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产业政府管制研究
流通产业政府管制研究作者:田旭 著 开 本:29.0 书号ISBN:9787505865235 定价: 出版时间:2007-11-23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
一、政府对价格竞争行为的管制
二、政府对非价格竞争行为的管制
三、政府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管制
第三节 流通产业的社会性管制政策
一、加强我国流通产业社会性管制的必要性
二、流通产业社会性管制的主要内容
三、我国流通产业加强社会性管制的对策
小结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流通产业政府管制研究 节选
第二章 流通产业政府管制的理论分析基础
第三节 与政府管制相关的其他理论
二、抗衡力量论
抗衡力量论是指在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的大企业,当凭借自身的垄断地位进出市场时,会引起各种抗衡力量的抵制,从而在运用垄断地位的效果方面,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
加尔布雷思认为,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是由计划体系与市场体系组成:“计划体系”是指“有组织的、由若干家大公司组成的经济”,大公司能够控制价格支配消费者,生产者主权代替了消费者主权;“市场体系”是由分散的小企业和个体生产者组成,他们无法操纵价格,消费者主权仍占主要地位。加尔布雷思建议实行减少计划体系的权力和扩大市场体系的权力的改革措施,以实现权力均等化:一方面,运用立法和经济措施对大企业实行价格管制,同时限制大企业的目标侵犯公共目标,防止其损害中小企业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通过立法提高中小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取消对它们的价格管制,使中小企业一般不受反托拉斯法的限制。以上权力均等化措施的实质就是限制大公司的权力,提高小企业的地位,通过一系列改革,将改变公共政策目标,即不再以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而是以全社会福利的增进为目标。
加尔布雷思在《美国资本主义》(1952)一书中全面阐释了关于“抗衡力量”(Countervailing Power)的观点,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一部分大企业因具有垄断地位而形成一种削弱竞争的市场力量,垄断企业取得了一定的垄断利润。但同时,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刺激了市场的其他利益主体(经营者或消费者),使市场上自发地形成保护自身利益的抗衡力量,并通过对垄断企业的抗衡,来分享一部分垄断利润,从而产生一个制约与平衡的机制,实现各种力量的均衡,防止垄断力量的滥用。加尔布雷思认为抗衡力量有以下几种:工会、合作社组织、买方或卖方的大企业以及一些联合组织。他指出,虽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出现了能与垄断组织相抗衡的力量,但更多的是“弱小者”,如分散的消费者等。因此,他主张政府应该放弃反托拉斯政策,在制定经济政策时,有责任为缺少抗衡力量的弱小者提供支持,通过制定有利于抗衡力量发展的法规,来扶助较弱一方的抗衡力量,从而使双方力量达到均衡。
……
流通产业政府管制研究 作者简介
田旭,女,1971年生,黑龙江齐齐哈尔人。经济学博士,青岛大学工商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府管制、贸易经济,企业经营与战略管理。先后在经济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论文曾分别获青岛大学社科论文一、二等奖,青岛市社科成果奖及青岛市巾帼科技创新三等奖,并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管理 一般管理学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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