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改革30年(资源环境卷197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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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改革30年(资源环境卷1978-2008)

中国经济改革30年(资源环境卷1978-2008)

作者:白永秀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62443995

定价:59.0

出版时间:2008-04-01

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

环境政策与法规建设
    受联合国**次人类环境会议影响,我国政府开始重视
环境保护,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
(试行草案)》。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试行)》,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法治阶段,也标
志着我国的环境法体系开始建立。到1993年,我国的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已形成一定规模,初步建立污染防治法政
策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一些管理制度。可持续发展战略已
被确认为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并努力通过完善和
调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来体现和实施这一战略。
12.1  改革开放前中国环境政策法规建设历史回顾
12.1.1  1973年以前
    建国初期,我国工业基础薄弱,环境污染现象不太严重。但随着工业的
发展,废气、废液以及废渣的排放,环境污染问题日益扩大,然而当时并没有
引起足够的重视。直到认识西方发达工业国家环境污染带来的严重后果,
并受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次人类环境会议影响,我国政府才重
视环境保护,开始逐步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在这一阶段,中国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基本上属于对单项污染因素的,
控制,注重劳动环境污染防治,注重卫生防护。如1956年卫生部、农业部、全
国供销合作社联合发出的《关于严防农药中毒的联合通知》,1957年的《关
于注意处理工矿企业排出有毒废水、废气问题的通知》《爆炸物品管理规
则》,1959年的《关于加强农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
程》,1960年卫生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的《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
行规定》《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的卫生防护细则》,1961年的《化学危险物品储
存管理暂行办法》,1964年制定的《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1964年的《有机磷剧毒农药安全使用规程》,1965年的《食品卫生管理试行
条例》。这一时期立法的形式主要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12.1.2 1973—1979年
    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历史上**次关于环境问
题的全球性国际会议——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
环境宣言》,宣言指出,“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系到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幸
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希望和各国政府的
责任”。
    在该会议的影响下,1973年国务院召开了**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会后,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文件
中规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
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并就全面规划、工业的合理布
局、改善老城市的环境、综合利用、土壤和植物的保护、水系和海域的管理、
植树造林、环境监测、环境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环境保护投资和设备等10
个方面的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规定。1973年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筹备小组组
织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放射防护规定》;1974年颁布的《环境保护规划要
点和主要措施》把食品污染问题作了专门规定;197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这是我国**个防治沿海海域污
染的法规。这一时期,我国还制定颁布了一批新的环境标准,使国家的环境
管理有了定量指标。这些标准主要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生活饮用
水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
12.2  改革开放后环境政策法规建设历程及绩效
12.2.1  1979—1993年的环境政策法规建设
    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中国的环
境保护工作进入了法治阶段,也标志着我国的环境法体系开始建立。该法
总结了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经验,参考了外国环境法中行之有效的管理制
度,对环境保护的对象、任务、方针、政策,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保护
自然环境、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基本要求和措施,环境管理的机构和职
责、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奖励和惩罚等作了全面的原则规定。该法还把环
境影响评价、污染者的责任、征收排污费、对基本建设项目实行“三同时”等,
作为强制性的法律制度确定下来。
    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严重比例失调,1981年国务院颁发了
《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这是一个环境保护
的综合性政策。这个决定的主要内容有:防止新污染源的发展;解决突出的
环境问题;重点解决位于生活居住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的工厂企业
的严重污染问题;制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特别是水上资源和森林资源的破
坏;重点搞好北京、杭州、苏州、桂林的环境保护;加强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计
划指导;加强环境监测、科研和人才培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等①。
    198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指出:保护和改
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中的一项基本国策。
    1990年12月5日发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其内容包括: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污
染;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资源开发利用中重视生态环境的保
护;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积极研究开发环境保护科学技
术;积极参与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国际合作;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1993年3月12日发出《国务院关于开展加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严厉打
击违法活动的通知》,要求当前和今后几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是充分运
用法律武器和宣传舆论工具,强化环境执法监督,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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