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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宋代墓志辑释

  2020-05-14 00:00:00  

(精)宋代墓志辑释 内容简介

  《宋代墓志辑释》文字使用规范的汉字(繁体字)。在释文时,凡墓志中出现的碑别字、俗体字、异体字、讳字则依正字录之。  《宋代墓志辑释》编排依志主葬期先后为序,葬期早者在前,晚者在后。无葬期可考者,依卒年为序排列。有年无月者列于该年之末。  志石因年代久远,风雨剥蚀和出土过程中形成的刮痕、石花等,字迹无法辨识者,录文中均用“口”标出。  为了便于检索,志主名讳均标注在志文首行“()”内。  例如:宋故恒农杨公(光赞)墓志铭。  《宋代墓志辑释》收录之墓志,为保持原貌,目录、释文、图版说明均用原首题。无首题者,由作者自拟标题。如《杨日休墓志铭》,为作者自拟。  《宋代墓志辑释》主索引依四角号码顺序排列。索引中志主后的数码为图版和释文的序号。

(精)宋代墓志辑释 目录


凡例
大宋故曹州节度使妻弘农郡夫人杨氏墓志
大宋故推诚奉义翊戴功臣彰信军节度曹单等州观察处置等使光禄大夫检校太师使持节曹州诸军事行曹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河内郡开国公食邑一千五百户赠侍中药公墓志铭并序
故检校太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使持节郓济等州观察处置等使兼侍卫亲马步军副都指挥使仍加食邑伍佰户食实封贰佰户中书令韩公(通)墓志
宋故洛南稻田都务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刑部尚书兼御史大夫上柱国乐安孙公(延合)墓志铭并序
大宋故翰林学士正议大夫尚书礼部侍郎知制诰判太常寺事上柱国扶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窦公(俨)墓志铭并序
大宋故推诚奉义同德翊戴功臣河中护国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兼侍中行河中尹上柱国赵国公食邑七千三百户食实封贰仟肆佰户赠中书令杨公(信)墓志铭并序
大宋故朝议大夫行河南府伊阙县令弘农杨府君(龟从)墓志铭并序
故荣阳郡毛氏郡夫人(田景咸妻)墓志
大宋故济阴苗府君(存本)墓志铭并序
宋故恒农杨公(光赞)墓志铭
和尚塔铭记
宋故建雄军节度判官朝议大夫检校户部尚书兼御史大夫柱国赐紫金鱼袋太原郡阎府君(光度)墓志铭并序
大宋故郑州衙内指挥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安君(崇礼)墓志铭并序
大宋故推诚奏议同德翊戴功臣永兴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使特遣检校太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柱国朴阳县开国公食邑三千七百户实施封壹仟贰佰户赠侍中吴公墓志铭并序
大宋特进吏部尚书致仕上柱国陈国公食邑三千五百户食实封五百户清河张公(昭远)墓志铭并序
大宋故翰林学士中大夫守礼部尚书上柱国扶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赠左仆射窦公(仪)墓志铭并序
故龙门香山寺上方院主元公灰骨塔记 (精)宋代墓志辑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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