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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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三十年

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三十年

作者:陈佳贵 主编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09510353

定价:58.0

出版时间:2008-12-01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②产权论。理论界关注中国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早提出产权问题的是世界银行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林重庚,他在1984年世界银行对中国经济走势的评价中提出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或许可以借鉴西方的股份制企业形式。1986年“德国五贤人委员会”访华时建议中国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这两次建议引起了中央政府对股份制给予更多的重视和关注,也带动了中国理论界和学术界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广泛研究。之后,现代西方产权理论传人中国,理论界运用西方产权理论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大量研究,并导致了持久的争论。争论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的产权是否明晰、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是谁、国有企业的产权交易问题、制度创新是否首先要进行产权改革、公司制股份制是不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等问题上。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①,同时还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自此,国有企业改革的“产权论”,正式形成。另外,对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指导理论,理论界也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尤其是近些年随着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深入,许多学者对马克思的产权理论进行了研究,并对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现代西方产权理论进行比较,认为它们是两个完全对立的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这些学者进一步提出中国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应以马克思的产权理论而不是以西方产权理论为指导,认为,马克思的产权理论,特别是关于产权的性质、关于权利统一与分离的理论,是指导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唯一正确的理论。而西方的产权理论适应的是私有制经济关系的要求,决不能作为我国改革的出发点”②。
③超产权论。在人们普遍运用产权理论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研究的同时,也有一些学者开始引入西方的“超产权”理论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研究。1998年刘芍佳和李骥在国内首次引入超产权理论(beyond propertyright argument),他们首先介绍了英国经济学家马丁和帕克(Maitin&Par.ker)1997年对英国各类企业私有化后经营成效的研究结果和澳大利亚经济学教授泰腾郎(Tittenbrun)1996年对85篇有关产权与效益的经济文献的分析结果,发现企业效益与产权的归属变化没必然关系,而与市场竞争程度有关系,市场竞争越激烈,企业提高效率的努力程度就越高。超产权论对传统产权论进行了发展,提出利润激励只有在市场竞争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发挥其刺激经营者增加努力与投入的作用,要使企业改善自身治理机制,基本动力是引入竞争,而变动产权只是改变机制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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