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

首页 > 图书 > 人文社科类图书/2020-06-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西方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作者:张彩凤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62031253

定价:30.0

出版时间:2007-12-01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他对德国近代私法的法典化和体系化也作出了贡献,例如,在普芬道夫作品
的影响下,当时德国各邦国编纂的法典都设置了“总则篇”。在《论自然法和
万民法》一书中,普芬道夫对契约的理论作了比较充分的论述,这些观点对
当时各邦以及后来的法、德两国的债法理论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
  二、自然法思想
  近代自然法思想是在重构中世纪神学自然法的基础上展开的。中世纪
的自然法思想是以神性为预设前提的,自然法被认作是带有神性的、一种不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放之四海而皆准、垂诸百世而不易的道德规范。[2]
在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之后,以人性代替神性解构中世纪神学自然法思想成
为可能。以格老秀斯、霍布斯、斯宾诺莎、普芬道夫等人为代表的思想家对
传统的以亚里士多德主义、经院主义为哲学基础的自然法思想展开攻击与
清算。不少思想家试图为自然法提供新的基础和新的证成方式,而普芬道
夫的思想正是为自然法提供合理基础所做的新的努力。与近代自然法思想
家一样,普芬道夫认为即使上帝不存在,自然法仍然存在,人性上进行前提
预设是自然法的论证前提,是一切法律的基础,他的观点深受格老秀斯的影
响,但又超越了格老秀斯。黑格尔总结道:“为了在国家本身内确立一个公
正的关系,并奠定一个合法的制度的斗争中,反思的作用显得重要,而且反
思也对此*为关切和感到兴趣。并且像在胡果·格老秀斯那里所作的那
样,也同样在普芬道夫这里发生,即把人的艺术冲动、本能、社交冲动等当作:
原则。在这里,他虽说仍然承认国王的神圣权利,根据这种权力只有国王才
对上帝负责,不过也有义务听取教会的意见。但是现在他也考虑到人类所
具有的冲动和需要。人的冲动和需要被看成私法和公法的基础,并且又从
其中派生出对于政府和统治者的义务,从而人的自由也随之得到保证。”[1]
从黑格尔的分析可以看出,普芬道夫的自然法思想继承了格老秀斯的自然
法思想,但又有所不同,17世纪自然法思想是在推翻神学自然法思想的基础
上重建的,普芬道夫的自然法思想反映了这样的时代特征。



西方法律思想史 作者简介

p>作者简介
    张彩凤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律史及比
较法律文化。代表性著作有:《英国法治研究》、《法理学》(主编)和《比较
司法制度》;代表性论文有:《论西方法治传统的思想渊源和观念基础》、《二
十世纪英国法治理论的传承与超越:哈特的法律世界》、《自由秩序:解读哈
耶克的普通法法治观》和《对话法哲学:现代宪政的认识论基础》等。
    程  华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
学、宪法学及比较法律文化。主编、参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宪法
学导论》和《公安法制建设研究》等;代表性论文有:《略论宪法观念的历史
演变与发展》、《市民社会:宪政国家的生长点》和《市民社会与美国宪政的
成长》等。
    薄振峰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
法律史和比较法律文化。代表性著作有:《当代西方综合法学思潮》,《法理
学阶梯》(参编)、《比较司法制度》等;代表性论文有:《法律理性与人类正
义》、《法律逻辑、选择的空间与司法创造性》和《“祛魅”时代的法律信
仰》等。
    史彤彪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律
史及比较法律文化。代表性著作有:《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宪政理论与实
践》、《西方法律思想史论》、《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和《威严与尊
严——中西法律文化宏观比较》等,主编、参编《西方法律思想史》、《现代西
方法学流派》和《西方人权思想史》等,发表论文多篇。
    李宏勃  法学博士,中国外交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社
会学和人权法学。代表性著作有:《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民信访》,主编、

西方法律思想史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法律 高等法律教材教辅 法学基础理论

在线阅读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上一篇:教育法规与政策     下一篇:法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