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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理论研究

  2020-06-19 00:00:00  

反垄断理论研究 内容简介

反垄断是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命题之一,本书结合中国经济转型时期的背景、现象,重点介绍了我国的反垄断立法,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经营者集中,行政性垄断与反垄断的规制,自然垄断与政府管制,反垄断执法机构,反垄断调查和处理程序,国外反垄断法律制度等内容。

反垄断理论研究 目录

关手对反垄断法中若干有争议问题的思考(代序)
**章 反垄断法概述
 **节 反垄断法的相关名词解释
 第二节 垄断的成因
 第三节 市场经济下的垄断行为
 第四节 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
 第五节 反垄断法的对象、性质与特征
 第六节 世界各国反垄断立法简介
第二章 我国的反垄断立法
 **节 中国反垄断法的立法进程
 第二节 反垄断立法的意义
 第三节 反垄断立法的指导思想
 第四节 反垄断法的立法模式
 第五节 我国反垄断法中的垄断行业与垄断行为
 第六节 反垄断法与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适用
 第七节 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
 第八节 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
 第九节 反垄断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
第三章 禁止垄断协议
 **节 横向垄断协议
 第二节 纵向垄断协议
 第三节 招投标垄断协议
 第四节 禁止垄断协议
 第五节 国外对于垄断协议的适用原则
 第六节 国外关于垄断协议的申报与豁免程序
第四章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节 市场支配地位
 第二节 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依据
 第三节 相关市场的含义和认定
 第四节 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模式和标准
 第五节 反垄断条件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六节 其他国家(地区)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立法概况及比较
 第七节 我国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
第五章 禁止经营者集中
 **节 经营者集中的方式
 第二节 国外经营者集中的立法及其背景
 第三节 我国禁止经营者集中的立法选择
 第四节 经营控制权与经营者集中
 第五节 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制度
 第六节 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第七节 经营者集中的豁免条件
 第八节 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第六章 行政性垄断与反垄断的规制
 **节 行政性垄断的特征
 第二节 行政性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三节 我国行政性垄断的现状
 第四节 行政性垄断的弊害
 第五节 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制
 第六节 关于行业和领域垄断的特殊规
 第七节 部分企业的国家保护问题
第七章 自然垄断与政府管制
 **节 自然垄断与政府管制概述
 第二节 我国自然垄断的特征与政府管制的现状及发展
 第三节 自然垄断行业法律规制之对策思考
第八章 反垄断执法机构
 **节 设置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要求
 第二节 国外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的比较分析
 第三节 我国设置反垄断机构应考虑的因素和遵循的原则
 第四节 我国反垄断机构的现状
 第五节 反垄断机构的基本职责权限
第九章 反垄断调查和处理程序
 **节 反垄断调查程序
 第二节 反垄断处理程序
第十章 国外反垄断法律制度简介
 **节 美国的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二节 欧盟的反垄断立法
 第三节 德国的反垄断法——《反对限制竞争法》
 第四节 日本的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五节 俄罗斯的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六节 芬兰的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七节 瑞典的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八节 国外反垄断立法对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启示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部分规定条款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照表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谢尔曼法
 克莱顿法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

反垄断理论研究 节选

**章 反垄断法概述
**节 反垄断法的相关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垄断(monopoly):主要是指单独性的占有、没有竞争的市场状态,即一个经营者或经营者联合体占据某一领域、某一行业的市场,从而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实现其对市场的独占性控制和支配的行为。
各国及地区的反垄断法并没有关于垄断的一般性定义,在我国,垄断的定义主要包括:
垄断,是指市场竞争主体(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单独或者联合的方式,实施的独占、分割市场等实质上排斥、限制和妨碍竞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竞争者的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垄断,是指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利用经济的或非经济的手段,在经济生活中对生产和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限制、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
垄断,是指以单独或合谋以及其他方式,凭借其自身经济优势,限制、支配他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了竞争的有效展开,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的行为。
垄断,是指企业违反法律的规定,通过独占、结合、签订协议以及联合行动等活动,限制或排斥竞争的控制市场的行为。
垄断,是指以单独或合谋及其他方式,凭借其经济优势,限制、支配他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一定范围内限制竞争的有效展开,违反规模经济的要求,损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垄断,是指竞争者以单独或联合、协议、协调一致等方式,凭借市场优势或其他行政权力,控制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状态。
垄断,是指市场竞争主体为了排挤其他竞争对手,获取超额利润,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为了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利益而滥用行政权力,阻碍、限制或支配他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的行为。
 ……

反垄断理论研究 作者简介

张穹,安徽固镇县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厅副厅长、法纪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兼任《检察日报》社社长;1990年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1993年任南京市委副书记;1995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3年7月起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代表。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顾问、中华文化促进会顾问、中国人民法制网专家委员会顾问、中国法学会刑法刑诉法研究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在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领域都颇有建树,代表作:《检察官手册》、《经济犯罪的定罪与量刑》、《刑法适用手册》、《中国刑法教程》、《论职务犯罪》、《司法路上的思考》、《论我国刑法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论资产阶级刑事政策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趋势》、《公司法研究》等。
  主持了反垄断法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反垄断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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