%、45.16%。虽然房地产业务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增长,但是房地产业务实现的增长相比企业的亏损只是杯水车薪,而且中冶涉足地产业务较晚,已错过了房地产黄金10年,地产业务在公司内也独木难支。在这样的情况下,仅凭房地产业务实现了收入的实际增长,就继续进行房地产领域的扩张,*终会引发更严重的问题,经营还是难以运行下去的。 对于此次地王被收回的事件,有舆论表示“这很可能是地方政府在暗地里帮助中冶减轻负担,中冶亏损严重,资金难以周转,政府暂时以拆迁、规划等理由收回,让中冶恢复元气。按照南京的惯例,国土局不会主动收回刚成交不久的地块,中冶应该是无法承受项目开发所带来的巨大资金压力而主动退地。”且不论这样的推断是否正确,中冶的巨亏是不争的事实。企业的经营发展不能孤立来看,结合国际国内的经济发展形势,宏观经济进入下行周期,许多企业希望通过多元化经营来度过企业发展的寒冬,如“养猪”等非钢产业也成了武钢抵御寒冬的重要支撑。但是多元化经营究竟该如何进行?本身就值得企业仔细研究。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决策,盲目的多元化,不看清楚局势,将战线拉得太长,管理混乱,*终将导致巨亏,多元化的救赎变成了负担。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央企深化改革,央企多元化经营应成为改革考虑的问题之一。企业改革,应该关注企业结构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升级,在走多元化道路时,能结合自身的实际的情况,而不是盲目扩张。 一般来说,在不景气的时期,企业会在业务线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和收缩,逐渐退出与主业关联度低、扭亏无望的业务。但是中冶等央企在经营上不完全需要对投资者负责,而是需要完成国资委提出的目标,这使得央企在经济下行周期中逆势扩张,试图做大做强。一旦遇到下行周期出现巨亏,非但无法完成任务还会适得其反。四、民企与央企矛盾持续 国企的弊病,国企呈现的问题使得2013年国企改革呼声不断。其中,很大一部分声音认为,应该打破国企的垄断地位,这又必然牵涉到民企与央企的矛盾。2013年,民企与央企的矛盾仍在继续,也正是因为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更加剧了改革的呼声。民企与央企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国企的改革又该如何处理这些矛盾?国企与民企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国企改革,不能让民资成为垫脚石。国企与民企*主要的矛盾表现在资源的分配上。随着改革的深人,市场的发展,经济环境的变化,国企的优势在减弱。因此,国企改革,在处理国企与民企的关系时应更为谨慎。 2013年民企与国企矛盾爆发*为典型的例子应该是云南白药股权案。2009年9月,云南红塔与陈发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陈发树以33.54元/股的价格,购买云南红塔手中的6581.39万股云南白药股份,股权转让总价超过22亿。然而,如今股权已升值20多亿,但相关股权红塔方面迟迟未能过户,至2012年1月17日,中国烟草总公司称“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至此,在等待超过800天后,陈发树的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合同被正式拒绝。陈发树仅相当于做了无息存款的投资,损失惨重。2012年12月28日“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审判法院除了确认《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外,原告方陈发树的其他请求均被驳回。中烟为何原先同意交易后来又拒绝交易,除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个理由之外,没有更多的解释。红塔、中烟等相关企业应该主动将合同履行情况告诉陈发树,能履行就履行,不能履行合同说清情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相关国企收了22亿交易款之后,一直保持沉默。2009年的山西煤改也让民资很受伤。这场“政府意志牵头、国企收编中小煤矿”的运动,一夜之间就让民资出局。类似的还有2003年陕北政府强制将民营油井全部收回事件。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民资权益,民资甚至有可能成为国企改革的垫脚石。国企的强势不无道理。截至2012年底,百余家归属于国资委的央企资产总额达30万亿元,与全国1000万户私营企业资产总额相当。“中央队”呈现出“以一敌十万”的强悍实力。盈利方面,仅五家国有银行全年利润就相当于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净利润总和的两倍。悬殊的实力差距使民企在与国企的合作中很难获得平等地位,即使出资人股国企也很难获得话语权。部分国企的政企不分也导致民企遭遇“非常”待遇。既不平等又无保障的合作只能令民企望而却步。 国企与民企的矛盾一方面提高了改革的呼声,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改革的困难。首先应明确国企与民企的关系。国企与民企不应该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无论民营还是国有,都是中国企业,它的标签上都写着“中国”两个字。即便国企和民企有一定的互相竞争的关系,但更多的应该是互为补充的关系,像中国移动,一家中国移动带动了中小企业1000多家,包括华为和中兴,都与中国移动带动有关。政府在处理国企与民企关系时也应该更为客观;第二,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详见表4)。从各国的国企改革路径看,都遵循引入非国有企业,激活竞争,提高企业活力的模式。对于国外的经验,不能照搬照用,但在考虑国情的情况下,还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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