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全流程百案精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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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全流程百案精析

政府采购全流程百案精析

作者:张志军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21600698

定价:85.0

出版时间:2019-05-01

出版社:

政府采购全流程百案精析 本书特色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专家主编,编委会成员从事法律研究、实务操作、采购代理、行政监管等不同领域工作多年,具有多年政府采购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经验。 本书共收录政府采购典型案例评析102篇,案例选题突出研究成果的实践性、操作性和实用性,有对实际案例的精微解析,有对法律条文的深入诠释,也有法律实务专家的经验阐述

政府采购全流程百案精析 内容简介

书籍为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专家主编,编委会成员来自高等院校、专业媒体、行政监管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和大型央企法务部门等相关机构,具有多年从事政府采购理论研究、实践操作和管理监督的经历,理论基础扎实,实操经验丰富。书籍共收录政府采购典型案例评析102篇,案例选题突出研究成果的实践性、操作性和实用性,有对实际案例的精微解析,有对法律条文的深入诠释,也有法律实务专家的经验阐述。全面覆盖招标投标、非招标采购、质疑投诉等相关领域的典型问题。同时,提炼风险控制经验,可提高一线实操人员、政府采购监督人员的法律和业务水平。是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政府监管部门的实操利器。

政府采购全流程百案精析 目录

 序001前 言001**篇 招标投标案例**部分 招标003采购主体不合法将导致招标活动无效004自行招标须依法组织007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012零预算项目该不该走政府采购程序017公立医院维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020政府采购信息须依法在指定媒体上发布026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029购买招标文件不应设置条件032国内设备采购项目岂能要求国外制造许可证036无行贿证明是否可作为资格条件要求040生产厂家授权是否可以作为评审因素04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应确定唯一核心产品047招标文件不得含有倾向性、排斥性内容051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055招标文件不宜把办公面积大小设定为评标因素058不可违法设置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类型061邀请招标项目应遵循《政府采购法》体系的特别规定064第二部分 投标069资信证书颁发权限转移不影响证书有效性070夫妻注册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是否允许073母子公司能否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076数额较小的罚款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079分支机构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投标资格083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交合格的联合体协议和投标授权书087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履约承诺函是否无效091无合法事由不得扣留投标保证金094演示样机不符合要求并不必然导致其投标无效098第三部分 开标评标101资格审查权不可委托给评标委员会102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能否进入评审现场106资格审查复核应在评标之前进行111评标结束后发现资格审查错误怎么办114评标委员会组建不合法评审结果无效117漏编页码被判投标无效是否合理122规定合同金额的业绩不得作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126适用兜底情形认定无效投标应慎重129评审过程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3组织重新评审不可任性而为137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应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认定144未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评标可重新组织评审148评标专家违规评标应担责152未依法独立评审应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156评审时应严格区分实质性要求和非实质性要求161评标委员会违法评标导致中标无效164评标结果有误应视情形分别处理168第四部分 中标和合同173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资格会被取消吗174供应商注册地与经营地不符能否取消其中标资格178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怎么办181有“前科”的企业可以中标吗1840元中标不可取187**中标候选人被查实有违法情形必须按序递补吗190第二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中标,合同价不得变更194提供虚假信用状况将导致中标无效198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202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何时成立205可约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履约保证金209拒签政府采购合同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12修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条款无效216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应如何认定220合同可以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之后生效224第二篇 非招标采购案例**部分 竞争性谈判235公开招标失败不得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232竞争性谈判项目必须进行商务技术谈判吗236竞争性谈判项目评审办法须严谨241不得虚构业绩证明材料参加竞争性谈判245未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249二次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供应商可否继续进行252谈判小组组建不合法将导致成交结果无效255竞争性谈判项目*低报价并非必然成交258公开招标项目擅自采用竞争性谈判,合同无效262变更合同实质性内容签约违法267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271竞争性磋商澄清修改文件应在什么时限发出27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须按规定程序进行275竞争性磋商项目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怎么办278只有两家供应商响应磋商是否可以继续281第三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285竞争性谈判失败改为单一来源采购惹争议286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是否必须经过公示程序289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预算不应当公开292合同履行完毕添购标的适用单一来源采购296第四部分 询价299询价采购不得采用综合评分法300询价采购文件具有倾向性应当重新组织采购303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决定应在全国范围内有效307询价采购项目*低报价相同可依据立法精神推荐成交候选人310第三篇 质疑投诉案例**部分 询问315区分询问和质疑须把握关键要素316供应商的“质询函”是询问还是质疑319第二部分 质疑32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才有权质疑投诉324“自伤”式的质疑该如何处理329供应商质疑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333质疑期限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337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质疑340诋毁竞争对手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343竞争性谈判结果有误,采购人可依法维权347第三部分 投诉351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应由谁负责352超过质疑范围的投诉可不予受理356以非法证据为依据的投诉应予驳回360不对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不合法363对供应商的投诉依法应作出处理367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应当依法公告371第四篇 其他案例国企采购人可参照政府采购法组织采购活动377国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不受《政府采购法》制约380交易条件应符合市场通行规则383多包件采购项目废标后应视具体情形作出相应处理387合同解除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谁支付390优先承租权须在同等条件下才享有393追加“相同标的”的货物该如何理解396附录 政府采购常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9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429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449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46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47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48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49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97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500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506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509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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