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概论 内容简介
《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概论》是针对高职高专教育农学类专业应用型人才的特点和就业方向而编写的。教材内容依据目前农业发展的趋势,尽可能捕捉*新信息,反映当代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标准。理论内容力求深入浅出,*大限度地保证其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适当扩展知识面和增加信息量;实践内容以培养学生应用新技术进行农作物标准化生产的基本技能为目标,设计综合实训项目,并具有可操作性。
《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概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作物标准化生产的发展概况,农作物有机产品(或食品)标准、绿色食品标准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内容,农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途径,北方优势农作物安全生产标准化种植技术、环境质量检验、产品质量检验、质量认证等。重点阐述以农作物安全生产为核心的农作物标准化生产基本理论和*新应用技术成果,内容丰富,实用性强。
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概论 目录
**章 绪论
**节 农作物标准化生产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农作物标准化生产的产生和发展概况
第三节 有机农业、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
第二章 农作物安全生产标准
**节 有机作物生产标准
第二节 绿色食品标准
第三节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
第三章 农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节 农业环境污染及其防治技术
第二节 农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环境优化选择
第三节 农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生态建设
第四章 北方优势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
**节 农作物有机食品标准生产技术
第二节 农作物绿色食品标准生产技术
第三节 农作物无公害标准生产关键技术
第五章 农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节 概述
第二节 有机作物生产基地质量检查
第三节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第四节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第六章 农作物产品质量检验
**节 有机作物产品质量检验
第二节 绿色食品质量检验
第三节 无公害农产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
第七章 农作物标准化生产质量认证
**节 农产品质量认证概述
第二节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
第三节 绿色食品认证
第四节 有机产品(或食品)认证
参考文献
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概论 节选
第二章 农作物安全生产标准
**节 有机作物生产标准
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1月19日发布2005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GB/T 19630)中,关于有机作物种植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农场范围及产地环境要求
(一)农场范围及要求
1.农场范围
农场应边界清晰、所有权和经营权明确;也可以是多个农户在同一地区从事农业生产,这些农户都愿意根据本标准开展生产,并且建立了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
2.缓冲带和栖息地
如果农场的有机生产区域有可能受到邻近的常规生产区域污染的影响,则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应当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证有机生产地块不受污染,以防止I临近常规地块的禁用物质的漂移。
在有机生产区域周边设置天敌的栖息地,提供天敌活动、产卵和寄居的场所,提高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控制能力。
3.转换期
转换期的开始时间从提交认证申请之日算起。一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24个月,多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36个月。新开荒的、长期撂荒的、长期按传统农业方式耕种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多年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农田,也应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转换期内必须完全按照有机农业的要求进行管理。
4.平行生产
如果一个农场存在平行生产,应明确平行生产的动植物品种,并制定和实施了平行生产、收获、贮藏和运输的计划,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记录体系,能明确区分有机产品与常规产品(或有机转换产品)。农场可以在整个农场范围内逐步推行有机生产管理,或先对一部分农场实施有机生产标准,制定有机生产计划,*终实现全农场的有机生产。
5.转基因
禁止在有机生产体系或有机产品中引入或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包括植物、动物、种子、繁殖材料及肥料、土壤改良物质、植物保护产品等农业投入物质。存在平行生产的农场,常规生产部分也不得引入或使用转基因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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