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

首页 > 图书 > 人文社科类图书/2020-06-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保险法

保险法

作者:邹海林著

开 本:24cm

书号ISBN:9787520114592

定价:89.0

出版时间:2017-10-01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案例参考79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保险责任承担
  第二节 保证保险
    一 保证保险的意义
    二 保证保险的性质
    三 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四 保证保险的保险责任
    五 确实保证保险
    六 诚实保证保险
    案例参考80 保证保险被保险人的权利及其法律适用
  思考题
  扩展阅读
第九章 再保险
  要点提示
  **节 再保险的意义
    一 再保险的概念
    二 再保险的功能
  第二节 再保险的性质与特征
    一 再保险的性质
    二 再保险的特征
  第三节 再保险的类型化
    一 再保险的分类
    二 广义再保险和狭义再保险
    三 临时再保险与合约再保险
    四 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
  第四节 再保险人的责任与承担
    一 再保险人的给付责任
    二 再保险人的给付限度
    三 再保险人的索赔参与权
  思考题
  扩展阅读
第十章 保险从业者
  要点提示
  **节 保险从业者的组织形式
    一 保险从业者的范围
    二 主营保险业者的类型
    三 保险从业者的组织形式法定主义
  第二节 保险公司
    一 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
    二 保险公司的设立批准
    三 保险公司的营业登记
    四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
    五 保险公司的变更
    六 保险公司的解散
    七 保险公司的清算
    八 外资保险公司
  第三节 保险代理人
    一 保险代理人的概念
    二 保险代理人的从业方式
    三 保险代理关系
    四 保险代理人的权限
    五 保险代理人的登记管理
  第四节 保险经纪人
    一 保险经纪人的概念
    二 保险经纪人的从业方式
    三 保险经纪人佣金的收取
    四 保险经纪人的责任
  第五节 保险公估人
    一 保险公估人的概念
    二 保险公估人的从业方式
    三 保险公估人的责任
  思考题
  扩展阅读
第十一章 保险营业的监督管理
  要点提示
  **节 保险营业的监督管理基本制度
    一 保险营业的范围
    二 保险营业的监督管理的意义
    三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四 保险营业的准入许可制度
    五 保险分业经营制度
  第二节 保险条款和费率的审批与备案制度
    一 审批与备案制度的法律依据
    二 人身保险条款和费率的审批与备案
    三 财产保险条款和费率的审批与备案
  第三节 营业报告和营业检查制度
    一 营业报告制度
    二 营业检查制度
  第四节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一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意义
    二 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因素
    三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四 *低偿付能力
    五 维持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措施
  第五节 保险准备金
    一 保险准备金的提取
    二 人寿保险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三 非人寿保险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四 未决赔款准备金
  第六节 保险公司的资金
    一 保险资金的意义
    二 保险资金的运用原则
    三 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限制
  第七节 保险保障基金
    一 保险保障基金的意义
    二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
    三 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
    四 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八节 保险公司的整顿
    一 保险公司整顿的意义
    二 保险公司整顿的条件
    三 保险公司整顿的实施
    四 保险公司整顿的终结
  第九节 保险公司的接管
    一 保险公司接管的意义
    二 保险公司接管的条件
    三 保险公司接管的实施
    四 保险公司接管的终止
  思考题
  扩展阅读

保险法 作者简介

邹海林,男,1963年8月8日出生,法学(民法)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教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专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涉外仲裁员等。198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1992年至1993年,赴美国在Lewis and Clark Law School做访问学者,研习美国保险法;1994年5-7月,赴日本在东京大学法学院做客员研究员,研习日本社会保障法。1994年后,重点关注我国破产法的重新制定,作为“三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破产法起草工作组的成员,积极参加了破产法新草案的编订。在法学研究所工作期间,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曾任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曾兼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讲授保险法。自1988年以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商法学研究。

 4/5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法律 商法 保险法

在线阅读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上一篇:实证法学研究-(第一期)     下一篇: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