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文书类目 本书特色
一、本书各条目所收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收藏的徽州文书.总计14,137件(册).
二、本书所收徽州文书共分3种,9类,117目,128子目.
三、本书依据文书原件形式,分为散契、簿册、鱼鳞册3种.各类目之下排列顺序依次为散契、簿册、鱼鳞册,每种再按时间顺序排列.
四、本书所收文书中,有的土地买卖文书买主或卖主一方并非徽州人,但因土地座落于徽州境内,或属徽州人在外地买田,故收入.徽州商人在外地经商时使用的帐簿、外地官府颁发给徽州商人的经商执照、捐纳执照、纳税凭证均属收录对象.上级官府颁行的布告,不论是否曾经张贴于徽州境内,凡涉及徽州地区者,亦收入.
五、本书各条目所拟题名包括时间、地点、事主、事由、附件诸项内容.
六、原散契均无题名,目录中所列题名则为编者所拟.簿册、鱼鳞册原有题名者整理后原题名予以保留,并加书名号标识;原无题名者则由编者拟定.
七、文书原件多未注明县份,编者在考证后予以补入.簿册、鱼鳞册中未注明起迄时间者,编者经考证后,亦相应补入.
八、文书原件中事主只列名而未注姓氏者,其姓氏经编者考证后酌情补入,加注"[]"予以标识;凡难于确定者,以"口"标识,表示不详.
九、文书原件中卖主如系一人,题名照录;如为二人或二人以上,题名中只列一人姓名,余者以"等"字代之.分家书为父、母或主盟人所立者,题名形式为"某某立分家书";若为兄弟叔侄数人合立者,题名形式为"某某等立分家书".
十、为方便读者检索,本书所收文书题名前均标有原件编号,此编号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新编定的收藏号码.每件(册)文书的编号统一由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依次代表种类、朝代、年号、年份、月份和馆藏契纸序号.
徽州文书类目 内容简介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徽州文书被发现的消息披诸报端后,该文献的重要性与学术价值便引起有关学者的高度重视,以至被学术界称誉为本世纪中国文献史上继甲骨文字、汉晋简帛、敦煌文书、明清档案之后的第五大发现。进入八十年代,一门以徽州文书和徽州历史为研究对象的新学科——徽学,在史学领域蓬勃兴起。毫无疑义,这一新兴学科的问世,与徽州文书的发现以及对它不断深入的整理和研究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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