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卷二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汇览

首页 > 图书 > 人文社科类图书/2020-06-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刑事卷二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汇览

刑事卷二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汇览

作者:中国指导案例

开 本:16开开

书号ISBN:9787509347799

定价:98.0

出版时间:2014-01-01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刑事卷二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汇览 本书特色

《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汇览》丛书共12个分册,《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汇览-刑事卷.二》为其中一个分册。本丛书选取了我国各级法院在2000年之后的3600余例指导性案例和具有指导作用的典型案例编写成书,包括但不限于:*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高人民检察院各业务厅以及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具有参考作用的案例等。
本书*大特色在于:(1)全面收录*高人民法院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与典型案例。(2)准确归纳裁判要点,总结审判经验和法律适用标准。(3)直接揭示争议焦点、难点问题,并标明了案件关键词、案号等信息,索引简明,方便查询。


刑事卷二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汇览 内容简介

全面收录*高人民法院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与典型案例。准确归纳裁判要点,总结审判经验和法律适用标准。直接揭示争议焦点、难点问题,并标明了案件关键词、案号等信息,索引简明,方便查询。
本书对法律实务工作者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作用,特别适合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司法务等法律实务工作者适用,也为法学院校师生和法律爱好者研习审判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

刑事卷二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汇览 目录

简目
**部分危害公共安全罪1(1)
第二部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91)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5(91)
二、走私罪6(128)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7(141)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8(157)
五、金融诈骗罪10(196)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11(230)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12(240)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14(290)
第三部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6(355)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16(355)
二、妨害司法罪20(427)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21(445)
四、妨害文物管理罪21(453)
五、危害公共卫生罪22(462)
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2(469)
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3(476)
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24(504)
九、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24(511)


目录

contents
**部分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放火罪
1 未如实供述同案犯基本情况不属于立功
——王开生、钟家奇放火、抢劫案
(二)爆炸罪
2 采取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应定爆炸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黄正荣爆炸案
3 在居民楼内实施爆炸致人死亡构成爆炸罪
——靳如超故意杀人、爆炸,王玉顺、郝凤琴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胡晓洪非法买卖爆炸物案
(三)投放危险物质罪
4 向公共水井投毒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叶梅花投放危险物质案
5 投放放射性危险物质犯罪应慎重量刑
——古计明、方振华投放危险物质案
(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 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人伤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共犯
——李井强、朱加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7 生产、销售“瘦肉精”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刘襄、奚中杰、肖兵、陈玉伟、刘鸿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8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添加剂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张玉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案
9 酒驾冲撞人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黎景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10 销售假冒药品辅料致多人死亡构成犯罪
——王桂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销售伪劣产品、虚报注册资本案
11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牟利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袁鸣晓、吴苛青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12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不特定人为犯罪对象
——徐敏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五)失火罪
13 负有共同注意义务时,各行为人均应对过失行为导致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叶小勇、金雨失火案
(六)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4 违规掉头致交通事故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杨立成、陈军、杨立军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15 抢拔行驶车辆钥匙致人死亡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王纯龙、于抉、孙学军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七)破坏电力设备罪
16 盗窃电缆线情节严重的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冯留民破坏电力设备、盗窃案
(八)劫持船只、汽车罪
17 吸毒致幻后暴力劫持车辆仍构成劫持汽车罪
——张跃劫持汽车案
(九)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18 非法制造销售爆炸物用于正常生活需要可依法从轻处罚
——李六木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
19 购买明知有社会危害性的仿真手枪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丁英超非法买卖枪支案
20 烟火药属于刑法规定的爆炸物
——胡明贵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
21 因生产所需购买爆炸物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徐钦朋非法买卖爆炸物案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法律 外国法律 外国法律综合

在线阅读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