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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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

作者:托乎提.艾合买提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50909151

定价:22.0

出版时间:2014-09-01

出版社:黄河水利出版社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 内容简介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分析了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现状,总结了流域水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介绍国内外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基础上,针对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特点,论述了流域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经营,以及控制水污染和管理水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从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市场等五大角度论述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创新,提出了以流域为单元的管理模式。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可供从事水文学及水资源、生态环境、农田水利等相关专业的科研和管理人员参考使用,也可供大专院校相关专业的师生阅读参考。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 目录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3 我国水资源管理历史变革
1.4 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现状及分析
1.5 本书主要内容

第2章 塔里木河流域概况
2.1 自然地理概况
2.2 社会经济概况

第3章 水资源管理的理论基础
3.1 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定义、本质和特征
3.2 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理论基础
3.3 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因素分析
3.4 水资源管理体制基本决定因素分析

第4章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体制与机制现状分析
4.1 流域管理基本情况
4.2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分析
4.3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机制分析

第5章 流域管理体制与机制亟待解决的问题
5.1 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与机制不健全
5.2 流域水法制体系不健全
5.3 流域内仍存在水资源分割管理状况
5.4 流域管理协商机制不完善
5.5 流域水资源管理手段较单一
5.6 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没全面落实

第6章 国外流域及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分析
6.1 国外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分析
6.2 国外流域管理经验及发展趋势
6.3 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
6.4 国外流域及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启示

第7章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的深化改革与创新
7.1 完善流域管理机构
7.2 推进流域水法规体系建设
7.3 加强流域规划管理
7.4 水量调度管理
7.5 水资源保护管理
7.6 地下水管理
7.7 水能资源管理
7.8 河道管理
7.9 工程管理
7.10 防汛抗旱管理
7.11 水价形成机制
7.12 水权管理
7.13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7.14 考核和奖惩机制
7.15 积极稳妥地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服务产业结构调整
7.16 加强基础研究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8.1 结论
8.2 展望
参考文献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 节选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  4.1.4.2水资源管理协调机制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组织成立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协调委员会”,制定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协调委员会章程》。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协调委员会由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及流域各地(州)、兵团师水利局局长组成的技术咨询机构,水资源协调委员会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流域各地州及有关方面联系在一起,共同研究、商讨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流域治理项目中技术与非技术方面的重大问题。水资源协调委员会就上述问题形成建议、意见或对策,提供塔委会在决策时考虑。水资源协调委员会通过会议的召开,积极听取各方意见,使流域各单位加强了沟通,增进了了解,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有效促进了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为加强流域水资源管理沟通和协调,2010年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制定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执行(新政函[20IO]136号)。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流域内地(州)、兵团师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和相关部门组成。参加会议人员由地(州)、兵团师的副专员、副州长、副师长及其水利局局长,各流域管理局局长等组成。《制度》具体规定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塔委会有关流域综合治理等方针、政策;就流域规划、工程建设、限额用水与水量调度、防洪抗旱、水事纠纷等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协调,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研究需要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塔委会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每年召开1~2次会议,遇到具体问题随时召开。会议将以会议纪要或简报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具体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办。  成立了叶尔羌河流域灌区管理委员会、塔里木河干流上游灌区管理委员会和中下游灌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流域管理机构、灌区代表、用水户代表等组成,制定了相应的章程并及时召开了灌委会会议,指导灌区工程管理、用水管理、水费征收等各项工作,促进了灌区内水管理民主协商和科学决策。  4.1.4.3流域水量统一调度管理  为了使流域水量统一调度有据可依,确定了流域水量分配方案。1999年在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委员会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批准了《塔里木河流域各用水单位年度用水总量定额》,初步确立了流域水量分配体系。2000年,自治区在流域内实施了限额用水工作,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依据国务院批复的《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和《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千”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新政函[2003]20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塔里木河治理投资完成、项目完成、节水量完成、输水目标实现的原则,确定流域各地(州)、兵团师限额用水方案。之后的历次委员会上,由委员会主任与流域各地(州)、兵团师领导签订年度用水目标责任书,核定年度用水限额,落实限额用水责任。  2002年,在塔里木河流域实行了全流域水量统一调度。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负责对流域各地(州)及兵团师的河段区间耗水量及来水断面和泄水断面的水量进行调度。流域各地(州)及兵团师依据下达的月用水指标,负责辖区内的水量调度工作。塔里木河干流河道的水量调度工作由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直接负责。  自2003年起,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委员会主任每年与流域各地(州)、兵团师签订限额用水目标责任书,将近期治理工程节水量与限额耗用水量及下泄水量直接挂钩,层层落实限额用水目标责任书,把落实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调度计划纳入考核目标,建立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对各单位用水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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