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实践与探讨-关于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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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实践与探讨-关于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战略研究

中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实践与探讨-关于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战略研究

作者:孙建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03852138

定价:59.0

出版时间:2008-05-01

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


林业发展理念的转变、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创新,增强林业发展的生机和
活力,促进林业向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解放思想,实施
平等的非歧视性政策取向,只讲条件,不讲“成分”;不设禁区、不限制
市场准入、不限制发展比例、不限制发展速度、不限制经营方式、不限制
经营规模。不分所有制,“只求所在、不求所有”,只要产业发展符合国
家政策,带动农户能力强,对林业增效、农民增收贡献大,就一视同仁鼓
励发展。
    鼓励引导工商企业投资林业,根据浙江民问资本比较丰厚、民间投资活
跃的省情,把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工商业主投资林业作为大力发展林业的
一个重要抓手。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工商企业投资效益农业会议,介绍林
业产业的发展前景,宣传投资林业的经济效益,总结推广现有工商企业投资
林业的先进经验。据调查统计,目前,全省社会投资林业非公有制单位
7000多个,累计投资80余亿元。如万向集团投资5000多万元建山核桃基
地2万多亩、计划投资5亿元开发千岛湖森林旅游资源;临安市3年来吸纳
1.7亿元民间资本发展森林旅游业,2003年旅游收入达到15亿元。
  三、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不断完善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政策
  浙江省属南方集体林区,为了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加快
林业发展,本着“谁种谁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保护经营者的合法
权益,使投资者的责、权、利更加明晰,让投资者吃下了定心丸。在稳定山
林所有权、稳定林业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注重
体制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林业的非公有制经营。
  做好“稳”字文章,明确林业承包经营责任制。20世纪80年代初,根
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省委、省
政府作出了《关于稳定山权林权和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规定》,
部署开展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
工作,建立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林业双层经营体制。全省划定责
任山和自留山8200多万亩。同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广大
农民有了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从而为发展林
业的非公有制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做好“活”字文章,搞活山林使用权。针对“三定”后出现的“一
主多山、一山多主”的实际,注重搞活山林使用权,允许林地使用权和林
木所有权有偿转让;允许活立木买卖和中幼林转让;允许拍卖宜林荒山、
荒坡、荒沟、荒滩的使用权。特别是在2001年,省委、省政府在总结近
20年林业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就深化林业改革、进一步搞活山林经
营权提出意见。要求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和
“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行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的有偿流转,通过租赁、拍卖、承包、抵押、中外合资、股份合作等多种
形式,促进资金、劳力、技术、土地、林木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
组合,搞好林业经营。通过山地流转,扩大了林业规模经营,提高了经济
效益;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盘活了集体资产,壮
大了集体经济。如建德市,近几年实行山地流转22万亩,引进山地招商项
目55个,协议引进资金8900万元,实到3000多万元。目前已建成7个万
亩板栗生产基地,去年产值达到1000多万元;有80%以上山区农村劳动力
外出打工或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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