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书局有限公司重写晚明史:新政与盛世
中华书局有限公司重写晚明史:新政与盛世作者:樊树志著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101133561 定价:56.0 出版时间:2017-04-01 出版社:中华书局有限公司 |
上复问: 我亦知嵩父子贪,念其奉玄久,且彼诚不肖,上真胡以不震而殛之?
报云: 世蕃罪恶贯盈,固宜速殛,以在辇下,恐震惊皇帝,欲俟外遣,戮为齑粉矣。
(蓝道行)密以告(徐)阶,阶恐稍迟则圣意解,半夜遣人邀御史邹应龙具疏,劾嵩父子,诘朝上之。上勒嵩致仕,下其子世蕃狱,戍之。
由此可见,蓝道行把扶乩的秘密告诉徐阶,徐阶授意邹应龙上疏弹劾严氏父子,是真实的。以邹应龙的性格,断然不敢根据太监的风闻贸然上疏。皇帝勒令严嵩致仕之后,每每念及他“赞修”之功,竟然忽忽不乐,写了一纸手札给新任内阁首辅徐阶:“严嵩已退,其子已伏罪,敢有再言者,同应龙俱斩。”张岱《邹应龙列传》,《石匮书》卷一百五十四。流露出对邹应龙弹劾严氏父子的不满情绪。邹应龙感受到了杀身之祸,不敢赴新任——通政司参议,在徐阶的调护下,才惴惴不安地赴任视事。如果不是徐阶授意他弹劾严氏父子,徐阶何必冒险为他“调护”呢?
邹应龙的弹劾奏疏虽然是授意之作,却写得有理有据,气势逼人,值得一看:
工部侍郎严世蕃,系大学士严嵩之子,凭借父势,专利无厌,私擅爵赏,广致贿遗。每一开选,则视官之高下而低昂其值;及遇升迁,则视缺之美恶而上下其价。以致选法大坏,市道公行,群馈兢趋,索价转巨。聊举一二,如刑部主事项治元以一万三千金而转吏部,举人潘鸿业以二千二百金而得知州。夫以司属末职、郡邑小吏,而贿以千万计,则大而卿尹方岳,又何所涯际耶?至于交通赃贿、为之关节者,不下百十余人。而伊子锦衣严鹄、中书严鸿,家奴严年,中书罗龙文为甚。即数人之中,严年尤为黠狡,世蕃委以心腹,诸所鬻官卖爵自世蕃所者,(严)年率十取其一。不才士夫兢为媚奉,呼曰鹤山先生,不敢名也。遇嵩生日,(严)年辄万金为寿。彼一介仆隶,其尊大富侈如是,则主人当何如耶?……今天下水旱频仍,南北多警,民穷财尽,莫可措手者,正由世蕃父子贪婪无度,掊克日棘,凡四方小吏莫不竭民脂膏、剥民皮骨,欲偿己买官之费。如此,则民安得不贫,国安得不竭,天下灾警安得不迭至也?
奏疏揭露了严氏父子的罪状和他们对于国家的危害。邹应龙亮出了他的底牌——严世蕃斩首,严嵩罢官:“臣请斩世蕃首,悬之藁竿,以为人臣不忠不孝者戒。其父嵩受国厚恩,不思报效,而溺爱恶子,任其播弄利权,植党蔽贤,黩货斁法,亦宜令休退,以清政本。”在奏疏的末尾,他振振有词地发誓:“如臣有一言不实,即斩臣之首,以谢嵩父子之恨,并为言官欺诳者戒。”
皇帝看了奏疏,随即降旨:“严嵩力赞玄修,寿君爱国,人所嫉恶既多年矣,乃纵爱逆子,言听计行,不复思朕优眷,特命致仕,乘传以去,仍岁给禄米百石。世蕃等命锦衣卫逮赴镇抚司拷讯。”三法司审讯以后,判处严世蕃遣戍烟瘴地区,严鹄、严鸿、罗龙文遣戍边远地区,严年禁锢于狱。
严嵩虽已退休,并未伤筋动骨;严世蕃流放雷州,不过虚应故事而已,行至半路就返回江西老家,威风依旧。他的党羽罗龙文也从流放地逃回江西分宜严府,与严世蕃策划如何翻盘。
袁州知府了解到这一动向,通报给巡江御史林润,夸张地说严府“聚众练兵谋反”。林润先前曾经弹劾严世蕃的党羽鄢懋卿,已与严氏结有不解之仇,得到消息,立即上报朝廷,添油加醋地说:“臣巡视上江,备防江洋,盗贼多入逃军罗龙文之家。龙文卜筑深山中,乘轩衣蟒,有负险不臣之志,素推严世蕃为主,事之若奴隶。世蕃自罪谪之后,愈肆凶顽,日夜与龙文诽谤时政,动摇人心。近者假治第,而聚众至四千余人,道路汹汹,咸谓变且不测。乞早正刑章,以绝祸本。”字里行间流露出严世蕃、罗龙文图谋不轨,有聚众谋反的嫌疑。
皇帝朱厚熜对于严嵩罢官有点后悔,严世蕃流放途中擅自逃回,也就睁一眼闭一眼,不予追究。作为一国之君,可以容忍贪赃枉法,绝对不能容忍谋反,接到林润的报告,他马上下达圣旨: 逮捕严世蕃、罗龙文,押解来京。林润再次上疏,揭发严世蕃种种骄奢淫逸、横行不法之事。一则说,严世蕃罪恶滔天,积非一日,近日不法之事又非一端,任用彭孔为主谋,罗龙文为羽翼,恶男严轸等人为爪牙,穷凶极恶,无所不至。二则说,严氏父子在袁州霸占官地侵夺民房,建造五座府邸,南府为严鹄所居,西府为严鸿所居,东府为严绍庆所居,中府为严绍祥所居,而严嵩、严世蕃所居之相府,廊房回绕万间,环亘数里。三则说,严世蕃召集四方亡命之徒为护卫之壮丁,森然有分封之架势。数千壮丁,白天伐鼓而聚,黄昏鸣金而散。比当年宁王宸濠谋反,有过之而无不及。*后总结道: 严嵩宠冠百僚,公然欺主。严世蕃流放途中逃回,朦胧包庇,以王言为不足恤,以国法为不足遵,惟知私恩,不知公议,以为严嵩不能无罪。
皇帝下旨,命三法司审讯。严世蕃似乎早就做好了预案,胸有成竹。他听说官员们想通过治他的罪,为沈炼、杨继盛平反,很是高兴,洋洋得意地对党羽说“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那么,他的“倒海水”是什么呢?在审讯、定案时,可以接受贪赃枉法罪,因为皇帝对此并不在意;*可怕的是“聚众谋反”之类的罪状,务必要买通关节,删去这些词句;必须强调沈炼、杨继盛的冤狱,因为是皇帝钦定的案子,以此来激怒皇帝。一旦皇帝勃然大怒,推翻此案,便可安全脱身。他的党羽到处制造舆论,一则说,沈炼、杨继盛之冤渴望昭雪;再则说,平反冤狱可以慰藉士大夫愤懑不平之心;三则说,如果牵扯所无之事,人们不信,皇上也会生疑,岂非“佯秉公论,阴主奸谋”!与此同时,严世蕃通过昔日的关系网,很容易地买通三法司的官员,接受他的主张。果然,“其语渐闻于当道,刑部尚书黄光昇、都察院左都御史张永明、大理寺卿张守直,亦以为然,依其说具稿”。这段史料值得细细回味,三法司的首长黄光昇、张永明、张守直“亦以为然”的是严世蕃党羽的说辞;“依其说具稿”云云,就是完全按照严世蕃的对策,在定案文书中强调为沈炼、杨继盛平反的文句。由此可见,已经沦为罪犯的严世蕃能量之巨大,“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并非虚言。这是一个很难觉察的阴谋,因为对于沈炼、杨继盛的惩处,是皇帝亲自决定的,为沈、杨翻案,就等于要皇帝承认错误,即所谓“彰上过”,这必定会激怒刚愎自用的皇帝。这样的话,可能性极小的严世蕃翻盘计划,或许由于皇帝的一句话,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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