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语言学-(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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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语言学-(第三版)

审讯语言学-(第三版)

作者:吴克利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10218606

定价:62.0

出版时间:2017-03-01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第三章 审讯语言的语体
**节 审讯语言的语体特征
第二节 审讯的问答型语言体式
第三节 审讯的劝说型语言体式

第四章 审讯的语用行为过程
**节 审讯的语用行为
第二节 审讯的语言信息
第三节 审讯的语言推理
第四节 审讯语言的原则

第五章 审讯的语言技巧与方法
**节 审讯的基本语言技巧与方法
第二节 刑讯逼供的语言行为及其矫正
第三节 审讯记录的文字表述方法与技巧

第六章 审讯语言信息转移的心理准备
**节 审讯中的内部语言准备
第二节 审讯语言信息转移的心理基础
第三节 审讯语言信息转移的对抗性
第四节 审讯语言信息转移的侦查意识
第五节 审讯语言信息转移的意志过程

第七章 审讯语言信息转移的截获
**节 审讯语言信息转移的条件
第二节 审讯语言信息的传递
第三节 审讯语言的信息表现
第四节 审讯语言意义的摄取
第五节 谎言的语用行为特征
第六节 “情景选择”的语用行为

第八章 谎言抗审的语用行为规律
**节 谎言抗审概述
第二节 谎言抗审的基本语用行为
第三节 谎言的识别方法与对策
第四节 谎言的捕捉
第五节 谎言的对策

第九章 讯问活动中肢体语言的语用行为
**节 抗审中的肢体语言的语用行为概述
第二节 抗审中肢体语言的语用行为反应
第三节 讯问人员肢体语言的语用行为影响

第十章 各种心理状态下的审讯语用行为
**节 促进供述动机形成的语用行为
第二节 导入心理证据的语用行为
第三节 心理限制的语用行为
第四节 趋利避害的语用行为
第五节 证据运用的语用行为
第六节 转化定势心理的语用行为
第十节 激情置换的语用行为技巧
第十一节 针对抗审不同阶段的语用行为对策

第十五章 促进意识经验泄露的审讯语用行为技巧
**节 意识经验泄露与供述认罪的关系
第二节 意识经验反映的语用行为
第三节 惯性经验反映的语用行为
第四节 粘连经验表现的语用行为
第五节 分解经验表现的语用行为
第六节 记忆经验反映的语用行为
第七节 阻止经验表现的语用行为
第八节 联想经验反映的语用行为

第十六章 无声语言的审讯语用行为
**节 审讯中的无声语言空间
第二节 犯罪嫌疑人无声语言的形态反映
第三节 审讯人员无声语言空间的把握与控制

第十七章 沉默对抗的语用行为的把握与讯问方法的运用
**节 “沉默”的语用行为基础
第二节 “沉默”的语用行为表现
第三节 “沉默”行为的讯问方法

第十八章 人格特质理论与审讯语用行为
**节 人格倾向的认识基础
第二节 促进“超我”内心体验的语用行为
第三节 现代五因素特质理论的语用行为差异
第四节 激励的语用行为
第五节 语用行为的心理结构倾向
第六节 性别特征的语用行为差异
第七节 身份特征的语用行为差异
第八节 信念纠治语用行为特征

第十九章 需要理论的审讯语用行为调整
**节 协调理论的语用行为对策
第二节 激情状态的语用行为调整
第三节 “审托”语用行为的运用
第四节 评价超我形象的语用行为
第五节 促进畏罪恐惧心理转化的语用行为
第六节 心理弱点的语用行为攻略
第七节 情感性语用行为背景的把握
第八节 激发自我利益转化的语用行为
第九节 满足特定心理条件的语用行为
第十节 实现“心理利益”的语用行为
第十一节 “合作原则”下的“沟通”语用行为

第二十章 证人的语用行为特征及询问方法
**节 证人证言的特征
第二节 证人证言的形成
第三节 证人拒绝作证的心态表现
第四节 获取证言的语用行为方法

第二十一章 被害人的心理特征及询问的语言方法
**节 被害人控告心理的形成
第二节 影响被害人对事实陈述的因素
第三节 诬告、错告、不告的心理状态
第四节 询问被害人的方法

附:一则因玩忽职守导致嫌疑人坠楼死亡案件的审讯全程实录

审讯语言学-(第三版) 节选

  《审讯语言学(第3版)》:  审讯的语言的使用,就是指在审讯活动中运用语言的系统规则为基础,以审讯活动为基本环境,所进行的信息传递行为。审讯语言实际上是审讯语用行为。所谓行为是人们受思想支配表现于外部的活动,运用语言作为审讯活动的信息交流工具的行为,就是语言信息行为。根据语言学的研究,把这种行为分为信息行为和非信息行为。信息行为又分为语用行为和非语用行为,审讯活动不仅仅使用语用行为,同时还要使用非语用行为,审讯的形态语言的运用就是非语用行为,审讯的语用行为过程是语用行为与非语用行为相互交替、相互伴随的过程。良好的语用行为是审讯活动的重要基础,是目前推行的“侦查讯问活动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所依据的前提,这种良好的语用行为是建立在娴熟的审讯技巧和文明办案的基础上的。  语言学家们以语用行为过程为根据,把是否只传递信息区分为:述事行为和做事行为。所谓述事行为,是指只是叙述一件事情,传递某一客观信息,不对内容作出相应的行为。例如,天要下雨了!使用语言的行为就是述事行为。所谓的做事行为,不仅仅要传递信息,而且还要完成相应的行为。例如,审讯人员告诉犯罪嫌疑人:“你已经涉嫌犯罪了!”审讯人员做了一件“告诉”的事情,在这一句话里,这个句子是一个做事行为,但是里面也包含了述事行为。很多的时候在述事行为里面也有做事行为的成分。语言学家研究述事行为与做事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去做事,使语用行为达到更好的效果。而审讯活动研究语用行为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审讯活动的好效果。例如,两个审讯人员因为运用语言技巧和方法的不同,所产生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审讯语言娴熟的审讯人员就能够取得好的审讯效果,审讯语言技巧贫乏的审讯人员就不可能有好的审讯效果,这就是语言的做事行为的效果。审讯活动能够使犯罪嫌疑人产生预计的反应,就是做事行为。当审讯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矫治的时候,一名审讯人员说:“你天生就是犯罪分子!”而另外一名审讯人员说:“你天生就是犯罪分子吗?”这两句话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产生了两种反应,后者比前者更能够促进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转换。  语用行为的间接行为,是指用一种行为来达到另外一种行为;语用行为的直接行为,是指直接说出一种要达到目的的行为。审讯的语言过程就是审讯语言使用行为的发生过程,这里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合作特点、自我的心理准备、审讯语言环境的利用、审讯语言信息的准备和组织。  审讯语用行为的双向行为。语言的使用者不仅仅是审讯人员一个人,还有听说话的犯罪嫌疑人,说与听的角色在一次的交流过程中发生了角色转换。但是也有的时候审讯人员为了说服犯罪嫌疑人,审讯室里只有审讯人员的“独白”,犯罪嫌疑人只是在听,说话人与听话人在一次交流过程中没有发生转换,这就是单向交流行为。审讯语言使用的复杂技巧主要体现在双向交流过程中。在审讯的交流过程中,首先是要求审讯人员与被审讯人员双方的合作,不合作就不能产生交流行为。犯罪嫌疑人被请进了审讯室是法律规定的必须接受讯问的合作,从外部的表现看,这种合作带有强制性。审讯人员为了从犯罪嫌疑人那里提取犯罪证据,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须合作;对犯罪嫌疑人来说,由于自己的犯罪行为被暴露或者可能暴露了,在必须接受讯问的情况下,带着侥幸心理和趋利避害的心理状态,产生了对抗性的合作行为。在此过程中,不仅双方拥有共同的话题,在很多的时候围绕一个话题履行合作行为。有的话题犯罪嫌疑人并不喜欢,但是必须要合作,不合作就不能产生审讯语言的交流行为,仅仅审讯人员一个人在说话,犯罪嫌疑人没有反应不理会不合作,即便是审讯人员磨破嘴皮,也无法把审讯活动进行下去,也就是语言学家所说的“没有形成做事行为”。审讯语用行为的合作一直伴随着这个审讯活动过程,并且通过审讯行为的语言原则来进行控制。由于犯罪嫌疑人的个体特点、犯罪行为与犯罪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影响,经常会出现不合作行为,通常是在对抗心理的指导下,故意保持沉默不合作,也有的时候因为审讯人员的方法不得当,强化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对抗,而表现出不合作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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