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中的秩序研究-(第四版) 本书特色
本书从国家组成国际社会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分析了世界秩序或国际秩序如何得以维持这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内容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世界政治秩序的本质是什么?在当代国家体系中,秩序如何得以维持?通往世界秩序的何种替代道路是可行的和适当的?该书作者认为,均势、国际法、外交、战争和大国等国际社会的制度,同国际秩序的维持有着密切的关系。
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中的秩序研究-(第四版) 内容简介
《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中的秩序研究(第四版)》从国家组成国际社会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分析了世界秩序或国际秩序如何得以维持这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内容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世界政治秩序的本质是什么?在当代国家体系中,秩序如何得以维持?通往世界秩序的何种替代道路是可行的和适当的?《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中的秩序研究(第四版)》作者认为,均势、国际法、外交、战争和大国等国际社会的制度,同国际秩序的维持有着密切的关系。
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中的秩序研究-(第四版) 目录
第四版序言(安德鲁·赫里尔)第二版序言 重读《无政府社会》(斯坦利·霍夫曼)前言导言**部分 世界政治中的秩序之性质**章 世界政治中的秩序概念第二章 世界政治中存在着秩序吗?第三章 世界政治中的秩序是如何得以维持的?第四章 世界政治中的正义与秩序
第二部分 当代国际体系中的秩序第五章 均势与国际秩序第六章 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第七章 外交与国际秩序第八章 战争与国际秩序第九章 大国与国际秩序
第三部分 通向世界秩序的其他道路第十章 当代国家体系的替代形式第十一章 国家体系会消亡吗?第十二章 国家体系已经过时了吗?第十三章 对国家体系加以改革?第十四章 结论第四版译后记
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中的秩序研究-(第四版) 节选
第二章世界政治中存在着秩序吗? 我们已经阐明了本书中所说的世界政治中的秩序之含义。我们现在需要回答的一个问题是:世界政治中存在着秩序吗? 或许今后有一天,世界政治中的秩序会表现为在一个单一的世界社会(world society)或者全人类大社会中追求社会生活的基本目标。国家体系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让位于这样一个社会,或者国家体系是否应该让位于这样一个社会呢?这便是本书后面将要讨论的问题。但是,我们还不能说,全人类大社会已经成为我们所要关注的对象了。在目前阶段,我们仍然习惯于认为,世界政治中的秩序包括国内秩序或者国家内部的秩序,以及国际秩序或者国家间的秩序。 毫无疑问,在某些国家内部中存在着程度很高的国内秩序或者内政秩序。然而,人们通常认为,国际秩序只是一种愿望,它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国际关系的历史只是无秩序或者争斗的历史。在很多人看来,国际秩序并不是以前就存在过的现象,它仅仅是未来可能出现的、理想的国际关系状态,我们或许希望它成为现实,或者努力使它成为现实。在那些研究国际秩序的人看来,国际秩序只是一个有关未来世界的构想,它体现了萨利(Sullyr)、克鲁斯(CrHce)、圣皮埃尔(St Pierre)以及其他和睦共处论者或者和平理论家的思想。 本书的观点与此相反,认为秩序是国际关系历史记录的一部分,而且特别强调,现代国家不仅已经构成并将继续构成一个国家体系,也已经构成并将继续构成一个国际社会。为了论证这一观点,我将首先说明,国际社会的思想贯穿于整个现代国家体系的历史,它反映在哲学家、政论家以及国家当权者的言论中。其次,我将努力证明这个思想至少是部分地反映在国际关系的现实之中,我们从现实的国际实践中可以找到国际社会思想的重要渊源。再次,我将指出,国际社会的思想作为国家实践行动的指南是有其局限性的,而且它所导致的秩序也具有不确定和不完善的性质。 国际社会的思想 在现代国家体系的历史中,存在着三个相互竞争的思想传统:霍布斯主义(Hobbesian)或现实主义(realist)传统,它把国际政治视为战争状态;康德主义(Kantian)或世界主义(universalist)传统,它认为有一个潜在的人类共同体在国际政治中发挥着作用;格劳秀斯主义(Grotian)或者国际主义(intei’nationalist)传统,它认为国际政治产生于一个国际社会之中。 在这里,我将论述格劳秀斯主义或国际主义国际社会思想的要旨,及其同霍布斯主义或现实主义传统、康德主义或世界主义传统的区别。这三个思想传统分别代表着三种不同的有关国际政治性质的认识,各自提出了一整套有关国际行为的主张。 霍布斯主义传统把国际关系描述为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即国家之问相互争斗的状况。从霍布斯主义者的视角来看,国际关系只是国家间的冲突,它类似于纯粹的分配游戏或者零和博弈(zero—sumgames):国家的利益是相互排斥的。根据霍布斯主义者的观点,战争是*为典型的国际行为。因此,在霍布斯主义者看来,和平只是上一次战争后的恢复期和下一次战争的准备期。 霍布斯主义者所主张的国际行为是,国家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目的,不受道义或法律上的任何限制。按照这一观点,道义和法律的思想只在社会中起作用,而国际生活不属于社会的范畴。如果一个国家在国际政治中追求道义或法律目标,那么这只可能是该国自己的道义目标或法律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