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历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内容简介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的。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对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
党政机关历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目录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四章 公务接待 第五章 公务用车 第六章 会议活动 第七章 办公用房 第八章 资源节约 第九章 宣传教育 第十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章 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