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15最新版.合同法-实用版-含最新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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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15最新版.合同法-实用版-含最新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15最新版.合同法-实用版-含最新司法解释

作者:本书编委会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09359723

定价:20.0

出版时间:2015-01-01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第十一章赠 与 合 同

  **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的定义】

  **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撤销及其限制】

  **百八十七条【赠与的登记】

  **百八十八条【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

  **百八十九条【赠与人责任】

  **百九十条【附义务赠与】

  **百九十一条【赠与的瑕疵担保责任】

  **百九十二条【赠与的法定撤销】

  **百九十三条【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百九十四条【赠与财产的返还】

  **百九十五条【赠与义务的免除】

  第十二章借 款 合 同

  **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的定义】

  **百九十七条【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

  **百九十八条【合同的担保】

  **百九十九条【借款人提供真实情况义务】

  第二百条【利息的预先扣除】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违约责任】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权】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用途的限制】

  第二百零四条【利率】

  第二百零五条【利息的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

  第二百零七条【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

  第二百零九条【借款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借款合同的利率】

  第十三章租 赁 合 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的定义】

  第二百一十三条【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合同的形式】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的交付义务】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的按约定使用义务】

  第二百一十八条【租赁物正常损耗的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

  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维修义务的承担】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要求维修的权利与自行维修】

  第二百二十二条【租赁物的保管】

  第二百二十三条【租赁物的改善】

  第二百二十四条【转租】

  第二百二十五条【租赁物的收益】

  第二百二十六条【支付租金的期限】

  第二百二十七条【租金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的法律后果】

  第二百二十八条【租赁物的权利瑕疵】

  第二百二十九条【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优先购买权】

  第二百三十一条【租赁物的灭失】

  第二百三十二条【租期不明的处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的瑕疵担保】

  第二百三十四条【共同居住人的继续承租权】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物的返还】

  第二百三十六条【续租】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

  第二百三十八条【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条【租赁物的购买】

  第二百四十条【索赔权】

  第二百四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变更须经承租人同意】

  第二百四十二条【租赁物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三条【租金的确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二百四十五条【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条【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责任】

  第二百四十七条【租赁物的保管、使用、维修】

  第二百四十八条【承租人拒付租金的后果】

  第二百四十九条【租赁物价值的部分返还权】

  第二百五十条【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

  第十五章承 揽 合 同

  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定义】

  第二百五十二条【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人的义务与交由第三人完成主要工作】

  第二百五十四条【交由第三人完成辅助工作】

  第二百五十五条【承揽人依约定选用材料】

  第二百五十六条【定作人提供材料】

  第二百五十七条【承揽人的通知义务】

  第二百五十八条【中途变更工作要求的责任】

  第二百五十九条【定作人的协助义务】

  第二百六十条【承揽人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

  第二百六十一条【工作成果的验收】

  第二百六十二条【质量不合约定的责任】

  第二百六十三条【支付报酬期限】

  第二百六十四条【承揽人的留置权】

  第二百六十五条【材料和工作成果的保管】

  第二百六十六条【承揽人的保密义务】

  第二百六十七条【共同承揽】

  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的解除权】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

  第二百七十条【合同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招标投标】

  第二百七十二条【总包与分包】

  第二百七十三条【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主要内容】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监理】

  第二百七十七条【发包人检查权】

  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的验收】

  第二百七十九条【竣工验收】

  第二百八十条【勘察、设计人的质量责任】

  第二百八十一条【施工人的质量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质量保证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四条【发包人原因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

  第二百八十五条【发包人原因致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的责任】

  第二百八十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

  第二百八十七条【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

  第十七章运 输 合 同

  **节一 般 规 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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