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总成-第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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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总成-第13版

刑事诉讼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总成-第13版

作者:刘志伟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19728717

定价:56.0

出版时间:2018-11-01

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第五章证据

第50条证据及其种类

第51条举证责任

第52条证据收集的一般原则

第53条运用证据的原则

第54条证据的收集与使用

第55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

第56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57条对非法证据的纠正

第58条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

第59条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

第60条非法证据的处理

第61条证人证言法庭质证原则

第62条证人的资格与义务

第63条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

第64条证人、鉴定人与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第65条证人作证费用的负担及待遇

第六章强制措施

第66条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规定

第67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第68条取保候审的方式

第69条保证人的条件

第70条保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第71条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

法律后果

第72条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

第73条保证金退还

第74条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

第75条监视居住的执行与监督

第76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刑期折抵

第77条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

法律后果

第78条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督与监控

第79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

第80条逮捕的权限划分

第81条逮捕的条件

第82条拘留的条件

第83条异地拘留、逮捕

第84条扭送

第85条拘留的程序

第86条拘留的期限

第87条提请逮捕

第88条批准逮捕中的讯问

批准逮捕中的询问与听取意见

第89条批捕权

第90条审查批捕

第91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第92条不批捕的异议

第93条逮捕的程序

第94条逮捕后的处理

第95条逮捕后的必要性审查

第96条不当强制措施的撤销和变更

第97条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

第98条羁押期内不能办结的处理

第99条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

第100条侦查监督

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

第101条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第102条财产保全

第103条附带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

第104条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

第八章期间、送达

第105条期间及其计算

第106条期间恢复

第107条送达

第九章其他规定

第108条有关用语的解释

*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章立案

第109条立案的*

第110条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

接受和处理

第111条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要求

第112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

第113条立案监督

第114条自诉的提起和受理

*章侦查

*节一般规定

第115条侦查的一般要求

第116条预审

第117条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申诉与控告权及其处理

*节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118条讯问的主体

第119条讯问的时间与地点

传唤、拘传的限制性规定

第120条讯问的程序

第121条讯问聋、哑人的要求

第122条讯问笔录的制作

第123条讯问的录音、录像

第三节询问证人

第124条询问证人的地点、方式与要求

个别询问原则

第125条询问证人时的告知义务

第126条询问证人笔录的制作

第127条询问被害人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勘验、检查

第128条勘验、检查的范围

第129条现场保护及勘验

第130条执行勘验、检查

第131条尸体解剖的程序

第132条人身检查

第133条勘验、检查笔录的制作

第134条复验、复查

第135条侦查实验

第五节搜查

第136条搜查的对象

第137条协助义务的规定

第138条搜查证

第139条搜查的程序和要求

第140条搜查笔录的制作

第六节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141条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

第142条扣押清单的制作

第143条扣押邮件、电报

第144条查封、冻结财产

禁止重复冻结原则

第145条对扣押物的处理

第七节鉴定

第146条鉴定的范围鉴定人的种类

第147条鉴定的程序及法律责任

第148条鉴定意见的告知义务对鉴定意见的

异议及其处理

第149条精神病鉴定的期间规定

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

第150条技术侦查措施实施原则

第151条技术侦查措施决定的期限规定

第152条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要求

第153条秘密侦查的适用原则

第154条技术侦查措施取得证据的适用原则

第九节通缉

第155条通缉的条件及程序

第十节侦查终结

第156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第157条特殊侦查羁押期限

第158条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第159条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第160条侦查羁押期限的重新计算

特殊侦查羁押期限的起算

第161条听取律师意见

第162条侦查终结

第163条撤销案件

第十一节ren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164条ren民检察院自行侦查案件的法律适用

第165条自侦案件中的拘留、逮捕及其执行

第166条自侦案件中对被拘留人的处理

第167条自侦案件中逮捕的时限规定

第168条自侦案件侦查终结的处理

第三章提起公诉

第169条公诉权

第170条对监察*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

对监察*移送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

第171条审查起诉的内容

第172条审查起诉的期限

第173条审查起诉的程序

第174条自愿认罪认罚的程序

第175条补充侦查

第176条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

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

第177条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

第178条不起诉决定的宣布

第179条**对不起诉决定的复议、复核

第180条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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