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纯粹理性批判 内容简介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纯粹理性批判》主要内容包括:纯粹知识与经验的知识之区别、吾人具有某种先天的知识,乃至常识亦绝未缺乏此类知识、哲学须有一种规定先天的知识之可能性、原理及其范围之学问、分析的判断与综合的判断之区别、理性之一切理论的学问皆包含有先天的综合判断而以之为原理、纯粹理性之概要问题、名为“纯粹理性批判”之一种特殊学问之理念及区分等。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纯粹理性批判 目录
梵罗拉美之倍科:大革新序文
与国务大臣男爵瑞特立芝书
**版序文
第二版序文
导言
一 纯粹知识与经验的知识之区别
二 吾人具有某种先天的知识,乃至常识亦绝未缺乏此类知识
三 哲学须有一种规定先天的知识之可能性、原理及其范围之学问
四 分析的判断与综合的判断之区别
五 理性之一切理论的学问皆包含有先天的综合判断而以之为原理
六 纯粹理性之概要问题
七 名为“纯粹理性批判”之一种特殊学问之理念及区分
一 先验原理论
**部 先验感性论
导言
**节 空间
第二节 时间
先验感性论之全部要点
第二部 先验逻辑
导言 先验逻辑之理念
一 泛论逻辑
二 先验逻辑
三 普泛逻辑区分为分析论与辩证论
四 先验逻辑区分为先验分析论与先验辩证论
**编 先验分析论
**卷概念分析论
**章 发见一切纯粹悟性概念之途径
**节 悟性之逻辑的运用
第二节 悟性在判断中之逻辑机能
第三节 纯粹悟性概念即范畴
第二章 纯粹悟性概念之演绎
**节 先验的演绎之原理转移至“范畴之先验的演绎”之途程
第二节 纯粹悟性概念之先验的演绎
第二卷原理分析论
导言 泛论先验的判断力
**章 纯粹悟性概念之图型说
第二章 纯粹悟性之原理体系
**节 一切分析判断之*高原理
第二节 一切综合判断之*高原理
第三节 纯粹悟性所有一切综合原理之体系的叙述
一 直观之公理
二 知觉之预测
三 经验之类推
甲、**类推实体永恒性之原理
乙、第二类推依据因果律,时间中继续之原理
丙、第三类推依据交相作用或共同相处之法则之共在原理
四 普泛所谓经验的思维之公准
驳斥观念论
原理体系之全部要点
第三章 一切普泛所谓对象区分为现象与本体之
根据
附录反省概念之歧义
关于反省概念之歧义附注
第二编 先验辩证论
导言
一 先验的幻相
二 纯粹理性为先验的幻相之所在处
甲、论理性
乙、理性之逻辑的使用
丙、理性之纯粹使用
**卷纯粹理性之概念
**节 泛论理念
第二节 先验的理念
第三节 先验的理念之体系
第二卷纯粹理性之辩证的推理
**章 纯粹理性之误谬推理
驳斥孟但森(Mendelssohn)心灵永存之证明
关于解决心理学的误谬推理之结论
关于自合理心理学转移至宇宙论概言
**误谬推理
第二误谬推理
第三误谬推理
第四误谬推理
就此等误谬推理以论纯粹心理学之全体
第二章 纯粹理性之二律背驰
**节 宇宙论所有理念之体系
第二节 纯粹理性之背驰论
**种二律背驰
第二种二律背驰
第三种二律背驰
第四种二律背驰
第三节 理性在此等矛盾中之实际利害关系
第四节 纯粹理性所有之先验问题、其解决之绝对必然性
第五节 四种先验的理念中所有宇宙论的问题之怀疑的论究
第六节 先验的观念论为解决宇宙论的辩证论之关键
第七节 批判的解决理性之宇宙论的自相矛盾
第八节 适用于宇宙论的理念之“纯粹理性之统制的原理”
第九节 就一切宇宙论的理念而言,理性之统制的原理之经验的使用
一 解决关于“宇宙全体现象所组成之总体”之宇宙论的理念
二 解决关于“直观中所与一全体所有分割之总体”之宇宙论的理念
三 解决关于“宇宙事象皆自其原因而来其所有总体”之宇宙论的理念
其与自然的必然性之普遍法则相调和“由于自由之因果作用”之可能性
在自由与普遍的自然必然性相联结中所有关于自由之宇宙论的理念之说明
四 解决“普泛就现象之存在而言所有现象依存性之总体”之宇宙论的理念
关于纯粹理性所有全部二律背驰之结论要点
第三章 纯粹理性之理想
**节 泛论理想
第二节 先验的理想
第三节 思辨的理性证明*高存在者存在之论据
第四节 关于神之存在本体论的证明之不可能
第五节 关于神之存在宇宙论的证明之不可能
第六节 自然神学的证明之不可能
第七节 根据理性之思辨的原理之一切神学之批判
先验辩证论附录
纯粹理性所有理念之统制的使用
人类理性所有自然的辩证性质之终极意向
二 先验方法论
导言
**章 纯粹理性之训练
**节 关于纯粹理性独断的使用之训练
第二节 关于纯粹理性争辩的使用之训练
纯粹理性在其内部 冲突时怀疑的满足之不可能
第三节 纯粹理性关于假设之训练
第四节 纯粹理性关于其证明之训练
第二章 纯粹理性之法规
**节 吾人所有理性纯粹使用之终极目的
第二节 视为纯粹理性终极目的之决定根据之*高善理想
第三节 意见、知识及信仰
第三章 纯粹理性之建筑术
第四章 纯粹理性之历史
译者后记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纯粹理性批判 节选
《纯粹理性批判/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故在此种事例中,感知之主观的继续,必自现象之客观的继续而来。否则感知之顺序,全不确定,一现象不能与其他现象相区别矣。盖因主观的继续,全然任意向为之,故由其自身对于杂多在对象中所由以联结之方法,绝无所证明。因之客观的继续,由现象杂多之此种顺序所成,即依此顺序所发生事物之感知,乃依据规律继先一事物之感知而起者。唯有如是,我始有正当理由不仅对于我之感知,乃对于现象自身主张其中应见有继续之事。此仅等于谓除在此种继续中以外,我不能排列我之感知耳。 依据此种规律,在事件前之先一事物中,必存有“此事件必然继之而起所依据之规律”之条件。我不能反此顺序,自“事件”后退,由感知以规定在其先之事物。盖现象虽确与以前之某某时间点相关,但绝不能自后继之时间点,退行至以前之时间点。反之,自所与之时间点前进至继起之一定时间点,乃必然的进行之道。故因确有继起之某某事物(即所感知为继起者),我必以此继起事物必然与在其前之其他某某相关且为“依据规律继之而起”即有必然性者。是以为条件所规制之“事件”对于某某条件与以可信赖之证明,此种条件即所以规定此事件者。 吾人今姑假定一“事件”之前,并无此“事件”所必须依据规律继之而起之先在事物。是则知觉之一切继续,将仅在感知中,即仅为主观的,绝不能使吾人客观的决定某某知觉实在先,某某知觉为继起矣。于是吾人仅有与对象无关之表象游戏;易言之,即不能由吾人之知觉就时间关系使一现象与其他现象相区别。盖吾人感知中之继续,常为同一的,因而在现象中殆无规定现象使其后继之事成为客观的必然之事矣。于是我不能谓现象领域中有二种状态相互继起,仅能谓一种感知继其他感知而起耳。此则纯为主观的事物,并不规定任何对象;故不能视为任何对象之知识,甚至不能视为现象领域中之对象之知识。 是以吾人若经验某某事物发生在如是经验时,常以在其先之某某事为前提,发生之事物,乃依据规律继以先之事物而起者。否则我将不能对于对象,谓其为继起矣。盖纯然在吾感知中之继续,如无规律以规定此继续与“在其先之某某事物”相关,则我实无正当理由主张对象中有任何继续。我使感知中所有我之主观的综合成为客观的,仅由其与规律相关耳,依据此规律,则现象在其继起中——即视为此等现象发生——乃为前一状态所规定者。一“事件”之经验(即所视为发生之任何事物之经验),其自身仅在此假定上始成为可能。 ……