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本书特色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目录
1 总则
2 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2 设计说明书
2.3 设计图纸
3 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2 设计总说明
3.3 总平面
3.4 建筑
3.5 结构
3.6 建筑电气
3.7 给水排水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3.9 热能动力
3.10
概算
4 施工图设计
4.1 一般要求
4.2 总平面
4.3 建筑
4.4 结构
4.5 建筑电气
4.6 给水排水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8 热能动力
4.9 预算
5 专项设计
5.1 建筑幕墙设计
5.2 基坑与边坡工程设计
5.3 建筑智能化设计
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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