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全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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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全四卷)

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全四卷)

作者:曾宪义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300114606

定价:598.0

出版时间:2009-12-01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演进中的香港法启示录 ——关于比较法的思考徐静琳
 《大元通制》渊源考辨 曾代伟
 近代西方刑法新旧派理论对《钦定大清刑律》的影响周少元
 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简论刘艺工
 张之洞与清末法律近代化邱远猷
 魏晋律令分野的几个问题李玉生
 宗教文化的法律定位 ——兼论伊斯兰教与伊斯兰法的变革趋向汤 唯
 中国传统法的结构与基本概念辨正曾宪义
 卜辞金文法制资料论考胡留元
 敦煌所出买卖、借贷契约考评刘 斌
 西方政治法律思想与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 ——兼论批判继承和借鉴问题谷春德
 美国平权措施的宪法争议 ——析联邦*高法院的两项判决李昌道
 多元思想背景下的伦理法制 ——兼议东晋南朝法律思想的时代特点林 明
 民国前期新式法院建设述略吴永明
 近代中国宪政建设制约因素的法律文化分析宋四辈
 《大清民律草案》摭遗 张 生
 民国晚期西安地区律师制度研究侯欣一
 美国公司制度理念变迁郑祝君
 法家的法律思想概述张国华
 略述唐代的司法监督制度王宏治
 略论中国古代立法制度的发展赵昆坡
 长者风范 学术知音 ——记同陈守一同志交谈有关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若干问题 张希坡
 古代冠服礼仪的法律规制吕 丽
 权利与伸冤:对传统中国诉讼意识的解释 徐忠明
 《盟水斋存牍》点校札记 杨育棠
 古代判例考略张伯元
 古中国与古罗马契约制度与观念的比较霍存福
 《撒里克法典》若干问题之探析 李秀清
 从“法与天下共”论对君主擅法的限制林 乾
 论中国近代司法文化发展的多层面冲突张仁善
 《清秋审条例》及其董康 赵元信
 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康德法治论解读陈金全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现代性诠释崔永东
 中国古代环境法律史论要王 立
 清代民法语境中关于 “业” 的表达及其意义李 力
 ngo的“民间治理”与转型期的法治秩序马长山
 人与文化和法——从人的文化原理看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可行与难题及其克服  张中秋
 孔子杀少正卯考论马作武
 论中国古代宗教与法律的关系蒋传光
 中华法系特点再议张晋藩
 政体与法治:一个思想史的检讨徐爱国
 认真对待福柯 ——一个可能影响法律思想的后现代主义理论评说程春明
 道德态势与社会控制模式需求定律 ——我国接受西方法治思想与模式原因的新解读钱福臣
 从宗法社会到公民社会 ——法治建设的逻辑进程潘佳铭
 论我国清末民初宪政中民族观的变化方 慧
 先秦时期债流转的史实补析张培田
 汉律中有关行为能力及责任年龄用语考述徐世虹
 中日近代宪政道路不同选择的历史约束条件 ——兼论中国近代宪政与革命的关系刘笃才
 《大清民律草案》现存文本考析 徐立志
 论中国户政制度王圣诵
第三卷 当代台港卷
第四卷 目录索引卷

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全四卷) 节选

《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套装共5册)》主要分为《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卷):清末民国卷》、《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第二卷上、下册):当代大陆卷》、《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第三卷)当代台港卷》、《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第四卷):目录索引卷》共计5本。旨在将近百年来中国法律史学科产生、演变、发展的历史画卷展现给大家,共分为四卷,分别是清末民国卷、当代大陆卷、当代台港卷以及目录索引卷四个部分。清末民国卷收录了近代法律史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和大量不常为大家关注但具有很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从中节选了其中能够集中体现作者研究水平与研究成果的精彩章节结集出版,可以说是对近代法律史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的发掘和整理。当代大陆卷面向2005年底我国大陆从事法律史学研究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学者,由其本人选取*能代表他们本人的研究水准的一篇作品加以收录,对于1979年之前也有研究成果的学者,则可增选1949至1979年间的一篇成果,以代表两个不同时期的研究风貌。当代台港卷首次综合了台港地区主要法律史学者的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共收录了21篇由学者自选的代表性学术论文。目录索引卷收入19世纪末至2006年6月一百余年来,在各种中文报刊、论文集发表的法史论文及公开出版的法史图书目录计12500余条,西方法律史学论文著作目录4424条,其中除少数为外国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学者的作品外,均为中国大陆学者的成果。通过这样一种梳理和总结的工作,可以让读者们看到一百多年来法律史学都在关注什么问题,不同时期关注的问题有什么不同,不同时期研究的特点和方法,有哪些问题还没有被关注或者尚未被深入考察过;哪些方面前人做得比较成功,值得我们借鉴些什么;这些研究中存在什么问题,值得我们去注意和完善。在此基础上,推动中国法律史学科的进一步发展,进而促进整个法学学科的更好发展。本项目是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吉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等多家单位几十位教授、研究员、法学博士通力合作的科研成果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带有战略性、前沿性,具有重大的意义。

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全四卷) 相关资料

插图:儒学提举司凡行省所署之地,皆设一司,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都教养钱粮之事,及考校进呈,著述文字。每司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二人。2.路之官制路置总管府,但因有大都路及上下路之分,故宫制微有不同。大都路总管府官有达噜噶齐二人,都总管一人,副达噜噶齐、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经历、知事各二人,提控案牍四人,照磨兼管勾一人。惟达噜噶齐及总管推官专治路政,其余皆分任供需之事,故又号日供需府。其附属机关有三:一日兵马都指挥使司。掌京城盗贼奸伪鞠捕之事,官有都指挥使二人,副指挥使五人,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司狱、狱丞各一人,典狱二人。二日左右警巡二院。有达噜噶齐、副使判官各一人,典史各三人。三日提举学校所。有提举一人,教授、学正各二人,学录一人。上下路总管府上路达噜噶齐、总管各一人,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鄂罗同知治中判官各一人。下路不置治中,而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推官二人,专治刑狱,经历一人,知事二人,照磨兼承发架阁一人,属官有儒学教授一人,学正、正学录各一人,蒙古教授一人,医学教授一人,阴阳教授一人,司狱司、司狱丞各一人,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织造局大使、副使各一人,杂造局大使、副使各一人,惠同药局提领一人,税务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录事司(掌城中民户之事)设录事司、侯判官各一人。此外尚有下之总管府,盖因事而设也。打捕鹰房总管府(至元十七年置)官有达噜噶齐总管,副达噜噶齐副总管各一人,经历知事各一人。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官有达噜噶齐一人,总管二人,同知一人,副总管二人,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人。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达噜噶齐总管同知各一人,副总管二人,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人,其属储用库一,提举司五,织染局三,河泊所三。路之将官管军政之事,以万户府为管军。官分上中下三等,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以上,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以上,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以上,俱有达噜噶齐万户副万户各一人,皆为世袭之官,有功则升之。佐官有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属官有镇抚司镇抚二人,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以上,中千户所管军五百户以上,下千户所管军三百以上,俱有达噜噶齐千户副千户各一人,又弹压二人,蒙古汉人参用。上百户所百户二人(蒙古汉人各一人),下百户所百户一人。3.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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