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国有经济主体股份制与增强控制力研究
大型国有经济主体股份制与增强控制力研究作者:纪尽善著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010078144 定价:55.0 出版时间:2009-06-01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第三节 我国大型国有经济主体股份制企业集团组织机构设置
第四节 我国大型国有经济主体行政性企业集团的股份制改造
第十三章 我国大型国有经济主体股份制改造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节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意义和作用
第二节 推进主体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思路、对策和政策
第十四章 我国大型国有经济主体产权多元化
**节 产权多元化与我国大型国有经济主体产权多元化
第二节 加快股份制改造,实现产权多元化
第三节 加快资产重组,推进产权多元化
第四节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大型国有经济主体产权多元化
第五节 发展资本市场,推进我国大型国有经济主体产权多元化
第十五章 处置不良资产推进大型国有经济主体股份制改造
**节 我国处置不良资产的现状分析
第二节 强化债权管理化解不良资产
第三节 债务重组化解不良资产
第四节 规范发展资本市场化解企业不良债务
第十六章 分离政策性业务推进大型国有经济主体股份制改造
**节 分离银行政策性业务
第二节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第十七章 加快大型国有经济主体实行股份制的法制建设
**节 法制建设与大型国有经济主体股份制改革
第二节 完善股份制企业制度的法律法规
第三节 制定完善保障和促进大型国有经济主体股份制改造的配套法律
参考文献
大型国有经济主体股份制与增强控制力研究 节选
**章 大型国有经济主体股份制改造与增强控制力
本书拟运用经济制度与经济发展相互关系理论与股份制度理论,股份制与增强控制力机理比较、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大型国有经济主体股份制改造建立相关先进机制、体制的经验,结合中国股份经济实际,特别是中国大型国有经济主体股份制改造实际,研究阐述我国大型国有经济主体实行股份制改造的模式、方向、总体思路要求和在股份制改造中把改制和重组结合起来,实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治理结构制度改革、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产权多元化,做强做大,增强控制力的具体思路、对策和政策问题。
本章首先着重分析大型国有经济主体实行股份制改造对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意义。
**节 我国大型国有经济主体改革与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
一、我国大型国有经济主体改革
企业、市场和政府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三大经济主体。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主体的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即大型国有经济主体。
本书研究的大型国有经济主体,即我国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的大型或特大型国有企业,是指“涉及国家安全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主要是指在国有经济调整中,需要国有资本集中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大型或特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这些大型国有企业区别于一般国有企业或中小国有企业的显著特征在于:
1.它们一般多是处于一定垄断地位的国有大企业或垄断陛企业。
2.它们一般多是规模庞大、产品范围广泛、具有庞大生产经营网络系统、众多生产经营企业的特大型企业联合(或集合)的企业群体(或整体)组织。
这些垄断性企业的特殊垄断性质和地位有的是由于它们本身就是自然垄断行业企业性质决定;有的是由于它们本身就是具有唯一性或公益性企业决定的;有的是其企业产品产业在保障国家安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推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特殊重要战略地位和作用性质决定的。
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这些大型国有经济主体客观上仍然会在长时期,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其特殊垄断企业地位。
如果具体分析一下,我们不难看到,那些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骨干企业,现在是行政性垄断企业,今后长时期内有的还可能是行政性垄断性企业。如军工、造币、航天公司等。有的在一定时期可能还是行政垄断性企业,如某些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骨干企业。那些规模巨大,经营事业范围广泛,具有网络性生产营业的自然垄断行业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的企业,现在是经济性垄断性企业,今后在长时期,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大量(大部分企业或企业的主业)仍将是经济性垄断性企业。支柱产业的重要骨干企业在今后的一定时期,有的也还可能保持其经济性垄断性企业地位。
在我国,不少大型国有经济主体都是经营资产数千亿元、从事生产经营的职工达数千数万人、产品范围广泛、具有庞大生产经营网络系统,具有众多生产经营企业的特大型企业联合(或集合)的企业群体(或整体)组织。它们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的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我国大型国有经济主体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范围内,全体劳动者都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的使用是为了实现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因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建立,产生了全社会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平等所有关系和共同利益。
全民所有制的本质特征是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的全社会共同占有。但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有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同时还存在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等其他公有与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的真正名副其实的占有者,还只是全民所有制经济领域内的职工,只有他们才实现了与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才能直接从全民单位的生产成果中获取收入。全民所有制内部还存在着企业局部经济利益和职工个人的经济利益。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民所有制还是一种不完全、不成熟的全民所有制。
经济 中国经济 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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