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的电力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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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的电力革命

中国式的电力革命

作者:吴疆著

开 本:24cm

书号ISBN:9787518905089

定价:128.0

出版时间:2015-07-01

出版社: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附表32 2003-2010年世界500强电力(能源)企业国别变动情况
附表33 世界大型电力(能源)企业跨国经营情况
附表34 世界主要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前后市场格局
附表35 2003——2010年世界500强电力(能源)企业资产与营业收入
附表36 世界大型电力(能源)企业混业经营情况
附表37 1980-2011年中国电力与经济周期相关性指标
附表38 1978-2011年中国能源消费及电力消费弹性系数
附表39 1978-2009年中国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及电力消费能源在一次能源中比重
附表40 1990-2007年世界主要国家电力消费“两个比重”
附表4l 1997-2011年中国单位GDP的能耗与电耗(2000年不变价)
附表42 中国主要能源资源与世界水平对比(2008年)
附表43 1990-2008年世界主要国家人均(一次)能源消费
附表44 1997-2011年世界主要国家单位GDP的能耗与电耗(2000年不变价)
附表45 1978-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工业化率以及人均GDP
附表46 197卜2006~世界主要国家供电煤耗
附表47 1990-2007年世界主要国家电厂用电率
附表48 1990-2007年世界主要国家线损率
附表49 近年中国非化石能源用于发电的比重
附表50 1978-2011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
附表5l 1990-2008年世界主要国家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例
附表52 2005-2011年中国跨省、跨区电量交换情况
附表53 2010年世界500强营业收入、资产及员工规模前50名的行业分布
附表54 2003-2010年世界500强电力(能源)企业的资产负债率
附表55 “十一五”期间中国输配电网增长速度
附表56 中国六大区域电网业务规模(2011年)
附表57 1995-2010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上榜门槛
附表58 中国电力用户结构(电量占比)
附表59 2003-2011年中国电力各环节电价
附表60 2002-2009年世界主要国家居民与工业电价差价
附表61 2003-2010年中国居民电价与平均销售电价
附表62 2007-2011年各省居民电价
附表63 2006-2011年各省平均销售电价
附表64 2010-2011年中国能源500强企业排行榜
附表65 中国电力企业典型业务组合
附表66 2005-2011年中国风电发展情况
附表67 中国主要城市公用事业公司的营业规模与业务
附表68 能源种类分类表
附录 拆分国家电网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
参考文献暨数据来源
索引
后记

中国式的电力革命 节选

  《中国式的电力革命(第2版)》:  1.横向治理的产业制度  横向治理的产业制度主要包括对于行业以内企业规模、数量、环节均衡度以及垄断性行为的配置与干预。在绝大多数国家,电力企业都是自发、分散产生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电网技术的进步才逐渐形成大型电力企业,对于电力行业进行横向治理、主动调整企业规模数量等,一般基于以下因素。  一是市场化改革的推动。英国、俄罗斯等很多欧洲国家,以及印度、巴西、阿根廷等新兴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都经历了一个私有化与国有化的改革轮回,即先通过国有化形成全国性大型电力企业以保障电力供应、稳定经济秩序,到20世纪80年代之后再通过私有化拆分大型电企以吸引多元投资、提高竞争效率。其中欧洲地域狭窄、国家之间竞争激烈,很多选择了治权或财务分离的方式,因此依然保留了很多大型电力企业,在“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形成稳定集团多年保持10家以上(详见附表32);而俄罗斯、巴西、阿根廷、印度等新兴大国为了更好地形成竞争格局、吸引多元投资,则选择了产权分离的方式,企业规模显著缩水,统一电力公司(UES)等著名电力巨头逐渐消失。  二是保护本国战略产业。电力是中国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中明确规定的必须保持国有的战略性产业,国有资产比重一直在90%以上,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中国电力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从2009年开始已经成为电力(能源)企业上榜*多的国家(6家)。法国《能源法》则明确规定政府在法国电力公司(EDF)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70%,2006年为了保护本国战略产业不被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ENEL)收购,甚至为此紧急修改法律,组建了新的超大型电力(能源)企业——法国燃气苏伊士集团(GDFSuez),法国也是欧洲国家中进入“世界500强排行榜”*多的国家(4家)。  三是加强监管抑制垄断。美国、日本的电力企业始终以私人资本为主,其企业规模的发展基本取决于投资效益与管制政策。日本虽然对其十大电力企业给予特许经营保护,但在电价等方面倾向于抑制性的管制策略,企业活力逐步下降,在“世界500强排行榜”中逐步势微。著名的美国安然公司(ENRON),2001年鼎盛时期曾经掌控美国20%的电能和天然气交易,营业收入达到“世界500强排行榜”的第六位(这是至今为止世界电力(能源)企业的*高名次,中国国家电网公司至今还未突破),但随着安然、CMS、Dynegy等美国大型电力(能源)财务欺诈问题被曝光,美国加强了对于电力(能源)巨头的监管,到2010年的“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已经没有美国电力(能源)企业的踪影(2001年鼎盛时曾经同时上榜17家,详见附表32)。另外在欧洲,虽然不会出现美国那种拆分AT&T的极端事件,但对于大型企业集团垄断行为的监管也是非常严格的,德国涉及电力(能源)领域反垄断的专门机构就有网络传输监管局、卡特尔办公室、国家竞争局、垄断委员会等。  中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电力领域国有资产比重很高,企业规模的形成受到电力改革、国资管理等人为政策因素较多,很容易背离市场规律出现极端情况,因此,在下一阶段深化改革中,在产业横向治理方面依然有很大调整动力及操作空间。  (1)按照更佳规模经济优化超大电网企业规模  多年来,电网似乎已经与“自然垄断”相提并论。但事实上,电力系统的整体协同并不必然等于企业层面的大一统,统一调度、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的要求也不必然等于企业层面的独家经营。如果说技术经济特性是电网层面“自然垄断”不可重复建设的理由,那么企业层面垄断(特许)经营的具体规模则应取决于一定历史时期的规模经济。受自然资源、技术装备、社会经济、历史政治等条件制约,规模经济曲线是有两个临界点的,如果无限扩张规模过大,就会物极必反演变为“规模不经济”;而不同产业环节、不同专业领域的规模经济也是各自不同的,需要合理配合相辅相成,或者适时拆分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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