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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研究十八篇

  2020-06-19 00:00:00  

佛学研究十八篇 节选

学进步之影
    欲察译学之进步,莫如将同本异译之书为比较的研究。吾
今选出一书为标准,即《大般若经》之第四分,前代通称《小品般
若》者是也。此书前后所译凡九本,五存四佚。今将现存五本以
(甲)、(乙)、(丙)、(丁)、(戊)符号表其名如下:
    (甲)《道行般若经》后汉支娄迦谶译
    (乙)《大明度无极经》吴支谦译
    (丙)《摩诃般若钞经》苻秦昙摩蜱译
    (丁)《小品般若经》姚秦鸠摩罗什译
    (戊)《大般若经》第四分唐玄奘译
    右五本出现之时期,自汉至唐,相去八百余年。其译人皆各
  时代之代表人物。(甲)本之支娄迦谶,与安世高齐名,称译界开
  创二杰。(乙)本之支谦,则“意译派”**宗匠也。(丙)本昙摩
  蜱口译,竺佛念笔述,然实成于道安指导之下。(丁)本之鸠摩罗
  什、(戊)本之玄奘,则前后两译圣,稍治斯学者,所能共知矣。吾
  昔曾将此经**品,分五格钞录,比对其异同。不惟可以察文体
  之嬗易,即思想之变迁,亦历历可寻,实一种极有趣之研究也。
  惜不得梵文原本,与通梵者商榷其得失耳。今摘录数段供参考。
    书中发端,记佛命须菩提为诸菩萨演说般若波罗蜜,时舍利
  弗窃念:“须菩提是否能以自力演说,抑承佛威神力?”须菩提知
  其意而语之。其语五本异译如下:
    (甲本)
 说法,法中所学,皆有证,皆随法展转相教,展转相成。法中
终不共诤。何以故?时而说法莫不喜乐者,自恣善男子善
女人而学。
(乙本)
    敢佛弟子所作,皆乘如来大士之作。所以者何?从佛
说法,故有法学。贤者子贤者女,得法意以为证。其为证者
所说所诲所言,一切如法无诤。所以者何?如来说法,为斯
乐者族姓子传相教,无所诤。
(丙本)
    敢佛弟子所说法所成法,皆承佛威神。何以故?佛所说法,
法中所学,皆有证以知,便能有所成,展转能相成教。所以者何?
怛萨阿竭所说无有异。若有仁善欲学是法,于中终不诤。
(丁本)
    佛诸弟子,敢有所说,皆是佛力。所以者何?佛所说
法,于中学者,能证诸法相。证已有所言说,皆与法相不相
违背,以法相力故。
(戊本)
    世尊弟子敢有宣说显了开示,皆承如来威神之力。何
 以故?舍利子:佛先为他宣说显了开示法要。彼依佛教,
精勤修学,乃至证得诸法实性。后转为他有所宣说显了开
示。若与法性能不相违,皆是如来威神加被,亦是法性
等流。
    其间小节可注意者,如(甲)、(乙)、(丙)本,皆将“敢”字放在
句首,当是纯袭印度语法,(丁)、(戊)本便不尔。如“善男子善女
人”,(乙)本作“贤者子贤者女”,乍视觉极刺眼。如“如来”,(丙)
本译音作“怛萨阿竭”。此字在后来译本中,已成僵语。然此皆
无关宏旨,可勿深辩。以全段文意论,吾辈读(甲)、(丙)本,几全
不解,读(乙)本似略解,读(丁)、(戊)本则全解。盖(甲)、(丙)皆
属初期之直译派,而其主译者皆外人,不娴汉语;(乙)本属初期
之意译派;(丁)本属后期之意译派,其主译者虽皆外人,而略娴
汉语;(戊)本则中国人主译,后期之“意直调和”派也。其尤当注
意者,五本中皆有“证”字。吾辈读后两本,知其为“证悟”之
“证”,然读前三本,则几疑为“证据”之“证”。两义相去,何啻霄
壤?又(丁)本言“诸法相”,(戊)本言“诸法实性”,自是此段中主
要之语。然(甲)、(丙)两本皆不见此字,知是对译者传译不出,
因而没却,此初期直译之弊也;(乙)本作“法意”,虽未阙漏,然笼
统含混矣,此初期意译之弊也;(丁)、(戊)两本,皆能译矣,然用
字精确之程度则又有别。“法相”就现象言,“法性”就本体言。
两者虽非一非异,然般若属龙树派思想,应云“法性”;若言“法
相”,则与无著派思想混矣。故(戊)本所译,自优于(丁)本也。
又(丁)、(戊)两本,意义皆了。然(丁)本字数,远简于(戊)本。
(丁)本意译之模范,(戊)本直译之模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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