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传-(修订本)

首页 > 图书 > 文化艺术/2020-05-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沈家本传-(修订本)

沈家本传-(修订本)

作者:李贵连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59803580

定价:98.0

出版时间:2017-11-01

出版社:广西师大

沈家本传-(修订本) 本书特色

沈家本(1840—1913),字子惇,又作子敦,号寄簃,浙江湖州人。晚清著名法学家,光绪九年(1883年)进士,历任天津与保定知府、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法部左侍郎等职。 出身刑部,旧律素养极深,在晚清的大变局中,担起法制改革的大旗,放眼世界,致力锻造融会中西、古今的新法制。在他主持之下,废除了传统酷刑,并将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传统法系改造为包括刑律、民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在内的西方部门法体系;同时,创办京师法律学堂以培育法学人才,聘任日本法学博士来华参与修律,延请留学生翻译大批欧美与东瀛的新式法典。 沈家本引领时代,影响深远,被后世誉为“中国法制现代化之父”。

沈家本传-(修订本) 内容简介

◆作者李贵连教授是研究沈家本及其思想的权威专家,潜心研究寄簃之学近四十载。本书厚积薄发,资料翔实,在作者的逐步引领下,回顾沈家本不凡的人生轨迹,细察其心路历程,重新审视他在“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中,为司法改革、修订新律所付出的努力、立下的业绩。 ◆本书中,作者不仅讲述了沈家本的生平,更详细讨论晚清变法修律的过程,与当时新旧思想碰撞带来的争议。描绘出一幅板荡不定的政治时局图卷,更深刻地体会沈家本之伟大,更深入地了解法制改革实践的历史。为今日的司法改革乃至法治中国建设有着促进与借鉴的意义。

沈家本传-(修订本) 目录

修订版前言 现代法治:沈家本的改革梦(代自序) 序 **章 家世和青少年时代 一、宦迹不显的诗书世家 二、北京——童年和少年 三、遭时多故,辗转湘黔 第二章 前尘似漆渺难知 一、乡试中举 二、索米长安感岁华 第三章 外官任上 一、外放天津 二、保定任上 第四章 执掌刑部 一、此人端为救时来 二、当家刑部 第五章吊诡时代的法律与社会 一、“就地正法”与传统司法审判制度 二、领事裁判与国家法权 三、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异与传统法的困境 四、西洋法思想的传播与戊戌修律的流产 第六章 奉命修律 一、新政与权力危机 二、奉命修律 第七章 改重为轻,化死为生 一、改律例馆为修订法律馆 二、翻译各国法律 三、改造旧律 第八章 大理院正卿 一、预备立宪与官制改革 二、大理院正卿 第九章 修订法律大臣 一、修订法律馆的重新组建 二、出国考察,聘用外籍专家和国内调查 第十章折冲樽俎,模范列强——新法律草案的制定 一、商律 二、《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 三、《法院编制法》 四、《违警律》 五、《大清新刑律》 六、《国籍法》 七、《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八、《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九、《大清民律草案》 十、《大清现行刑律》之编订 第十一章礼法论争 一、张之洞对《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批驳 二、学部对《大清新刑律草案》的驳议 三、在旧义与新理之间的批驳与反批驳 四、规范各异,道德与法律应否分离 五、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 六、劳乃宣为《新刑律修正案》与资政院议员的辩论 第十二章近代法学与法学教育的奠基 一、法学盛衰说 二、兴学明法,政平讼理 三、沟通新旧,融会中西 四、设律博士议 五、创建、主持京师法律学堂 六、北京法学会、《法学会杂志》 七、翻译、整理中外法律和法学著作 第十三章斗室蠖居——枕碧楼中理旧稿 后记

沈家本传-(修订本) 相关资料

人才的培养,做出了彪炳史册的功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张晋藩 沈氏是深了解中国法系且明白欧美、日本法律的一个近代大法家,中国法系全在他手里承先启后,并且又是媒介东方、西方几大法系成为眷属的一个冰人。 ——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 李贵连教授基本穷尽了有关于此的一切资料,道尽了其间隐曲的一切缘由,得为有关沈氏身家背景、法意学思和功业得失的一项总结性、集成性研究,至今尚无著述逾越其右。 ——许章润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传记 其他

在线阅读

上一篇:启功评传     下一篇:半生多事-王蒙自传-第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