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内容简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目录
总则 初步设计概算 **篇 总论 **章 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 第二节 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第二章 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节 概算正件组成内容 第二节 概算附件组成内容 第三章 工程部分项目组成 第二篇 工程部分 第四章 项目划分 **节 简述 第二节 项目划分 第五章 费用构成 **节 概述 第二节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第三节 设备费 第四节 独立费用 第五节 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第六章 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节 基础单价编制 第二节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第三节 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第四节 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 第五节 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静态总投资、总投资 第七章 概算表格 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附录 附录1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附录2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 附录3 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财政部综合与改革司关于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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