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估报告 内容简介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中国的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日趋重要。基于现有社会评议在实用性和前瞻性上的不足,尤其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的缺失,《经济日报学术文库·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报告:以上海市X区为例》突出以区为单位,从第三方公众角度,就合法性和服务性程度两项指标,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年报三项内容对上海市X区41个委办局和街镇进行主动公开工作评议。
同时,从现有申请人和调查团队在申请过程中所体会到的合法性和服务性程度的实际感受为标准,就41个被评议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基于这些评议结果,*终提出可供未来基层区县政府以及相关单位提升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对策建议。
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估报告 目录
第1章 上海市X区总报告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背景
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结果
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策建议
第2章 上海市X区商务委员会分报告
一、主动公开工作评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评估
三、未来提升方向
第3章 上海市X区人民政府D街道办事处分报告
一、主动公开工作评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评估
三、未来提升方向
第4章 上海市X区人民政府G街道办事处分报告
一、主动公开工作评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评估
三、未来提升方向
第5章 上海市X区人民政府E街道办事处分报告
一、主动公开工作评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评估
三、未来提升方向
第6章 上海市X区人民政府A街道办事处分报告
一、主动公开工作评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评估
三、未来提升方向
第7章 上海市X区教育局分报告
一、主动公开工作评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评估
三、未来提升方向
第8章 上海市X区司法局分报告
一、主动公开工作评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评估
三、未来提升方向
第9章 上海市X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报告
一、主动公开工作评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评估
三、未来提升方向
第10章 上海市X区档案局分报告
一、主动公开工作评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评估
三、未来提升方向
第11章 上海市X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分报告
第12章 上海市X区I镇人民政府分报告
第13章 上海市X区人民政府H街道办事处分报告
第14章 上海市X区人民政府B街道办事处分报告
第15章 上海市X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报告
第16章 上海市X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分报告
第17章 上海市X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报告
第18章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X区分局(上海市X区国家税务局)分报告
第19章 上海市X区F镇人民政府分报告
第20章 上海市X区民防办公室分报告
第21章 上海市X区文化局分报告
第22章 上海市公安局X分局分报告
第23章 上海市X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分报告
第24章 上海市X区C镇人民政府分报告
第25章 上海市X区民族宗移事务办公室分报告
第26章 上海市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报告
第27章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分局分报告
第28章 上海市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报告
第29章 上海市X区财政局分报告
第30章 上海市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分报告
第31章 上海市X区环境保护局分报告
第32章 上海市X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分报告
第33章 上海市X区民政局分报告
第34章 上海市X区审计局分报告
第35章 上海市X区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分报告
第36章 上海市X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分报告
第37章 上海市X区监察局分报告
第38章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分局分报告
第39章 上海市X区侨务办公室分报告
第40章 上海市X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报告
第41章 上海市X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分报告
第42章 上海市X区体育局分报告
参考文献
编后语
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估报告 节选
4.主动公开工作现存问题
评议过程中,发现现有主动公开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今后改进。
(1)虽然各部门都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但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表现上参差不齐。有的缺失一些年度的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目录;有的虽然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目录,但却无法打开;有的在主动公开目录当中所规定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计划总结、业务工作四个类型上欠缺一些内容,尤其政策法规方面;有些部门存在若干主动公开内容未能在20个工作日的法定时间内公开;一些部门未能提供主动公开内容的产生时间,导致无法评估;政府信息索取号的编制也是部分有,部分没有。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两项指标。一个是“是否有妥当的政府信怠的内容描述”指标,绝大多数部门都是以和标题一致的方式作为内容描述,偏离了内容描述本义和效用。另一个是“是否有将依申请公开目录中的信息向主动公开信息转换”。没有部门目前能够做到这点。
(2)虽然各部门都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但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表现上参差不齐。一个普遍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程度不够。指南中的政府信息的分类,尤其主动公开范围上,虽然各部门都有所描述,但是更多不是结合本部门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在界定依申请公开上也存在一些偏差,认为是除主动公开之外的其他政府信息。另外,在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上,几乎没有部门对此有所描述。对于指南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联系方式上,有不少部门并没有提供本部门的具体联系方式,而是将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的联系方式放在指南当中,给申请人申请造成一些不便。即使有些部门提供了本部门的联系方式,但是由于更新程度不够,导致无人接听的情况发生。指南中的电子邮箱有的提供了,有的没有提供;提供的部门有提供的是工作人员个人电子邮箱,非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使用的电子邮箱,影响稳定性。有些部门在监督救济的说明上也是时而有监督,时而有救济。评议过程中发现极少有部门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有的部门虽然提供了链接,但是却无具体内容。即使有些部门提供了流程图,也存在更新不及时间题。另外,指南中对实际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错误未能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列举,防止其他申请人犯类似错误。还有就是指南当中对公开与否因素的列举、申请是否符合条件以及相关条文的理解的表现上都存在较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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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估报告 作者简介
肖卫兵,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Tasmania Universitiv)法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塔斯马尼亚大学法学院荣誉成员,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和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获得者。专注于信息公开法研究,在国内外出版过中英文专著各1本,发表SSCI和CSSCI期刊论文3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