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讲义
清史讲义作者:孟森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39296852 定价:46.0 出版时间:2017-10-01 出版社:江西教育 |
清史讲义 本书特色
★ 被公认的中国近代清史学科的杰出奠基人 。 ★ 清史研究的里程碑之作。 ★ 与顾诚、钱穆、陈寅恪先生齐名的史学大家。 ★ 开创了明清断代史研究的先河。 ★ 研习清史者之入门必读书。
清史讲义 内容简介
《清史讲义》是孟森先生早年在北京大学授课时的讲稿,是有关清史问题研究的代表性作品。孟森先生利用《清实录》和《清史稿》,又兼采清廷档册及《朝鲜李朝实录》等鲜为人用的史料,以乾嘉学派扎实细密的功夫考订清之先世源流,揭示八旗制度原貌,剖析了清代历史的诸多核心问题。本书主要分为“开国”“巩固国基”“全盛”“嘉道守文”“咸同之转危为安”五章,对清朝前期二百年之政治、经济、文化进行了全面的简要叙述,为研习清史者之入门必读书。
清史讲义 目录
目录
**编 总论
清史在史学上之位置 002
清史体例 004
清代种族及世系 007
八旗制度考实 016
第二编 各论
开国 092
巩固国基 117
全盛 171
嘉道守文 248
咸同之转危为安 333
清史讲义 节选
书中精彩语段: ○“道”底内容极其复杂,上自老庄底高尚思想,下至房中术,都可以用这个名词来包括它们,大体说来,可分为思想方面底道与宗教方面底道。 ○道家思想可以看为中国民族伟大的产物。这思想自与佛教思想打交涉以后,结果做成方术及宗教方面底道教。唐代之佛教思想,及宋代之佛儒思想,皆为中国民族思想之伟大时期,而其间道教之势力却压倒二教。 **章 清史在史学上之位置 清未有史也,而有《史稿》,《史稿》为辛亥革命后政府所修。若以革命为易代之限,则《清史稿》与史有同等效力。然革命后同为民国,而政府之递嬗,意义有不尽同。故前一期政府之所修,又为后一期政府之所暂禁。今犹在审查中,卒蒙弛禁与否未可知。要之,吾辈今日之讲清史,犹未能认《清史稿》为勒定之正史也。则于史学上,无一定之史书可作根据。但论史之原理,一朝之经过,是否有为修正史之价值?能统一国土,能治理人民,能行使政权,能绵历年岁,则能占一朝正史之位置,意义全矣。政府之意,亦非谓清不当有史,但未认《清史稿》即为《清史》。然则于清一代史料之正确者,悬设一正史之位置处之,史料极富。《清史稿》为排比已有具体之一大件,亦应在悬设正史之位置中,参加史料之一席。真正史料,皆出于史中某一朝之本身所构成,叟闻野记,间资参考,非作史之所应专据也。 清之于史,自代明以来,未尝一日不践有史之系统。中国史之系统,乃国家将行一事,其动机已入史,决不待事成之后,乃由史家描写之。描写已成之事,任何公正之人必有主观,若在发动之初,由需要而动议,由动议而取决,由取决而施行,历史上有此一事,其甫动至确定,一一留其蜕化之痕迹,则虽欲不公正而不能遇事捏造,除故意作伪之别有关系者外,国事之现象,如摄影之留真,妍媸不能自掩也。有史之组织,清代明时未尝间断,故有史之系统未尝差池。民国代清,独未尝留意此事,及今而始议保管档案。保管档案,乃抱残守缺之事,非生枝发叶,移步换形,而皆使之莫可逃遁之事也。中国有史之系统,严正完美,实超乎万国之上。由科钞而史书,由史书而日录,而起居注,而丝纶簿,清代又有军机处档。具此底本,再加种种之纂修,《实录》又为其扼要,分之而为本纪,为列传,为方略,为各志各表,史已大备。易代后就而裁定,其为史馆自定者无几矣。《清史稿》即就此取材,故大致当作清史规范。而其原件之存在,因印刷之发达,流布尤多。故以此大宗史料归纳之为《清史》。而此《清史》之在史学上位置,必成正史,则无可纠驳矣。 近日浅学之士,承革命时期之态度,对清或作仇敌之词。既认为仇敌,即无代为修史之任务。若已认为应代修史,即认为现代所继承之前代,尊重现代,必并不厌薄于所继承之代,而后觉承统之有自。清一代武功文治,幅员人材,皆有可观。明初代元,以胡俗为厌,天下既定,即表彰元世祖之治,惜其子孙不能遵守。后代于前代,评量政治之得失,以为法戒,乃所以为史学。故史学上之清史,自当占中国累朝史中较盛之一朝,不应故为贬抑,自失学者态度。 第二章 清史体例 清史今皆只可谓之史料,未成正史。惟《清史稿》为有史之轮廓,后有修订,大约当本此为去取。则《清史稿》之与前史异同,其为斟酌损益之故,即吾辈治清史所应讨论者也。纪志表传,四大总类,仍前不变。纪有十二,*后为《宣统纪》。据金梁《校刻记》,言初拟为今上本纪,后改定。今上本纪之名,自为不合,称《宣统纪》,亦属变例,宣统乃一国纪年之号,非帝身所独有,若称宣统帝,犹为宣统朝之帝,否则以逊国而称逊帝,亦尚相符。古有易代而前代之君存在者,修史时其君已亡。则由后代为之追谥,而即以谥入史,若汉之献帝,元之顺帝,皆是。清逊帝独在,而《史稿》已成,无谥可称,似当以逊帝名纪。志目十六:曰《天文》《灾异》《时宪》《地理》《礼》《乐》《舆服附卤簿》《选举》《职官》《食货》《河渠》《兵》《交通》《刑法》《艺文》《邦交》。其《交通》《邦交》两志,为前史所无,今以时政重要,专为作志。其《灾异》则所以变前史之《五行志》。时宪即历,清避高宗讳,改历书为时宪书,其实时宪乃清历之名。历代历皆有名,且或一代数名,而历之公名不变。清改明之《大统历》为《时宪历》,至历字成讳遂去之。《史稿》作志,《历志》竟称《时宪志》,假如明之《历志》,岂可作《大统志》?但文字因避讳而流变,其例亦多,姑不论。第其志中全载《八线表》,篇幅占全志三之二。夫《八线表》为步天济算之用具,习算者人人挟之,且充用之《八线表》,亦无需密至七八位。清修《明史》,已用新法列图,即具八线之法,而不必尽推其数。今何必于志中括其用具?若果为便用计,则岂不更有《八线》《对数表》乎?学校习算之生皆挟一表,书非难得,史志又非便人工作之文,不应浪费篇幅。以《灾异》变前史之《五行》,不可不谓为进步,又仿明《五行志》,削事应之附会,似皆取长去短;然所载事目,仍拘于五行之分项,岂非矛盾?夫果以灾异而后志,则必有关于国计之盈绌,民生之登耗,若水旱、饥馑、疾疫之类,载之可也;一时一地之物异,一人一家之事变,载之何为?尤可异者,狂人、服异二事。人之狂为生理中之事,以医学为统计,人之狂者正多,何时何地不有狂人,而《志》独载雍正三年七月一狂人,云:“灵川五都廖家塘,有村民同众入山,砍竹不归,一百四十余日始抵家,所言多不经。”清一代二百六十八年,只有此一狂人,其狂之程度又甚驯善,若在世俗言之,乃小说家所谓遇异人得道者。以此列入《灾异志》,当是清国史馆原有《五行志》,曾列此事,今不知抉择而随手采入,未免苟且固陋。服妖之说,尤非有政刑之国所应为。朝不信道,工不信度,有此现象。若谓国无法度即是灾异,则又不当终清之世仅得一事。《志》云:“道光十七年,崇阳乡民好服尖头帽鞋,站步不稳。识者以为服妖。”由事实言之,叔季之世,奢靡之乡,服之妖者占多数,何可胜载!其人疴一事,以一产三男占篇幅十之七八。此事古或以为祥,清代功令,亦在优待之列,此云人疴,岂节育家言乎?至《艺文志》之为目录学家诟病,则在疏漏,较之《时宪》《灾异》两志,常识未具,犹为有间。表目十:曰《皇子》《公主》《外戚》《诸臣封爵》《藩部》《大学士》《军机大臣》《部院大臣》《疆臣》《交聘》。《军机大臣》为前史所无。《部院大臣》即《明史 七卿表》。而衙门加一理藩院,官职列至侍郎。其军机、理藩院之增加,乃应合时制,侍郎之添列,则用意周密,殊便考核。任其事者为职官制表专家吴君廷燮,亦人存政举之道。《疆臣》一表,比之方镇。清中叶以来,实有外重之渐,即其初,设督抚为专官,已有兼辖军民之柄,位尊地重。史列年表,亦应时代而为之。而驻防之将军、都统,亦列疆臣,又清之特制也。《交聘》有表,与《邦交》有志相应。传目十五,曰:《后妃》《诸王》《诸臣》《循吏》《儒林》《文苑》《畴人》《忠义》《孝义》《遗逸》《艺术》《烈女》《土司》《藩部》《属国》。其中《畴人》一传,前史所无,古岂无明习历算之人,一艺之长,史家为之类传,无庸另标专目。九数属之保氏。经生不通算术,本不得为全材。孟子言“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可见其视此为学问之余事,不过孔门六艺之一耳。清代经师,能治历者甚多,既文达偶然创作《畴人传》,并非为史立例,《史稿》乃沿之,似亦多事,并入《经学》为宜。《儒林》一传,沿清代学风之弊,以词章为《文苑》,考据即为《儒林》。考据中专究文字学者,明明文苑耳,而亦与尊德性饬躬行者并驱争先,且形容以身教人者为迂腐,为空疏,人心风俗,于是大坏。此亦非《清史稿》作俑,旧国史馆《儒林传》已立此例。盖为乾嘉以来学风所劫制,不自知其舍本逐末,而卒为世道之忧也。此皆其可议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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