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概念史导论 内容简介
该书源于马丁?海德格尔1925年夏季学期的马堡大学讲课稿,以及经过海德格尔授权同意并增补的西蒙?摩塞尔的听课笔记,是海德格尔划时代巨著《存在与时间》的第二稿,同时又被认为是海氏的一部完全独立的代表作。
相对于《存在与时间》,该书具有其独特的重要性。书中五分之二的篇幅是《存在与时间》中完全没有的。这部分内容基本上就是对胡塞尔现象学的若干重要论题的讨论,并从中挖掘出了经过海氏重新表达的关于“存在本身”的问题。
时间概念史导论 目录
导言讲座的课题及其探索方式
**节 作为科学对象域的自然和历史
第二节 以时间概念史为线索的关于历史和自然的现象学引论
第三节 讲座的大纲
准备性部分 现象学研究的意义和任务
**章 现象学研究的兴起与初步突破
第四节 十九世纪下半叶哲学的形势。哲学与科学
a)实证主义的立场
b)新康德主义——从科学论立场重新发现康德
c)对实证主义的批判——狄尔泰对于人文科学独立方法的探求
d)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对狄尔泰问题的肤浅化处理
e)哲学作为“科学的哲学”——作为哲学基础科学的心理学(关于意识的学说)
α)弗兰茨·布伦塔诺
β)埃德蒙德·胡塞尔
第二章 现象学的基本发现,它的原则和对其名称的阐明
第五节 意向性
a)作为体验之结构的意向性:对此的揭示和初步阐明
b)李凯尔特对现象学与意向性的误解
c)意向性本身的根本枢机
α)感知中的被感知者:自在自足的存在者(寰世物、自然物、物性)
β)感知中的被感知者:被意向状态的方式(存在者的被感知状态,亲身具体的一在此之特征)
γ)关于意向性基本性向之为Intentio(意向行为)与Intentum(意向对象)之共属一体的初步阐明
第六节 范畴直观
a)意向式意指与意向式充实
α)自证作为呈示性的充实
β)明见作为自证性的充实
γ)真理作为呈示性的自证
δ)真理与存在
b)直观与表达
α)感知的表达
β)简捷的和多层的行为
c)综合行为
d)观念直观行为
α)防止各种误解
β)这一发现的意义
第七节 先天的原初含义
第八节 现象学的原则
a)“朝向事情本身”这一座右铭的意义
b)现象学自我理解为对先天的意向性的分析性描述
第九节 对“现象学”这一名称的阐明
a)对这个名称各构成成分源本含义的阐明
……
主干部分 时间现象的分析和时间概念的界定
编者后记
附录
时间概念史导论 节选
《中国现象学文库:时间概念史导论》:
在进行下面的探察时,我们并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洞察力,而只是需要排除我们的成见,我们只管简捷地去看并止步于我们所看到的东西,而不必提出这样一个好奇的问题:我们能够用它去做什么。与*为自明的东西相对,事体(Sachlichkeit)是我们所欲达致的*为艰难的东西,因为人们的那带有伪饰与虚谎的生活样态总是要受到他人的劝诱。如果以为,现象学家只是一种模范童子,他们的杰出之处就在于他们的去从事与这一生活样态的一触即发的战斗之决心,在于他们的积极的进行揭示的意志,除此之外他们就不具备其他任何能事,那么这就是一种错觉。
现在我们就来想象一个典型的、容易进入的“心理行为”的实例,一种具体的和自然的感知,即对于一把椅子的感知:我走过教室时碰见这把椅子,由于它挡住了我的道路,我把它移开了。我在此强调*后之点,是为了提示,我们要探询的是一种*为日用而平常的感知,而不是在强调的意义上的单纯为了观看而观看的感知。当我活动于我的世界中时,自然的感知——如同我亲历于其中的那样——通常不是对于事物的一种孤立的观察和研究,而是融汇在了一种与事情(Sach)的具体的打交道之中;这感知不是孤立的,我并不是为了感知而去感知,而是为了给我判定方向、开出道路,为了探究某个东西;这就是一种我持续地亲历于其中的、完全自然的观察。一种粗糙的解释将会这样来描述对椅子的感知:在我的内心经历着一种确定的心理事件;这一“内在的”、“处于意识之中的”心理事件,对应着外部的一种物理的、实在的事物。这样,就出现了一种在意识的现实(主体)与一种意识之外的现实(客体)之间的划分。心理事件发生于一种与其它的、外在于它的东西的关系之中。在心理事件自身中,这一关系的进入并非必需,因为感知还可以是一个错觉或一场幻觉。通过心理过程的显现,某物以臆想的方式得到了感知(而此物却全然不曾实存),这是一种心理学的事实。很有可能,我的心理进程被一种幻觉所攫住,例如以这种方式:我感觉,现在一辆汽车正越过你们的头顶穿越教室而去。在这里,并没有一种实在的客体与主体中的心理过程相对应;这里我们拥有一种感知,但是那种与感知之外的某物的关系却并未进入;或者例如在一种错觉的情况下:在幽暗的森林里,我看见一个人向我迎面而来,待我定睛细看时,原来那只是一棵树。在此,那个在错觉中以臆想的方式被感知到的客体也是缺失的。面对这一无可争议的事实:在感知中,实在的客体恰好是可以缺失的,人们就将不可以说,每一感知都是关于某物的感知;这就是说,意向性、自身一指向某物并不是每一感知的必要的标志性特征。即使每一心理进程(我将其称为感知)都是与一种物理对象相对应的,“每一感知都是关于某物之感知”的说法也是教条的断言;因为确无这么一回事情发生:我跨越我的意识而达到了一种实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