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维权一本通:解答家长.学生.教师.教育投资者各类法律难题
校园维权一本通:解答家长.学生.教师.教育投资者各类法律难题作者:宋刚 开 本:其他 书号ISBN:9787513060189 定价:68.0 出版时间:2018-03-01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
3.学生在校内互殴,教师未能有效制止而担责
4.学生上课时互殴,教师未制止而担责
5.幼儿园手足口病预防到位,学生生病自行承担责任
6.小学生私自外出游泳,教师因制止不力而担责
7.学生课间打架受伤,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节 学校其他失职行为引发的侵权纠纷
1.学生实习期间殴打他人,学校和肇事者各自担责
2.学校提前放学未通知家长,导致学生溺亡,学校担全责
3.教师擅自将幼童送出校门,导致其失踪,校方理应承担主要责任
4.冒名顶替他人上学,侵犯姓名权和受教育权
第二章 教育合同纠纷
**节 投资办学纠纷
1.民办学校出资人死亡,出资份额能否继承惹争议
2.民办学校同公办学校一样,不能成为保证人
3.民办学校开办资金不断调整,举办人请求法院确认出资比例
4.办学出资“罗生门”,确权判决平争议
5.未经清算程序,不影响学校转让协议的效力
6.民办学校享有法人财产权,非营利性学校不得分配收益
7.终止办学需审批,资产转让应合法
8.闲置村办小学可设立抵押,不动产抵押需办理登记
9.举办民办学校需谨慎,办学投入并非“商业投资”
第二节 合作办学纠纷
1.签订合作办学协议需谨慎,解除合作办学协议需合法
2.高校国际交流中心超越经营范围,合作办学协议并不必然无效
3.合作办学中学生欠费、退学,管理费是否应当按约履行
4.合作办学协议中的管理费属于办学成本还是办学收益
5.名为合作办学、实为租赁合同,民办学校租借办学资质被判无效
6.实习学生下班期间被撞伤,学校、企业、司机谁担责
7.合作办学协商终止,各方资产需恢复原状
第三节 教育培训纠纷
1.无证职业技能培训惹争议,技能培训协议被判无效
2.未经审批的培训机构,私自转让无效
3.未持有教师资格证是否影响教育培训合同的履行
4.未取得社会助学机构资格,不影响教育培训合同的效力
5.培训机构承诺的“面试机会”不等于“*终录取”
6.教育培训合同的解释应符合民众期待
7.选择青少年行为矫正机构需谨慎
8.教育培训开课之前,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
9.篮球场地积水湿滑,学生提前到场滑伤
第三章 学位授予、违规办学、义务教育权益等纠纷
**节 学位授予与撤销纠纷
1.北京大学撤销博士学位未遵循正当程序,法院判决撤销北京大学《撤销决定》
2.高校对学生作出纪律处分时应履行正当程序
3.学位授予细则一字之差,竟能影响大学生拿学位
4.普通话没达标未拿到学位证,学生将母校告上法庭
5.延期毕业成绩仍不达标,学校拒绝授予学位证
6.错过诉讼时效,诉请授予硕士学位被驳回
7.考试时学生将手机放在课桌上,被判考试作弊
8.高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决定后,以事实行为恢复了学生的学籍
9.高校取消学生硕士学位申请资格的决定因程序违法而被撤销
10.硕士生考试作弊,申请硕士学位被拒绝
11.学生打架斗殴被记过,学校拒绝颁发学位证
12.考生互换试卷,学校拒绝授予学位
13.未经学位评审委员会审议,学校作出的不授予学位决定无效
14.大专生一路造假,获得的博士学位被撤销
15.毕业条件不等同于学位授予条件,前者是后者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16.在校生打架斗殴被处分,学校拒绝颁发学位证引争议
17.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18.学校对作弊者设定更高的学术要求,符合学位授予制度的初衷
19.英语成绩不达标,学校拒绝颁发学位证
第二节 违规办学纠纷
1.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主管部门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2.民办学校虚假宣传、管理混乱,执法部门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3.未经批准设立幼儿园,教育局给予停止办学的行政处罚
第三节 义务教育权益纠纷
1.孩童未经申请无故辍学,家长被判送其接受义务教育
2.教育部发声:孩童“在家上学”不合法
第四章 教育培训机构知识产权纠纷
**节 商标权纠纷
1.培训机构使用他人商标和名称,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2.民办非营利机构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3.幼儿园使用相似标识,是否侵犯商标权惹争议
4.注册商标获准之前签订许可合同,合同是否有效惹争议
5.设立中的公司侵犯商标权,发起人应当承担责任
6.使用商品通用名称是否侵犯商标权惹争议
7.商标许可合同期间转让注册商标引发纠纷
8.培训学校前校长辞职后冒用他人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
9.将他人名称在百度推广中设置为指向自己的关键词,构成不正当竞争
10.未经商标注册权人授权,无权许可第三方使用注册商标
11.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百度竞价排名关键字,构成侵犯商标权
12.将他校商标用于教育培训,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13.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同种商品,构成侵犯商标权和虚假宣传
第二节 著作权纠纷
1.省级高中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作品,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2.未利用法人物质技术条件,职务作品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
3.学校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图片,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4.作者死亡后,继承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仍受法律保护
5.未经允许使用他人教学课件,构成侵犯著作权
6.民办学校在官网上展示他人作品,不构成合理使用
7.再版教材仍保留原作者姓名,不构成侵犯署名权
8.培训机构贩卖盗版书籍,构成侵犯发行权
9.抄袭他人网页、冒用他人证书,构成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
10.剽窃他人论文,学生和学校均侵权
11.著作权法保护的是独创性表达而非思想,引用学术观点不构成侵权
12.未签订软件许可使用书面合同,学校成为事实上合同的当事人
第三节 专利权纠纷
1.诉争技术方案未全部落入权利要求书,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2.委托作品专利权的归属取决于合同约定
3.教师利用学校资源发明创造,发明成果属于职务发明
4.利用原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形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原单位所有
5.教学方法中的公知内容,不属于专利权保护的对象
6.培训机构的玻璃窗符合专利权利要求书,构成侵犯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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