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常培:语言与文化 内容简介
《罗常培:语言与文化》为中国文化语言学的开山之作,罗常培先生以传统小学为功底,运用现代语言学,结合人类学、社会学、宗教学、地理学、历史学等多种学科,全面阐述了语言与文化的关系,拓展了语言研究的新疆界,开启了中国语言学研究的新思路。
罗常培:语言与文化罗常培:语言与文化 前言
这本书前七章的初稿是1949年1月28日深夜,就是夏历戊子除夕,才完成的。当时北京虽已和平解放,但人民解放军还没开进城内。在我写完末一个字把笔撂下的当儿,真没想到在北京解放的周年纪念日,它会全稿印就,将要跟学术界见面了!
1943年夏天,在昆明西南联合大学主办的文史学讲演会,我曾经用“语言与文化”这个题目公开讲演过一次,并且由马汉麟同学把讲演纲要记录下来:这本书的间架从那时候就建立起来了。
1945年旅居北美西岸的客来而忙(Claremont),每周末忙里偷闲地补充了一些材料,可是一直被别的事情打岔,始终没机会写定。1948年过完北京大学50周年校庆后,围城中无事可做,除了对于沙滩区同人的安全问题略效微劳以外,集中精力来写这本书。炮声和冷弹并没影响我“外愈喧而内愈静”的心理。记得当年长城战役促成我的《唐五代西北方音》,卢沟桥烽火促成我的《临川音系》;那时的心境虽然跟前年岁暮迥不相同,可是忠于所学的态度前后是一致的。解放以后我的思想意识逐渐地起了转变,对于这本书的看法也放弃了“为学问而学问”的旧观点。所以经过相当时期的酝酿和学习,直到前七章都快印好了的时候,才把第八章“总结”做成。
全书的内容、旨趣和观点,在“引言”和“总结”两章里已经交代过了,这里无须再多说。材料虽是从各方面搜集来的,但贯串编排却是我自己的初次尝试。不用说,形式和实质上的缺陷当然很多,还希望读者们切实批评,好让它能有进一步的改善。
让我首先谢谢吴玉章、陆志韦、向觉明、季羡林几位先生!承他们详细地校阅原稿并给了很多有价值的批评或改正。陆先生为鼓励著者,还给这本书作序。其他对于这本书的完成,直接间接有所帮助的,除了在书里已经声谢的以外,我还得郑重地谢谢王利器、吴晓铃、周定一、俞敏、殷焕先、张清常、陈士林、喻世长、杨志玖、齐声乔诸位先生!他们对于补充材料、审核内容、校对印件各方面,分别尽了相当的力量。全稿的抄写是由许建中、张立仁两个同事协助完成的。
本书的刊行承北京大学出版委员会曾昭抡先生、出版部李续祖先生和诸位工友们帮了很大的忙。它现在所以能够和读者提早见面,完全靠他们的鼓励和合作。我在感谢之余同时觉悟到个人力量的渺小和集体力量的伟大!
1950年1月31日,北京解放周年纪念日,罗常培序于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语音乐律实验室
罗常培:语言与文化 目录
自序/
**章引言/
第二章从语词的语源和变迁看过去文化的遗迹/
第三章从造词心理看民族的文化程度/
第四章从借字看文化的接触/
第五章从地名看民族迁徙的踪迹/
第六章从姓氏和别号看民族来源和宗教信仰/
第七章从亲属称谓看婚姻制度/
第八章总结/
附录一汉字的声音是古今一样的吗?/
附录二反切的方法及其应用/
附录三我是如何走上研究语言学之路的?/
中国人与中国文
自序/
中国人与中国文/
中国文学的新陈代谢/
师范学院国文学系所应注意的几件事/
我的中学国文教学经验/
从文艺晚会说起/
误读字的分析/
国语运动的新方向/
汉语里的借字/
从昆曲到皮黄/
罗常培:语言与文化 节选
第二章从语词的语源和变迁
看过去文化的遗迹
在各国语言里有许多语词现在通行的涵义和它们*初的语源迥不相同。如果不明了它们的过去文化背景,我们简直推究不出彼此有什么关系来。可是,你若知道它们的历史,那就不单可以发现很有趣的语义演变,而且对于文化进展的阶段也可以反映出一个很清晰的片影来。例如,英语的pen是从拉丁语的penna来的,原义是羽毛(feather),*初只严格应用在原始的鹅毛笔(quill pen)。后来笔的质料虽然改变,可是这个字始终保存着,于是在古代本来含有羽毛意义的字现在却用它来代表一种有金属笔尖的文具。反过来说,如果分析这个现代语词和羽毛的关系也可以教我们知道一些古代笔的制度。又如英语的wall和其他印欧系语言含有“墙”的意义的语词,它们的基本意义往往和“柳条编的东西”(wicker work)或“枝条”(wattle)有关系。德语Wand从动词winden变来,它的原义是“缠绕”或“编织”(to wind,to interweave)。盎格鲁-撒克逊语(Anglo?Saxon)的“winden manigne smiceme wah”等于英语的“to weave many a fine wall”,用现在通行的意义来翻译就是“编许多很好的墙”。墙怎么能编呢?据考古学家发掘史前遗址的结果也发现许多烧过的土块上面现出清晰的柳条编织物的痕迹。这就是一种所谓“编砌式”(wattle and daub)的建筑。它或者用柳条编的东西做底子上面再涂上泥,或者把泥舂在两片柳条编的东西的中间。由此可以使我们推想欧洲古代的墙也和中国现在乡村的篱笆、四川的竹篾墙或古代的版筑一样,并不是铁筋洋灰的。又如英语的window直译是“风眼”(wind?eye)。在许多语言里用来指“窗”的复合词,“眼”字常常占一部分。像峨特语(Gothic)auga?dauro直译是“眼门”(eye?door)。盎格鲁-撒克逊语的eg?yrel直译是“眼孔”(eye?hole),在梵文(Sanskrit)里我们找到gvāksa的意思是“牛眼”(ox?eye),还有俄语的okno,它的语根和拉丁语的o culus有关系(直译是“小眼”a little eye)。要想解释这些关于“窗”的语词,我们还得回想到古代的建筑制度。我们在上文已经说过*古的房子或者用柳条编的东西造成,或者用木头造成。在这两样建筑制度之下是不容许有一个四方形大窗的。现在昆明近郊的倮倮叫窗做[]也是窗眼的意思。又如英语的fee是古英语feoh的变化例,它的意义是“牲口,家畜,产业,钱”(live?stock,cattle,property,money)。在日耳曼系语言的同源词(cognates)里,只有峨特语的faihu[′fehu]含有“产业”的意义;所有其他的语言,像德语的Vieh[fi?]或瑞典语的f?[fe?],只有类乎“家畜(若干头)”“牲口(若干头)”的意义。在别的印欧系语言的同源词也和上面所说的情形一样,像梵文的[′pa?u]或拉丁语pecu。可是拉丁语还有演化词pecūnia“钱”(money)和pecūlium“储蓄”(savings)或“产业”(property)。这些例子可以使我们确信古时候拿牲口当做一种交易的媒介物。照这同样的方法,就是像德语Lade,Laden,einladen那一堆意义复杂的词,我们根据历史也可以把它们中间的关系弄清楚。Laden的意义是“装载”(to load),由它和盎格鲁—撒克逊语hladan和斯拉夫语(Slavic)klada“放,安置”(to lay,to put)的语音近似,我们很足以解释它。名词Lade的意义是抽屉(drawer),好像也和古北欧(Old Norse)语hla?a“仓房”(英语lath)很相近。这两个语词都含有动词的基本意义,所指的都是一个贮藏所。可是Laden的意义是“铺子”和“护窗板”(shop and window?shutter—Fensterladen),如果不研究这个语词所指的东西的历史,那就不能解释了。Lade本来有“板条”的意义(参照英语lath),在玻璃还没输入以前通常是用木条做护窗板的。并且沿街叫卖的小贩用两个木架支起一块木板在市场里把货物陈列在它上头,他们也叫它做Lade,这就是*原始的铺子,这个语词的现代意义就是从这些起源发展出来的。我们再研究一下文化的历史,也就可以把einladen(to invite)“邀请”和Vorladung(a summons)“传票”两个语词的意义弄清楚了。梅邻阁(Meringer)为打算解释这个语词曾经注意到一种流播很广的风俗,就是法庭递送一个木板去传人到案。在波希米亚(Bohemia)的有些部分像这样的“Gebotbrett”还仍旧沿家递送。它是一块带柄的木板,布告就粘在或钉在它上头。所以Laden是从名词lap(to board a person)演变出来的一个动词,它的用法恰好像英美的“blackball”和希腊的“to ostracize”一样。从einladen,Vorladung的用法指递送木板传人出席法庭,于是现代普遍当作“邀请”的意义才演变出来了。
此外,还有大家天天离不开的两个字,恐怕也很少有人知道它们的语源,那就是dollar和money。Dollar*后是从德语Taler借来的,它是Joachimstaler的缩写,原来是从Joachimstal(“Joachim′s Dale”)演变出来的。Joachim′s Dale在波希米亚(Bohemia),当16世纪的时候曾经在这个山谷铸造过银币,因此现在就拿dollar当作银币的名称。至于money的语源又是怎么来的呢?当初罗马的造币厂设在JūnōMonēta的庙里,monēta的本义只是“警戒者”(warner),和钱币渺不相关。因为在Jūnō Monēta有造币厂,所以罗马人就用Moncēta这个字代表“造币厂”(mint)和“钱币”(coin,money)两个意思。英语的mint是原始英语直接从这个拉丁语词借来的;英语的money是中古时间接从古法语借过来的。
Style这个字在现代英语里意思很多,*流行的就有好几种:(1)文体或用语言表现思想的体裁(“mode of expressing thought in language”);(2)表现、构造或完成任何艺术、工作或制造物的特殊方法,尤其指着任何美术品而言(“distinctive or characteristic mode of presentation,construction,or execution in any art,employment,or product,especially in any of the finearts”);(3)合乎标准的风格或态度,尤其指着对于社交上的关系和举止等而言(“mode or manner in accord with a standard,especially in social relations,demeanor,etc?”);(4)流行的风尚(“fashionable elegance”)。可是咱们若一推究它的语源那可差得远了。这个字原本从拉丁语的stilus来的。在罗马时代,人们是在蜡板上写字的。他们并不用铅笔或钢笔,而用一种铁、硬木或骨头制成的工具。这种东西一头儿是尖的,用来写字;一头儿是扁平的,用来擦抹——换言之,就是把蜡板磨平了,好让它可以反复地用。这种工具叫作stilus或stylus。它本来指着写字的工具而言,意义渐渐地引申,就变成用这种工具所写的东西、任何写出来的文章、作文的风格和体裁、作文或说话的特殊风格等等。Stylus这个字进到法文后变成“style”,读作[sti?l],意义还保持着上面所说的种种。当它进到英文时读音就变成[stail]了。至于“高尚的举止或态度”或“流行的风尚”这个意义,那是*后在英语和法语里引申出来的。虽然这样,style的本义在《韦氏字典》却仍然保存着,它的**条解释就是“古人用以在蜡板上写字的尖笔”(“an instrument used by the ancients in writing on wax tablets”)。同时,stylus也由拉丁语直接借进英文,仍然保持它的本义。在现代英语里,因为stylus流行,style的**个意义就慢慢儿地消灭了。
Needle这个字也可以推溯到很古的来源。但是它*初并不指着那种精巧做成的钢制品,像我们现在心目中所认识的“针”。它*初只应用到一种骨做的原型,慢慢儿地才应用到一种钢做的。现在凡是一种尖形的东西,像尖形结晶体、岩石的尖峰、方尖碑等等,也都可以叫作needle。这正可以反映当初它只是指着一种尖锐的工具说的。由“针”的观念我们又联想到spinster这个字。照现在通行的意义说,这个字只指着没出嫁的老处女。但是由spinster的结构来分析,在某一个时候它显然地有“纺织者”(one who spins)的意义。后来经过和一些个人的特殊关系联系,渐渐地才取得现在通行的特殊意义。从原来的本义转变成现在的意义,而把本义整个遗失,这其间一定经过一段很长的时候。从这纯粹文化的事实咱们可以有理由推测纺织的技术从古时候就有了,而且它是在女人们手里的。这种事实固然可以直接拿历史来证明,但是咱们也可以根据纯粹语言的标准来判断。Spinster这个字的年代还可以由那比较少见的施事格词尾(agentive suffix)?ster来确定。因为和它有同样结构的只有huckster“小贩”、songster“善歌者”少数的几个字和固定不变的专名Baxster(就是baker“烘面包的”)、Webster(就是weaver“纺织者”)。所以?ster的年代一定比?er、?ist之类古得多。
在北美印第安语里咱们也可以找出几个有关文化遗迹的例子来。麦肯齐(Mackenzie)山谷的阿他巴斯干族(Athabaskan)对于和“手套”相当的语词,Chipewyan叫la?djic,Hare叫lla?dii,Loucheux叫nle?djic,它实际上仅仅是“手袋”(hand?bag)的意思。可是,在那洼和(Navaho)语言里分明拿la?djic代表只分拇指的手套(mitten)。并且这种只分拇指的手套在阿他巴斯干族的物质文化里又是一种很古的成分,那么,咱们就此可以推断,在这个民族所谓“手套”,只是指着只分拇指的mitten说,绝对不会是现在通行的分指手套glove。
阿他巴斯干语还有一个非描写的名词语干t‘xex,这个字在查斯他扣斯他(Chasta Costa)和那洼和语里都恰好有matches“火柴”的同样意义。从别的方面考虑,这绝不会是这个字的原始意义。并且拿它和别的阿他巴斯干方言(例如Chipewyan)比较,t‘xex本来的意思是tire?drill“火钻”,等到近代拿火柴代替了古代“钻燧取火”的方法,它才从fire?drill的本义转变到matches的今义。从这个小小的例子咱们就可以对于阿他巴斯干族社会经济的变迁得到不少的启发。
谈到中国古代语言和文化的关系,我们便不能撇开文字。例如,现在和钱币有关的字,像财、货、贡、赈、赠、贷、赊、买(買)、卖(賣)、贿、赂之类都属贝部。贝不过是一种介壳,何以用它来表示钱币的含义呢?许慎的《说文解字》解答这个问题说:“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可见中国古代曾经用贝壳当作交易的媒介物。秦以后废贝行钱,但是这种古代的货币制度在文字的形体上还保存着它的蜕形。云南到明代还使用一种“海”,也就是贝币的残余。又如现在中国纸是用竹质和木皮造的。但当初造字时纸字何以从糸呢?《说文》也只说“絮一箔也”,并没提到现代通行的意义。照段玉裁的解释,“”下曰“潎絮箦也”,“潎”下曰“于水中击絮也”。《后汉书》说:“(蔡)伦乃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以为纸。元兴元年奏上之……自是莫不从用焉,故天下咸称‘蔡侯纸’。”按造纸昉于漂絮,其初丝絮为之,以荐而成之。今用竹质木皮为纸,亦有致密竹帘荐之,是也。《通俗文》曰“方絮曰纸”,《释名》曰“纸,砥也,谓平滑如砥石也”。由此可知在蔡伦没有发明造纸的新方法和新质料以前中国曾经用丝絮造过纸的。此外,像“砮”字《说文》解释作“石可以为矢镞”,可以推见石器时代的弓矢制度;“安”字《说文》训“静也,从女在宀下”会意,就是说,把女孩子关在家里便可以安静,由此可以想见中国古代对女性的观念。还有车裂的刑法本来是古代一种残酷的制度,从现代人道主义的立场来看这实在是一种“蛮性的遗留”。可是就“斩”字的结构来讲,我们却不能替中国古代讳言了。《说文》“斩从车斤,斩法车裂也”,段玉裁注:“此说从车之意。盖古用车裂,后人乃法车裂之意而用铁钺,故字亦从车,斤者铁钺之类也。”可见这种惨刑在中国古代绝不止商鞅一人身受其苦的。以上这几个例,我都墨守《说文》来讲,但还有些字照《说文》是讲不通的。例如“家”字《说文》“凥也,从宀,豭省声”。许慎一定要把它设法解释作形声字,那未免太迂曲了。段玉裁以为家字的本义是“豕之凥也”,引申假借以为人之凥,犹如牢字起初当牛之凥讲,后来引申为所以拘罪的牢。他的说法自然比许氏高明多了,不过照我推想中国初民时代的“家”大概是上层住人,下层养猪。现在云南乡间的房子还有残余这种样式的。若照“礼失而求诸野”的古训来说,这又是语言学和社会学可以交互启发的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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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常培:语言与文化 作者简介
罗常培(1899—1958),与赵元任、李方桂同称为早期中国语言学界“三巨头”。其学术成就对当代中国语言学及音韵学研究影响极为深远。著有《厦门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