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讲义I-民法总则-(第6版补订)
民法讲义I-民法总则-(第6版补订)作者:近江幸治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301253878 定价:55.0 出版时间:2015-02-01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3 权限外行为的表见代理(类型ⅱ)
4 代理权消灭后的表见代理(类型ⅲ)
5 表见代理的重叠适用(类型ⅳ)
6 表见代理成立的效果
第4章 法律行为的“无效”与“撤销”
第1节 序论
1 无效与撤销的意义
2 无效与撤销的效果
3 无效与撤销的二重效力
第2节 无效
1 无效的意义
2 部分无效与无效行为的转换
3 无效行为的追认
第3节 撤销
1 撤销制度的意义
2 撤销的方法
3 撤销的效果
4 可撤销行为的追认
5 撤销权的消灭时效
第5章 法律行为的附款
第1节 条件
1 何谓条件
2 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2节 期限
1 何谓期限
2 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3编 期间与时效制度
第1章 期间
1 “期间”的意义
2 期间的计算方法
第2章 时效制度
第1节 时效法总则
1 何为“时效”
2 时效的一般要件——完成与援用
3 时效的效果
4 时效的中断
5 时效的停止
6 与时效制度类似的制度
第2节 取得时效
1 取得时效的意义
2 所有权取得时效的要件
3 所有权以外的取得时效
4 取得时效的效果
第3节 消灭时效
1 消灭时效的意义
2 债权消灭时效的要件
3 所有权以外财产权的消灭时效
4 因判决等得以确定的权利
事项索引
判例索引
条文索引
译后感
民法讲义I-民法总则-(第6版补订) 作者简介
近江幸治,1948年生,著名民法学者,早稲田大学教授,法学博士。1977年于早稲田大学大学院博士课程毕业后留校任教,历任早稲田大学法学部助手、讲师、助教授、教授,早稻田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科长等。渠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法律 民法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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