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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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之途

公法之途

作者:肖金明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807374848

定价:28.0

出版时间:2009-04-01

出版社:山东友谊出版社

公法之途 本书特色

 与其他学术著作不同的是,本书系多由博士生导师们将自

己几十年的文章、专著予以检索,把其中那些虽时过境迁但仍

钉思想洞见、亦富辞采的文字战取而成。迭些文字经过了岁月

的淘洗,实乃石中之玉、川底之珠。

公法之途 内容简介

简介
  与其他学术著作不同的是,本书系多由博士生导师们将自己几十年的:艾章、专著予以检索,把其中那些虽时过境迁但仍有思想洞见、亦富辞采的文字截取而成。这些文字经过了岁月的淘洗,实乃石中之玉、川底之珠。

公法之途 目录

上篇 政治社会与法治发展中国法治建设基本经验改革开放30年中国法治进程政治文明的研究基调政党政治、人权与社会法治、法学教育——解读中国法治的完整内涵政党与法制政党关系模式与政治统治形式——政党制度的内涵影响政党功能的若干因素分析民主立法的多重含义政治体制中的适度司法人代会“联合提名”现象原因分析地方人大代表的角色冲突与协同——组织观念与代表意识克服地方立法的行政化倾向地方人大监督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个案监督的适度与规范SARS危机对人类的挑战另一类法制:紧急状态法制底线人权与紧急权力——紧急状态中的权力(权利)关系构建和完善非常法制体系城市治理的法治维度民主、和谐、平安生态的城市——良好城市治理的基本内涵治理权改造与权力和权利关系变革——建构良好城市治理体系公平正义、公共信用与公法观念秩序、效率和廉政——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要素分析物质、精神、制度并用:反腐败的片想社会变迁中的中国法治建设中篇 公共法治与权利保障矫枉不必过正——权利本位的错位权力与权利及其相互关系政治发展与公民权利社会建设与社会权利生态文明与代际人权财产权制度及其意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财产权的行政法保护舆论权性质的多重分析全面认识诉权人民参与司法的权利与意义人权的谱系与行政法治的使命行政程序性权利的含义行政程序性权利的价值行政程序性权利体系行政相关人概念的意义行政相关人的含义——反思行政法律关系理论的局限性解读“以当事人为本”理念的基本内涵矫治回归一体化工程与人文主义下篇 法治政府的理念与实践法治政府的基本逻辑弱化与强化、分化与转化——市场经济与政府权力重构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反思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蕴效率与公平:政府行政的倾向部门主义对法治的危害通过法治统一政府“阳光政府”的意义及其构建政府责任与责任政府政策、判例:行政法的渊源中国人世与放松政府管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行政公开中国人世与司法审查制度法律主义、平等主义与人权主义——关于行政征收的基本原则税政法治的基本内涵通过立法控制行政裁量权交涉性、多边关系:执法方式的民主化变革政府行政执法“司法化”政府执法人性化全面法治观与新世纪政府法治走向博导档案后记

公法之途 节选

《公法之途》内容为:与其他学术著作不同的是,《公法之途》系多由博士生导师们将自己几十年的:艾章、专著予以检索,把其中那些虽时过境迁但仍有思想洞见、亦富辞采的文字截取而成。这些文字经过了岁月的淘洗,实乃石中之玉、川底之珠。

公法之途 相关资料

上篇政治社会与法治发展中国法治建设基本经验回顾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法治的实践历程,中国法治建设既有经验又有教训。总结和概括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探讨和遵循法治发展规律,对推进法治进程,促进中国法治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经验之一,法治应当成为现代政治生活的基本方式,成为保障人权和促进民主的基本战略。从新中国成立开始的民主法制初创时期,到21世纪开创法治文明新纪元,从新中国成立初期“依法办事”的社会主义法制要求,到新世纪具有政治文明意义的“依法治国”方略,半个多世纪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法治、宪政逐步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要素,与其关联的自由、平等、人权甚至分权等理念,深刻影响和促进了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对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人权产生了实际意义。坚持法治与人权的统一,实现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的有机结合,已经成为中国法治发展的强烈倾向和难以逆转的趋势之一。法治既要保障人权,又要促进民主。深刻理解和遵从法治与政治关系规律,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活的法治特征,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推进政治文明进程,必须高度重视民主与法治、政的相互关系,重申、完善和发展“民主是前提、法制是保障”的观点,确立和实践依法治国与民主政治的现实逻辑,进一步奠定法治的民主基础,促进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经验之二,法治建设应当以“全面权利观”为基础,以权利、义务、责任关联的权利文化与制度为支撑。人权作为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与法治的关联点,已经根深蒂固地扎根于法治之中,成为良好法治的灵魂。人权理念已经成为指导和支配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力量,权利思想正在逐步融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构成法治的文化基础和精神内涵。在不断推进的法治进程中,在进一步强调权利对于人的发展的价值和人权作为法治基本内涵的重要意义的同时,需要发展人们对权利内涵及其与法治关系的全面认识。任何一类法治都存在两端,一端关系着权利,另外一端关联着法律义务、公民责任。只有强化公民的家庭、社会和政治责任意识与义务观念,才能形成正确的“全面权利观”,改造法治的文化思想土壤,维护法治的持续发展。前联邦德国总理施密特认为,如果不坚持权利和义务的双重原则,就没有哪种民主制度、哪种开放社会可以长期维持下去——这种双重原则适用于每一个人。按照这样的逻辑,如果不能实践全面权利观,放任责任、义务观念过分缺失,任由权利无度泛化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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