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N-1-0000.08.016-2014-风力发电场运行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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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N-1-0000.08.016-2014-风力发电场运行导则

Q/HN-1-0000.08.016-2014-风力发电场运行导则

作者: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开 本:16开

书号ISBN:1551231948

定价:15.0

出版时间:2014-04-01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Q/HN-1-0000.08.016-2014-风力发电场运行导则 内容简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HN-1-0000.08.016-2014):风力发电场运行导则》规定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风力发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正常运行、巡视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及事故处理的原则。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HN-1-0000.08.016-2014):风力发电场运行导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并网型陆上风电场。  各风电公司及风电场可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HN-1-0000.08.016-2014):风力发电场运行导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运行规程。

Q/HN-1-0000.08.016-2014-风力发电场运行导则 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4.1 运行人员基本要求
4.2 设备基本要求
5 运行管理
5.1 运行调度
5.2 运行计划与分析
5.3 安全运行
5.4 经济环保运行
5.5 运行技术管理
5.6 运行培训
6 风电场运行
6.1 一般规定
6.2 风电场监控
6.3 风力发电机组
6.4 箱式变电站
6.5 集电线路
6.6 升压变电站
7 风电场巡视与检查
7.1 基本要求
7.2 巡视分类和周期
7.3 风力发电机组巡视
7.4 升压变电站巡视
7.5 集电线路和箱式变电站巡视
8 风电场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8.1 基本要求
8.2 风力发电机组异常运行与事故处理
8.3 变压器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8.4 高压配电设备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8.5 公用系统异常运行与事故处理
8.6 二次设备异常运行与事故处理
8.7 无功补偿装置异常运行与事故处理
8.8 集电线路异常运行与事故处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风电机组定期巡视基本内容
附录B(资料性附录)风电机组登机巡视基本内容

Q/HN-1-0000.08.016-2014-风力发电场运行导则 节选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HN-1-0000.08.016-2014):风力发电场运行导则》:  6.6.5 二次设备  6.6.5.1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a)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和退出,可通过运行方式开关或连接片来实现,原则上不允许运行人员通过修改控制字的方式实现保护投退。  b)运行人员应根据运行方式的改变,及时对保护装置的部分保护功能进行投、退操作。  c)保护装置投入前,应检查与保护装置相关的二次回路接线正常,操作及控制电源正常,核对连接片投入正确。  d)保护出口连接片投入前应确认连接片状态,测量跳闸连接片极性(正常一端呈负极,另一端无电压),确认保护未出口后方可投入跳闸连接片。  e)保护功能连接片投退前应确认连接片状态,测量功能连接片极性,投退后应确认功能连接片开入量状态正常。  f)保护装置投入后,应观察模拟量采样正确,设备无任何报警信号。  g)若属保护装置本身停止运行,则需断开保护连接片,切除保护装置电源,必要时还应短接电流回路,断开电压回路。  h)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退出应有值长指令,属于调度管辖的设备应在调度指令下达后方可执行。  i)长期停运或需要检修的保护装置,除断开必要的功能连接片和出口连接片外,还应断开相应的控制电源和操作电源,必要时应解除与带电设备的跳闸接线。  j)任何保护装置或保护功能的投入和退出都应有相应的记录。  k)保护定值的运行管理:  1)接到继电保护定值单后,应一式三份分别由运行、检修、档案保管并及时登记。  2)*新定值单执行并确认无误后应有“已执行”字样,已作废的定值单应有“作废”字样,新、旧定值应分开保管。  3)委托外委运行单位进行运行管理的,在收到新定值后应及时通知风电场人员并保管。  4)保护定值更改后,应与检修人员一起核对定值无误,并在未投运前与调度一起核对定值无误。  5)运行中随运行方式变更的定值,应有调度的命令。变更后要与调度核对无误,并做好书面记录。  6)属于风电场管理的保护定值的下发、审核、执行、回执应有专用的通知单,应保证保护定值的闭环管理。  7)定值修改、执行后宜打印装置定值,逐条核对,确认无误后应填写日期并签名,随同下发通知单一并交由定值下发人保管。  6.6.5.2 远动装置  a)远动装置的双通道应相互独立。  b)远动装置投运后,应定期校核遥测的准确度及遥信的正确性;对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监视检查及不定期检验。  c)应将监控系统不间断电源、逆变装置电源系统、操作员站、远动终端装置、电能量采集装置、光端机的运行注意事项编入风电场运行规程。  d)远动装置应采用双电源供电方式,应定期进行电源切换试验。  6.6.6 无功补偿装置  6.6.6.1 电容器  a)运行中的电容器组三相电流应基本平衡。电容器组应装设内部故障保护装置。每台电容器应有表示其安装位置的编号。  b)单台容量大于1600kvar的集合式电容器应装有压力释放装置;较大容量的集合式电容器组应装设气体继电器。  c)新安装的电力电容器组应进行各种容量组合的谐波测试和投切试验,满足要求后方可投运。  d)电容器的连续运行电压不得大于1.05UN,长期运行过电压值不应超过1.1UN,*高过电压值不应超过1.3UN,持续时间不超过1min。  e)电容器室应符合防火要求,室外电容器组应配有专用消防器材。  f)在接触停运的电容器端子前,应进行放电处理。  6.6.6.2 电抗器  a)电抗器应满足安装地点的*大负载、工作电压等条件的要求。正常运行中,串联电抗器的工作电流不大于其1.3倍额定电流。  b)电抗器接地应良好,干式电抗器的上方架构和四周围栏应避免出现闭合环路。  c)油浸式电抗器的防火要求参照油浸式变压器的要求执行,室内油浸式电抗器应有单独间隔,应安装防火门并有良好通风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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