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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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

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

作者:莫于川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802151826

定价:25.0

出版时间:2001-01-07

出版社:中国工商出版社

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 节选

bsp;前言
    为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人事部于2005年4月下发
了《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的
通知》,部署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
训。为适应全系统广大干部学习贯彻公共管理核心内容
培训的实际需要,总局培训中心依据人事部组织编写的
《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大纲》,邀请国家行政学
院、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的有关专家,组织编写了《公
共行政理论与实践》、《公共经济理论与实践》、《依法行
政理论与实践》一套培训参考教材,供工商行政管理系
统干部培训、学习使用。
    为适应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的需要,我们在编写
过程中,力求突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具有较强的权威
性。本套书籍的编写者长期从事该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教
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内容上具有较强的前瞻
性和权威性。二是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公共管理涉及的

【引例】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哈尔滨市规划局案
    1993年4月,哈尔滨市同利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同利公司)
  向市规划土地管理局(1995年10月份机构改革分立为规划局和
  土地管理局)申请翻扩建其所有的、位于该市中央大街108号院
  内的两层楼房。(院内原有两栋楼房,其中,临中央大街一栋为
  地下1层、地上3层;院内一栋为地下1层、地上2层。)同年6
  月17日,同利公司与汇丰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
  丰公司)达成房屋买卖协议,签定了《房屋产权有偿转让协议
  书》,汇丰公司付清了1000万元房款,缴纳了房屋买卖有关契税
  费用,领取了房屋产权证。同年12月7日,哈尔滨市规划土地
  管理局颁发93(地)字24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意同利公
  司翻建108号楼,用地面积339.20平方米。1994年1月6日,
  哈尔滨市规划土地管理局以哈规土94(拨)字第2号建设用地许
  可证批准建设用地211.54平方米,建筑面积680平方米的3层
  建筑。同年5月9日,哈尔滨市规划土地管理局核发给同利公司
  94(审)100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筑面积588平方
  米。同年6月24日,同利公司与汇丰公司共同向规划土地管理
  局申请扩建改造中央大街108号楼。申请增建4层,面积为
  1200平方米。在尚未得到哈尔滨市规划土地管理局答复的情况
  下,汇丰公司依据同利公司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
  1994年7月末开始组织施工。至哈尔滨市规划局作出处罚决定
  前(1996年8月12日),汇丰公司将中央大街108号院内原有2
  层建筑(建筑面积303.76平方米)拆除,建成地下1层、地面9
  层(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的建筑物,将中央大街108号临街原
  有3层建筑(建筑面积1678.21平方米)拆除,建成地下1层、地
  面临中央大街为6层、后退2.2米为7、8层、从8层再后退4.4
  米为9层(建筑面积6164平方米)的建筑物,两建筑物连为
  一体。
    1996年8月12日,哈尔滨市规划局作出的哈规罚决字
(1996)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中,责令汇丰公司:1.拆除临街部
分的5层至9层,并罚款192000元。2.拆除108号院内地面8
层至9层,并罚款182400元。汇丰公司不服上述处罚决定,向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哈尔滨市规划局处罚
显失公正,对市规划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变更,减少了拆除面
积,变更了罚款数量。具体判决内容为:1.撤销哈尔滨市规划局
哈规罚字(1996)第1号行政决定中**部分第1项和第2项的罚
款部分;撤销第二部分第1项和第2项的罚款部分。2.维持哈尔
滨市规划局哈规罚字(1996)第1号行政决定**部分第2项的
保留部分;维持第二部分第2项的保留部分。3.变更哈尔滨市规
划局哈规罚字(1996)第1号行政处罚对该楼的拆除部分,变更
部分为:该楼第七层由中央大街方向向后平行拆至3/2支撑柱;
第八层从中央大街方向向后拆至4支撑柱;第七、八、九层电梯
间予以保留,电梯间门前保留一个柱距面积通行道。对该违法建
筑罚款398480元。市规划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高人
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
法规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涉及比例原则、行政处罚的变更、一事不再罚原则、信
赖保护原则等行政法领域中的重要问题,这些原则在本案所涉的
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判决中均有相当的体现,并呈现出较为复杂
的情形。
    一、行政处罚概述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
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
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特征包括:
    **,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
行政主体。应当注意两点:(1)某一特定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处罚
权和拥有何种、多大范围内的处罚权,都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
的规定;(2)虽然行政处罚权主要是属于行政机关的,但如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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